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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介绍一个作家呈现给我们的作品。比如,我们可以把 1965年首版的《斯通纳》比喻成一锅小火熬制的白米粥,作家约翰·威廉斯不紧不慢的拿着汤勺小心翼翼地搅拌着,或许仅仅是为了增加一些点缀,约翰·威廉斯又往锅里扔了两颗红枣。然后,在你还没有看到汤锅激烈地翻滚沸腾的时候,作家已经关了小火把一碗白米粥端到了你的面前。
吃,还是不吃?
为什么会犹豫?因为这是一碗放置了50多年的白米粥!
2013年《斯通纳》再版,各种赞誉铺天盖地:
纽约客:出版近50年后迎来畅销,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
纽约时报:世所罕见的完美小说,展现着一种夺人心魄的完美。
明镜周刊:一件文学的不朽珍宝。
英国广播公司:它是完美的文学发现。
约翰·威廉斯:见鬼,我都死了快2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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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也仅仅是用了这一页,就已经把威廉·斯通纳的一生做了概括和总结。斯通纳出生于1891年,1910年进入密苏里大学,8年后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后留校任教,直至1956年以助理教授的身份退休并在同年去世,享年65岁。
在斯通纳40多年的教书生涯中,他的职称始终没有升到助理教授以上的级别,对他印象深刻的同事和学生寥寥无几,也未曾经获得过别人特别的尊崇。但即便如此,我依然认为:这个用16.8万字的篇幅给我们描绘出来的人物并不是一个失败者。
斯通纳出生在一个地道的、贫穷的农民家庭,六岁的他已经开始在田地上劳作,在农活的重压下,17岁时就已经开始驼背。19岁时进入密苏里大学新开设的农学院学习,希望用四年的时间通过系统的学习来改变家乡贫瘠的土地和改善父母的生活。由于贫困,斯通纳要靠每天早晚给别人帮佣来换取住宿和伙食,每晚蜷缩在类似储藏室的小房间里就着油灯温习功课,这完全是一个渴求用知识改变命运的励志的正面形象!
首先改变斯通纳命运的是他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的一门必修课:《英国文学概论》,这门差点让他挂科的课程让他第一次发现了自己在文学方面的天赋以及自己的兴趣所在。他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就学会了希腊文和拉丁文,他开始中断农学院的课程,转而选修哲学、古代史和英国文学并在其中如鱼得水。
沉醉于学习中的斯通纳对自己的未来并没有成熟的想法,但他凭借出色的成绩为自己赢得了一个贵人:他的文学概论课的老师阿切尔·斯隆先生。可以说是斯隆替这个乡下小伙子规划了一条人生之路。在斯隆的建议和帮助下,斯通纳在第5年读下文学硕士学位,并开始留校代课,让一个每月只有3美元零花钱的斯通纳有了400美元的年薪,并在3年后顺利拿下了博士学位,正式成为密苏里大学的一名职业讲师。
从一名乡下的穷小子成为戴着博士头衔的大学讲师,无论从那个角度来看,斯通纳都有理由为自己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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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斯通纳的性格谈不上孤僻,但也绝对不是一个外向的人。所以当他开始强势的追求他第一眼看上的伊迪丝时,吃惊的我只能用闷骚来解释他的这种勇敢的行为。
这是一桩很怪异、很糟糕的婚姻!因为我根本看不懂伊迪丝嫁给斯通纳的原因,尽管伊迪丝在婚前郑重的承诺:“我会努力做个你的好妻子。”但很明显,她并不爱斯通纳。有那么几个瞬间,我认为伊迪丝在精神方面存在疾病,而且这种疾病或许来自她的家族。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当斯通纳无法改变这种状况的时候,他选择接受并适应了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他开始用“令人敬畏的强度和坚忍不拔的态度投身于教学工作”,在工作之余,他开始从事研究和写作,他希望“给自己创造出学者与教师兼备的声名”。这是一个在事业上有追求的男人,这是一个在自己的领域有着相当造诣的男人。
还是一个凭借自己的才华在43岁征服一个年轻女大学生的男人。
斯通纳有了自己的恋爱绯闻,这也是作者在白米粥里投下的第一粒红枣。当斯通纳与凯瑟琳开始了孩童般傻傻的爱恋时,我发自肺腑地由衷地为斯通纳高兴,我认为这是上天对一个不甘平凡的男人忍受平淡的生活那么多年应得的赏赐。在这段婚外情被迫中断后,斯通纳感到生命的某个部分结束了,他骤然老了。再次听到凯瑟琳的消息已经是十五年后,凯思琳在她新书的扉页上写着:献给威·斯。
58岁的斯通纳眼睛模糊了,一动不动坐了很长时间。
是的,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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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纳的职称始终没有升到助理教授以上的级别这一事实,似乎说明他40多年的执教生涯并不成功。这其中的一个客观原因就是斯通纳多年来与自己的上司不屈不挠的抗争。这种抗争既带着一种知识分子的清高,又带有一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自负,这一切都让这种抗争显得并不具有什么悲壮色彩,反而是斯通纳的生活中少有的富有激情的篇章。
英文系主任劳曼克思就是斯通纳的顶头上司,劳曼克思推荐自己的得意弟子沃尔克选修了斯通纳的一门拉丁传统课程,遗憾的是,按照斯通纳的标准,沃尔克在这门课程中挂了。非但如此,在决定沃尔克个人前程的答辩上,作为评委之一的斯通纳顶住压力投下了反对票!
我认为这是本书最为精彩的一段,斯通纳博学多才的专业素养与游刃有余的文化自信展现的淋漓尽致,一位在校园内默默无闻甚至被认为碌碌无为的助理教授难得的以另一种异样的姿态神一样的出现!而此事也在一段时间内在密苏里大学成为了传奇。
斯通纳为此付出了代价,在此后的职业生涯中,他也坦然面对了遭遇到的种种不公,尽管后来斯通纳有过示弱的表示,但他从未为发生过的事情感到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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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跨越了两个世纪、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斯通纳,在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下安然地度过了自己的一生。在成功者的眼里,他或许是一个失败者;在失败者眼中,他又有资格贴上成功者的标签。
我无法描述我看完这本书的感受,就像一个失败者不甘心自己的平庸却又不敢面对成功者的评判。但斯通纳的形象肯定会在我的脑海中盘旋一段时间。我会想起他在求学期间听从内心深处的声音而做出的选择;我会揣测他做出不应佂入伍的决定时内心承受的煎熬与压力;我会试着体会他在阴暗压抑的婚姻生活中无欲无求的心情……
既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 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还能期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