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时,我有一个眼睛是玻璃珠,睫毛很长会翻动眼皮的朋友,它是个头比我矮一点的洋娃娃。
我搂着它睡觉,抱着它过马路,夹着它迈铁轨,去哪儿我都带着它,形影不离。
懂事后,我知道它是爸爸花五块钱买的,在1989年。
当初正欠着钱,爸爸还顶得了长辈们责骂仍买矣,我时常想,还好那个小女孩没辜负爸爸。
前几日回老家,瞅见楼前那一处水泥筑成的楼梯阶已断壁残垣。
我仍将二十多年前的记忆掏出,安放俩小朋友在上面。
瞧着她们往下面甩自己的一只鞋,再踮脚蹦到下面捡鞋,再跑上面甩鞋,再蹦下面捡鞋,她们笑得乐不可支。
现在看她们,我纳闷,有什么值得那么开心的?直到我用拥有比她们身高多一倍的高度去看她们甩鞋的高度,明白了。
那快乐,是无须突破烦恼的快乐,不需要多坚挺和多有理由,也是因为,她们还没到有烦恼的资格,所以,一个简单重复的动作就是一场游戏,足够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