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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两三天的时间读完了《活着》这本书,仿佛也就用了两三天的时间便经历了福贵的一生。或许这就是读书的乐趣所在,人在世上数十年却也只能活那么一辈子,可读书却能让我活很多辈子。精彩的一辈子,平凡的一辈子。
用余华先生的原话来说,《活着》是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人是为活着本身儿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中的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余华先生用第一人称进行叙述,所以福贵的叙述里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因此他讲述的是生活。如果用第二人称来叙述,如果有了旁人的看法,那么福贵在读者的眼中就会是一个苦难的幸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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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声是苦熬的一生,可对于他自己,福贵更多是感到了幸福。
《活着》是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残忍到你读着读着心都麻木了,残忍到你读着读着就痛哭流涕了。
“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看到这段对福贵的描写,我脑海中第一闪现的是爷爷黝黑的笑容,或许所有的庄稼人都是如此吧,脸上爬满细纹,皱纹里镶嵌着泥巴。爷爷是1943年的,也经历过那段艰苦的日子,如今的爷爷70多了,吃饭吃的也不如以前多了,人一老大概都是如此,没有大肚子,肚子的皮反而是皱起来的,皮肤还和以前一样黑,经年累月在庄稼地里晒出来的黑,怕是怎么也去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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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风格是简洁有力,直抵人心的,他的文字朴素而真实,真实得能让读者置身于福贵的生活,置身于福贵的苦难。福贵、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龙二,这些人仿佛是活的,他们就活在我的面前,在我面前经历着种种苦难,有时甚而感觉自己就是他们的一员。
看着福贵他们饿得只能喝水,我想送他们一点米;看着有庆被抽血,我想奋起阻止抽血的医生;看着苦根狼吞虎咽吃着豆子,我想蹦出来拦住他,跟他说:“你不要吃太快了,会噎死的,以后的日子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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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贵原本是个有钱地主家的少爷,娶了米行老板的女儿家珍,有钱人娶了有钱人,本以为自家的钱会像水一样哗哗地流不完。没想到自己染上了赌瘾,把家产败完了。老爹也因此一命归西,家珍被丈人带走,好不容易带着半岁的有庆回来了,娘又病了。拿着银元去城里找大夫,却不巧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了。
再回到家,已是两年后,娘彻底病死了,凤霞聋了哑了,有庆也长大了。
福贵的一生便是如此,生活刚给他些甜头,苦难立马接踵而至。
有庆让医生抽血抽死了,凤霞产房大出血死了,家珍也跟着去了,二喜在工地上事故死了,苦根吃豆子噎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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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爷像个调皮的孩子接二连三地跟福贵开着玩笑,让他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死去。
最后福贵用攒的钱买下了一头老黄牛。黄牛的名字叫福贵,跟他差不多老。
“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
读到这里我原本已经快麻木的心又被狠狠地撕裂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