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有个小餐馆,在我搬来不到半年的时间已经换了三个名字了。
今天刷微博看到大S的瘦身菜单,决定开始新一轮的减肥了,今天就算是第一天吧,到目前喝了4勺燕麦粥,吃了四片涂了蓝莓果酱的面包片,跟自己说,坚持住,小仙女都是要喝露水的。
觉得自己不能再宅一天了,必须得出去透透气,本来想去逛街买双棉鞋,但是看到去年掉底的棉鞋,觉得,还蛮喜欢,拿去修一修吧,拎着鞋就出门了,刚出去的时候外面还是零零星星的雪花,等到修鞋铺子的时候就变成鹅毛大雪了,我跟大爷说,这鞋底以前也粘过,不过又开了,还有啥办法么。大爷看了看说还得再粘,你这鞋这有块铁,没办法缝。只好又粘了一次。
只有喜欢的鞋坏了会去修,那么,同样的,只有和喜欢的人结婚,才不会轻易离婚吧。
什么才是喜欢呢?
逛微博,看了好多街拍,然后图片都保存了下来,我要打印出来,贴满我床头的整面墙壁,至于为什么,没有为什么,就是想这样做。
我希望我能很随性的活着,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事实上我这么希望很久了。
我妈说你这人怎么这样,都不去联系朋友呢,那你以后怎么还能有朋友呢?我该怎么说呢,我也没有办法,我就是不善于人际关系啊,我不知道该聊些什么呀。
有时候觉得一个人挺好的,我可以听着歌眯着眼躺在床上,或者突然想去看电影,买上票拎起衣服说走就走。但有时候又觉得很孤单,看着别人成双成对,自己只好掏出耳机快速走过。
一个人的时候走步的步速是最快的。
我想我是一个多愁善感的理智人,所以有很多不切实际的想法,然后被理智管住不能付诸于行动。
整个人矛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