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结婚,是更看重感觉呢,还是更看重能和自己好好过日子?当然两者结合是最好的,但如果必须取其一呢?
一
同事闻闻一直在女孩子里挑来挑去,直到三十多岁了还没结婚。
让我介绍对象,我陪他去看托同事介绍的那个女孩,稳重,内敛,衣服基本是学生装,看来不太爱打扮,或者说不太会打扮,相貌不是特别漂亮,但也很秀气了,见了我们大方里带着矜持。
这姑娘很可能不是那种很会撩男孩子讨男孩子喜欢的那种,但那明亮的眼睛告诉我她很可能是那种很好相处可以做一个好妻子的人。
男孩子找对象,对女孩的外表大都会格外关注,闻闻就喜欢那种打扮入时活泼型的。但愿他们会有好收获。结果相处三个月无疾而终。
我说介绍的同事说那姑娘很实在很本分,也很善良啊,将来肯定是可以过日子的人,他说这个我知道,也想通过相处接纳她的,我也希望我能爱上她,可是我怎么都找不到感觉。
邻居小萍在邮局上班,找对象也是喜欢跟着感觉走。
父母托人给她介绍对象,同事给她介绍了一个乡镇公务员,家庭条件很好有房有车父母都有正式工作,关键是人很实在,相貌也不错,可是小萍还是拒绝了。
那天出差做长途车,遇见一个男孩在打电话,那样子太帅了,小萍就主动而礼貌地要来了那个男孩的联系方式,后来他们恋爱了,不久结婚生子。
那个男孩,样子是很帅,只是收入没她高工作也不稳定。
她说和他在一起就是感觉很好,我就喜欢他的个子高高的很帅的样子。
但是婚后不久,小萍的朋友圈就有了抱怨的声音。不仅让人想起鲁迅那句话,爱是要有所附丽的。
二
朋友冯晴嫁了个诗人。
以前听冯晴说起过那个人。他们在一起七天就恋爱了,后来分开之后电话联系,不到半年就结婚了,前后加起来在一起的时间不到半个月。
听冯晴说他家很穷,朋友说冯晴你这样闪婚行吗,冯晴说我就是喜欢跟他在一起时候的感觉。当然,诗人是最懂浪漫的。
可是日子是要实实在在过的。冯晴嫁过去那个小县城一是没有合适的工作,生活就靠老公那点工资。
刚结婚的那个月出去单位扣掉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诗人就发了三百四十块。冯晴想,这个月的菜钱还不知道够不够呢。结果去逛街,诗人看中一身运动夏装五百,问冯晴好看不,冯晴说好看,诗人就买下了。
冯晴心里那个不舒服,但是刚结婚又不愿意说出来,自己什么都没敢买,老公一出手就花掉这么多,这个月喝风啊!接下来看你怎么活!过了两天老公回到婆婆家借回来五百块钱。
老公很会玩,有一次跟冯晴说,外省有个五日游,组团还便宜,一个人五千,咱们一起去吧,我朋友们都去呢。冯晴说咱俩人一万吧,你就一千多的工资,这太花钱了吧,还是不要去了。老公说,那你不去我去啦。
冯晴很生气,他这样永远都会处在借债度日当中,明明自己不去了他还不知道节俭,怎么这么自私啊!
七年后冯晴离婚了,她说净身出户也要离开他,不能让自己的后半生那样耗下去。提起那个诗人她感到充满厌恶,冯晴对那个诗人不愿多说,只说以后结婚绝对不会嫁给诗人,一定要找个可以实实在在过日子的人。
三
也许一开始很多人都在追求一种感觉,追求爱情的浪漫和美好,当有了一定的生活积淀以后会更倾向于那个能跟你好好过日子的人。
毕竟生活不仅是诗与远方,还有日常的种种,不是只看对方写给你的情诗就能过下去的,还要对方的照顾和体贴,还要对生活烦恼的一起分担。
跟着感觉走的婚姻是一种奢侈,小包总和安迪之所以做到,是因为安迪面包已经有了,小包总只要给她爱情就可以,而大部分的人还只是生活在世俗里为生活奔波的人,所以就要找一个能好好过日子的人结婚,然后一起走过柴米油盐的岁月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