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我要是再不来找你,你怕是都把我忘记了吧。
为了不至于此,我总该费心设法得让你想起,念起,还有我这样一个可爱的人在。我应该是可爱的吧,毕竟现在少有像我这样,写些莫名其妙的书信的人了。
但我犹豫了好久,不知该以哪样的风格再次出现,能让你记忆犹新些。为什么要记忆犹新?或许你会问,可惜我并不是医生、心理学家、哲学家中的任一种,不能对自己进行完全的解剖,我所吐露出的心思,好比山谷清潭中偶尔冒出的透明水泡,它们在潭底不知酝酿了多久,才会以林鸟山雀诧异难解的方式突兀冒出。
其实说到这里,画风也算既定了,但我想,说些生趣的事总是不会有坏处的,就好像,爱笑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可我的生活是平淡近乎乏味的,实在找不出什么可供君一笑的。只能虚构一个了----------
皮冻是一只乌鸦,最近一直在一所茅草房顶上溜达(嗯,故事就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已经很些天了。到后来更是唱起了歌,“我的爱情鸟,已经飞走了......”,左右蹦跶着扇着翅膀,就像跳广场舞一样。没过几天,房顶的茅草就被它踏乱了,一到下雨,屋子里就滴滴答地漏水。房子的主人是个女子,她叫她的男朋友来修房子。
男朋友爬上房顶,就对乌鸦说,你以后别闹了,学学房檐下的燕子。乌鸦一听就黑着脸道,我是乌鸦又不是燕子,学它干嘛。还吟诗:日碌奔吊非亲丧,独以腐味胜麝香。不爱朝歌爱晚(挽)歌,生死两间有散场。
男朋友一时无语,想着这么近的距离可以一棍子打死它,但又转念一想,它毕竟是她房子上的乌鸦,我又何忍心于此,且爱屋及乌吧。于是默默修好房顶就下去了。
又过了几天,房子的主人死了(乌鸦原是闻死气而来,欲食死尸),乌鸦将要离去。男朋友再次爬上屋顶,你且留下来吧,她走了之后,这里若成了物非人非的样子,我怕记忆也留不住了。乌鸦只是加了两声,不回头,飞走了.......好吧,这个爱屋及乌的故事被写成什么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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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番插科打诨,连自己的心境都破坏了。没想到,像我这样在江湖上自诩为“血手人屠”的铁血男子,居然也有执笔墨迹的时候,江湖中事,果真难料啊,只惜今朝。然而今朝的你,尚在远方,我踌躇着秣马,终将来访。
最怕的是,我只能如投石湖中的人,或者更不堪,虽然那湖水未曾结冰,但我连涟漪都不曾激起。
时近学期末,不知你几号回家,已买了几号的票,又在家呆几天?回家后,也不知能否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