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价值链的3大构成
根据所提供价值的不同来源:数据本身、数据技能、数据思维,分别出现了三种大数据公司。1.基于数据本身的公司。这些公司拥有大量数据或者至少可以收集到大量数据,却不一定有从数据中提取价值或者用数据催生创新思想的技能;2.基于技能的公司。他们通常是咨询公司,掌握了专业技能但不一定拥有数据或提出数据创新性用途的才能;3.基于思维的公司。相比于数据和技能,他们有怎样挖掘数据潜在价值的创新思维。所谓大数据思维,是指一种意识,认为公开的数据一旦处理得当就能为千百万人急需解决的问题提供答案。
那么在这个价值链上,谁才是核心?
技术专家们在大数据中淘金,发现了宝藏,得到了高度赞扬,但最后这些财富属于大数据的拥有者。
拥有大数据思维的公司或个人能先人一步发现商机,是因为他们本身不拥有数据、不具备专业技能,所以他们不会受既得利益对他们思维的限制,他们思考的只是可能,而不考虑所谓的可行。这些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都发了大财。但是,这种先决优势并不能维持很长时间,别人也会吸收这些思维,技术门槛也会越来越低,这些先驱者的优势会逐渐减弱。
如今,我们正处于大数据时代的早期,思维和技能是最有价值的。但是在未来,因为可以利用数据做更多的事情,所以数据拥有者也会真正意识到他们所拥有的财富,会把数据抓得更紧、牟取更多的利益。数据才是最核心的部分。
另外,google和亚马逊是这三者兼备的公司(书中这么说,但中国的淘宝算不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