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并不特殊
我们只是想拥有和你们一样的权利
今天在挤眼软件上看到这样一个观点,同性婚姻法的通过不是为了证明两个人的感情有深,而是为了保证当婚姻破裂后的纠纷有一些解决的途径。
在我看来,这句话90%是不对的,10%的对也确实有一部分原因是该法的通过,确实可以解决当婚姻结束后的一些纠纷,尤其是财产方面。
对于为什么说它90%的不对呢?其实如果多去想一下,发现它的前半句话根本就没有立足之地!
难道一段感情的深浅竟然是需要是否结婚去证明与验证?我只想说的是:我们需要同性婚姻法的通过,是为了让这段感情得到世人的祝福与认可,尤其是那些我们在意的亲人和好朋友;不是说既然是两个人的感情,互相爱对方就可以了,每一个人不是一座孤岛,那些千丝万缕的联系才有了如今多元的世界,那些祝福与认可也是我们幸福来源的一部分。
Love is love,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眼就在人群中看到了她,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喜欢她眉宇间的英气和淡淡独属她的香气,那一刻,我知道,即将开启一段新的旅程。
无论你是否接受,你的潜意识永远走在你前面,或许此刻你不接受自己,但当你真正给自己一段时间去思考,曾经的那些不是对与错,而是存在即合理,只是从小到大,你所了解的信息,经历的事情,所处的环境让你觉得那不是正常的,但世界万千,每一种都是独特的存在,只是它刚好属于那一个小群体,和其他的每一个群体平等与互相尊重;又或许上帝在创造我的时候,给予了我置换的灵魂与身体,开了这么一个玩笑,可是我依然属于那么多群体的一个。
所以,我们需要的是这些群体能够真正的闪光出来,和他们拥有同样表示爱的权力,无论在繁华闹市街上的自由相拥,还是夜晚宁静中依然亮着灯的房子中的炽热。
可是如今的这样一个环境,真的很难允许我们凸显出来,他们视而不见甚至有些鄙视,把我们淹没在人海中,难以呼吸与看见胜利的曙光。而这种环境是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思想“造就”的,无论女性多么独立与自信,她终归要依靠一个男人,相夫教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无论同性的两个人多么相爱,这种感情也是畸形的,违背道德人伦的,同性在一起根本无法传宗接代。
那两句话都拥有了共同的一个点:子。
在许多人看来,女人结婚就必须生孩子,这似乎是一个女人宿命中在正常不过的事情,每个女人都要经历的。似乎女人就是一个男人娶后的物品,它始终拥有一个共同的功能,只有这样,这件物品才没那么黯然失色。可无论男人女人,一定要选择恋爱结婚生孩子吗?难道每一个人的人生都必须有那么些点是相同的吗?不应该是生而为人的意义就是我们拥有着高级动物特有的思维情感去决定操控我们自己的人生吗?我才是自己的主人,我才是那个决定自己会做什么的人。并不是那么所谓的在人们口中“传承”的规定。
社会发展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终于认清了一些事情,只是他们依然还是那一小部分而已,依然在大多数人看来是社会的异类与怪人。我们只想活得光明磊落,而我们知道自己是光明磊落,只是站在光明中那一双双恐怖的眼睛始终盯着你,自以为站在那所谓的道德最高点对我们束缚着绑架着。为什么人们对它那么敬畏,在它的约束下,我们才得以在这个大社会中有秩序的生活相处?可惜它们固化了很多人的思维,赖以为生,赖以来做“正人的君子”,也可能是因为它得到了大流的“认可与接受”。
我们真的不能再这样沉默下去!我们需要为爱发声!因此,我们需要同性婚姻法的通过,更多的就是想拥有和其他恋人一样的权力,真正的平等,得到大家的认可而已。我们也想有一场在蔚蓝海边举行的浪漫婚礼;也想在朋友圈晒出那个彰显幸福颜色的红色小本本;也想向世间的万事万物宣布,我们终于在一起啦......
终究是一条艰难的路,不过我们相信总有看到斯人彩虹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