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读《大地》:有些恶让人厌恶,有些恶令人唏嘘

        书中王龙的叔叔可以说是一个十足十的恶人。王龙的母亲死后,他常常上门要王龙家的房子,说:“两个光棍男人,怎么用得着这么多的房子呢?难道父子不能睡在一起?年轻人身上的热量,能减轻老人的咳嗽”(王龙的父亲有咳疾)。

        他们一家都好逸恶劳,叔叔还嗜赌成性。当王龙建议他们为适婚年龄的女儿寻找婆家时,叔叔、婶婶却说我们是苦命的人,我们的地里长不出庄稼(可实际上却是他们20年不曾为自己的土地追肥,使自己的土地没有一点肥力),我们没钱请媒婆,没钱置办嫁妆,拐弯抹角地想从王龙那讨到银圆。

      王龙说:“就算我有些银圆,那也是我和我老婆干活挣的,不像有些人整天泡在赌桌上,或者在从来也没打扫过的家门口闲聊天,让地荒着净长草,让孩子们吃不饱肚子。”王龙的这话无疑是捅了马蜂窝。为了从侄子那里讹得十块九块银圆他抓住侄子对他说的这番话,要挟侄子说我要去给村里人说你对我不敬。在那个以长辈为尊的年代,王龙不得不受其要挟。

        当饥荒来临的时候,自家也粮食紧缺的王龙拒绝了叔叔的第二次讨粮,叔叔又到村里去造谣:有些人家里有钱、有粮,却是不愿意帮助我们这些穷苦的人,煽动着全村人将王龙家一抢而空。

        当王龙家彻底没粮,村里的树皮、野菜等可吃的也再没有了,大家都不得不吃观音土的时候,人虽瘦了,却没有明显饥色的叔叔(据说叔叔一家是靠吃人肉活着)又带着城里人来低价购买王龙家的地。

        家中无粮的王龙一家,靠着变卖桌子、凳子、床、衣服、被褥的钱举家南下逃荒后,叔叔不仅领着一帮土匪住进王龙家,还卖了王龙家的门板、家具、房顶。不仅如此,他们甚至还卖了自家的所有闺女。

      可以说这桩桩件件都让人无比厌恶,都让人无得不将其划归到真正的恶人里。这些恶让人厌恶,可另一些恶却令人唏嘘。


      王龙本是一个朴实勤进的农民,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拥有自己的土地,踏踏实实地种地,如果一切顺遂,王龙的这一愿望应该是很容易实现的,然而天灾人祸却让王龙一家不得不过上颠沛流离的日子。

        他们从安徽逃荒到江苏,住在简易的窝棚里,靠乞讨与做苦力过日子。即便如此,王龙有他的道德底线的,所以当看见儿子从肉铺上偷回的肉时,他将肉从锅里捞出来扔在地上,他说:“我们吃我们买的或者乞讨来的肉,不吃偷来的肉。我们可以做乞丐,但不可以做小偷。”尽管妻子说“肉总归是肉”,可王龙却只是吃了些卷心菜、喝了些汤,并在饭后将小儿子带到妻子看不见的地方狠狠揍了一顿。

        当他人开始卖女儿时,王龙却说:我不会卖女儿的,尽管他心头也无数次闪过卖掉女儿换些盘缠回家乡的念头。如果不是战争突发,穷人们得以有机会进富人家哄抢,王龙最终很可能就将女儿卖掉了。

        当王龙被裹挟着进到富人家里,他没有上去抢,只定定看着人们疯抢那些精致的床、装绸缎的箱子、雕饰的桌椅、墙上的轴画......然而当一个又壮又肥的老家伙跪在地上讨饶说:“饶命——饶命——别杀我。我给你钱——很多的钱——”心中对土地的渴望、对回家的渴盼,还是让这个从未拿过别人东西的男人,让这个曾发怒揍过偷东西的儿子的男人,伸出了邢恶的双手。

      王龙的这一转变,真的令人唏嘘。

      同样的令人唏嘘的还有饥荒中村人的所作所为。村民们可能本是纯朴、善良的人,可是当饥饿威胁着自己及家人的生命,他们也抛却了自己的善良纯朴,他们在叔叔一家的鼓动下哄抢了王龙家,哪怕抢到最后知道他们所抢的粮食乃是王龙家仅有的了,也没有一个人将装进自己口袋的粮食还给王龙。后来他们甚至也可能开始吃人肉。

      不管是王龙抢富户的行为,还是村民们抢王龙家粮食、吃人肉的行为,难道就不是恶吗?

      难道就因为自己穷,不愤富人的富,集体去抢,这种行为就不是恶吗?无可否认,不管富人们的财富如何得来,穷人的抢劫行为都应该是一种作恶吧。

      难道就因为自己无路可走,所以就要断了别人的路,这样的行为难道就不是为恶了吗?我觉得这仍然是为恶的行为。

        然而这些恶却不像叔叔的恶令人厌恶,这些恶更多的是让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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