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刊发新闻稿“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会在京召开”,一时间社会舆论高度关注。据消息,该会议层级高,周小川行长亲自出席,范一飞副行长主持。会议指出了研究数字货币的重要意义,要求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团队积极吸收国内外数字货币研究的重要成果和实践经验,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
与互联网金融一样,数字货币也是舶来品,笔者冒着贻笑大方的风险,大胆就此聊一聊。
什么是数字货币
目前,数字货币(digital money)没有统一定义,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认为数字货币是一种价值的数据表现形式,通过数据交易并发挥交易媒介、记账单位及价值存储的功能,但它并不是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法定货币。没有政府当局为它提供担保,它只能通过使用者间的协议来发挥上述功能。因此,数字货币不同于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电子货币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表现,被用来进行法定货币的电子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