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燕莎打车回,总是传闻北京的的哥的姐有文化,今天可算是见识到了。
这位大哥在故宫工作,是字画组的,专门描写“瘦金体”(宋徽宗自创字体)。又长知识了。我称他为书法家,结果他说您知道书法家和普通写字人的差别在哪吗?没别的,就是坚持。从小时候5岁开始到25岁,每天7小时,就练这个“瘦金体”。
还说故宫从某位称溥仪为“三爷爷”的红根儿手里买了一只宋徽宗的风筝,给了二环7套房加三千万人民币。我滴个神啊…(容我昏去一秒)投胎是个技术活啊,哈哈,大哥说往后隔几十年高兴了随便拿个东西出来捐给故宫,这辈子就这么逍遥了[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