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飞白
酒吧里的女郎,哀哀怨怨地唱着歌,灯光昏暗,来这儿的都是些用酒精买醉的失意人,而我同样是这样子的人。
一个男人,四十岁了,事业失意,就连老婆都嫌我穷,带着孩子跑了,我能不失意吗?
其实,我有过一段辉煌的岁月,那几年我赚了好几百万,那会儿,我有老婆,我还有情人,甚至还和我老婆闹离婚,要娶了情人。
我不是个没有见过女人的男人,我的情人叫毛毛,姑且这么叫她吧,她比我老婆性子温柔了许多。
那几年,我事业处于上升期,工作当然也很忙,平日里应酬非常多,每日都围着一些大佬们在转,所谓的大佬,就是官爷们,当然,我做的事情,一半光明,一半黑暗。
娶我老婆那会儿,我是开心的,也是真的喜欢过她的,在她之前,我经历过许多女人。
比我年龄大的,漂亮的,长相一般的,身材好的,我都经历过。我的第一次是被一位大姐拿走的,那会儿我还什么都不知道,是她带着我进去的,第一次感觉并不怎么好,所以后来,我更喜欢年轻漂亮的。
我找的第一个女朋友,嫌我穷,当她生病的时候,我无法照顾她,当我下班后带着礼物去看她的时候,发现她的屋子里已经有了其他男人,她更是直接告诉我:以你现在的能力,你还照顾不了我,我们分手吧。
的确,她说的没错,我也只是个初入社会的打工仔,我没有资历,甚至连薪资都不高,我养我自己都很难,我还怎么能养得起她呢,所以,我就该是那个被放弃的对象。
此后,我就想办法赚钱了,赚钱的途中,遇到一个女孩子,对我示好,我也很喜欢她,许多年以后,我还记得她,许是她伤我太深,等我们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我才知道,她原来离过婚,我不知道她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在此之前她从未告诉过我,我爱她,但是我讨厌被欺骗。她可以不是处,我可以不是她第一个爱的人,但是她不能骗我。
我和她分了手,也离开那个和她相识相爱的城市,虽然那个城市有我的事业,但是没有关系,我那会儿还很年轻,我不想呆在那个让我伤心的地方。
我换了一个城市生活,我开了洗脚店,招了很多女郎来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