我经常在一件事物大红大紫的时候刻意避开他,等到他无人问津的时候再去关注。比如电影,我习惯先看评价,再决定要不要看。既避免了时间浪费,避开生理上的不适,又免去心理上的悔意。当然这样也有坏处,也常常错过一些及时和大家探讨经典的机会,悔意还是有的。最近让我懊悔的有两件事,一是《白夜追凶》这部剧看的晚了。二是《围城》这部书读的晚了。
对于经典的文学作品,其实我是有一些肤浅的偏见的,总觉得内涵言过其实,文笔又味同嚼蜡。也可能是我资历尚浅,又眼高手低,读不懂偏说没意思。于是很多著作读过,就真的过了,只不过是在“已读书目”中有了一席之地,说起来“哦,这个呀,我读过的”,多了一点炫耀的资本,其实脑中空空如也,就像飞鸟掠过,不留痕迹。
《围城》恰好证明了我的肤浅。
钱钟书先生在本书序言里称这部书历时两年,每天仅写五百字,“锱铢积累”地写完。而杨绛先生就像白居易的“老妪”,是他的第一读者。所以整本书语言非常精彩,几乎每一个平常的句子都雕琢精美却不失自然,极近讽刺之能事,入木三分,比喻暗讽俯拾即是,却不落俗套,也不显赘余。其实整本书的故事并不复杂,但是在读的过程中,几乎每隔几行就会出现一个绝妙的比喻,让人不禁停下来一读再读,每一个比喻都很新,但是细细想来,却很贴切很熟悉,由此抱怨自己之蠢笨愚钝,为何偏偏想不到。"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品。""他说的"让她三分",不是"三分流水七分尘"的三分,而是"天下只有三分月色"的三分".据说钱钟书一生成就卓著,唯独《围城》一书为人所熟知,除去书中传达的主题,想必文字功底是加了很多分的。读这本书也耗时很久,不仅要读,还有做笔记,甚至查字典,做注释,甚至计划日后重读。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战争因素,政治变化,中西文化碰撞,造就了这些故事。主人公方鸿渐,我不怎么喜欢他,虽然在读的时候顺便看了一下同名电视剧,脑补成了陈道明的年轻时候的样子,仍然无感。看起来温文尔雅,机智幽默,其实胸无大志,随波逐流,偏偏自己还不肯承认,自视甚高,这一点,像不像我们许多人?。单说感情上,撩拨鲍小姐,面对苏文纨的表白保持暧昧,真正爱的唐晓芙却不敢追求,最终退而求其次娶了“千方百计要嫁给他”的孙柔嘉。相比之下,赵辛楣就可爱的多了,器宇轩昂,满腹诗书,对朋友仗义,最难得的是对苏文纨钟情。虽然我私心觉得苏太清高,做作,又有心计,是配不上赵兄的。大概钱钟书最偏爱的是唐晓芙,所以让她在书里保留了天真,自然,近乎完美的样子,不舍得将她配给方鸿渐草草一生。“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这是唐晓芙的爱情信条。
“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的资本了。”可能伟大的爱情只是用来祭奠的?即使伟大的爱情走入婚姻,谁知道会不会变质呢?毕竟柴米油盐比花前月下恼人多了。方鸿渐娶了学历一般,长相一般,家庭一般,工作一般的孙柔嘉。美丽的苏文纨出人意料嫁给了会恭维会讨好她的肥胖男人曹元朗。赵辛楣念念不忘苏小姐,最终和另一个女人低调结婚了。他们都没有得到想要的爱情,却都走进了婚姻。世人大抵如此。
读这本书的我,初初走入了围城。故事中的人物暗恋,失恋,羞涩,痛苦的种种形态都离我远了些,个中的情形也感触不深。唯独方孙成婚后的琐碎细节,读来倒是颇有几分触动。婚姻,从来不是两个人的事,感情,何尝不需斗智斗勇呢?“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外一个。”殊不知是生活改变了我们,还是我们改变了生活?都说婚姻是一场修行,路还远着呢。等过几年再来读这书,会不会又有不一样的感悟?
故事的结尾戛然而止。这些走入围城的人,是否真的会想要冲出来?婚姻,真的这么可怕吗?我在杨绛先生的《记钱钟书与《围城》》里找到了答案。她说:“每天晚上,他把写好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我大笑,他也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外的事。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我不知道钱钟书与杨绛先生是不是伟大的爱情,我知道,他们肯定有着幸福的婚姻。这城,他们被围的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