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25岁的时光里,浅拾我们的青春。

本文参加#青春不一YOUNG#征稿活动,本人承诺,文章内容为原创,且未在其他平台发表过。


图片来源|网络

之前在微博上看过这样一句话:

“回忆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将那些毫无关联的往事重新组合起来,从而获得了全新的过去。”——余华

而我此刻能想到的是,若当记忆重组,我能想起的应该都是快乐的事儿吧。因为那是我想记住的。

闺蜜问我,为什么总能那么轻易入睡?还一下子就进入深睡状态?忘记了当时是如何回答,但现在我想,是因为我从来不敢留出时间给自己深思过往吧。

若记忆的缺口一旦打开,我怕将会被回忆的浪潮淹没。而这一刻,借着文字,让我回到那个青春萌动的时期,慢慢述说“那些快乐的事儿”。

(一)爱情片/“当时的我,真以为那就是爱情~”

在那一个酸涩甜辣都尝遍的青春期里,总有那么一段自称是“爱情”的记忆存在着。若你也忽然想起青春时代,总有一个他/她的身影闪入脑海,是吧?

2005年的秋末冬始的季节里,源于一场考试,我遇见了我那所谓的“爱情”。此后多年,它依然存在,只是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模糊的样。

那是我的初中年代。由于学校的考试传统,七年级与八年级的学生混搭考试,因此七(3班)的我遇见了八(3)班的他。当时的情景已经十分模糊,只记得考试的那三天,都是有风的日子,微凉,我已穿上薄薄的外套。我和他的课桌是在第一列的倒数第二行,我们同用一条板凳,我在靠窗位置,他在靠外位置。那时,即使是考试期间,总还是能听到挪动板凳的“嘎吱”响声,长短不一。但我总会在考试前先挪好板凳的位置,因为不敢随意在考试期间挪动。而他,考试前总是会先起身,挪好板凳位置,让我经过,而我就是在那个当口,顺手将板凳移至合适位置。因此,我们连简单的对话都不需要有。当然,我曾偷瞄他的样子。若没有那偷偷的一眼,怎会有此去经年的所谓“爱情”——考试来到尾声,我已将试题检查完毕,然后,借着放轻松的动作,瞄了几眼。眉清眼秀,棱角分明,是我当时对他的印象。

事情的发展也总需要有那么一两个契机,而我竟然也抓住了。

三天的同桌,本来就是一晃而过的事情,更何况是在那一个“男女有别”的年纪,更是绝对的互不相识。可是,在最后一科的考试上,他拿错了我的透明胶纸,还用得那么自然和顺手。我看着他拿着我的透明胶纸,粘在试卷上,然后修改了答题的内容,来来回回,一次,两次。到后来我竟看到圆圆的透明胶纸,竟已睡在他的课桌格子里了。最后,胶纸还是有回到我的手里,忘了是我提醒他还是他自己发觉了。这个小细节,我是有记录在那个加了密码锁的本子上的,可惜,由于后来的搬家,小本子不知道散落在哪里了。

但经过这“一拿一还”,有些东西好像就改变了。以至于到收试卷时,我竟鼓起勇气,在纸条上问他的名字。而他的名字,两个字,跃然于纸条上,更跳进了我的心里。现在想来,如果他当时没有回答,亦或是我没有问,那又将是怎样的光景?我想,那他就是一个陌生人了。

就这样,我们遇见了,认真来说,应该是我认识了他,并没有相识。但,又如何呢?

后来,也发生了许多事情,我谓之为“疯狂”。那时,我也是有几个铁杆好友的,从小一起长大,无话不说。可能在一次的聊天中,不小心说到了“他”,而十分自然的,就成了众人口中的“喜欢”。真的要感叹一下,当时的“喜欢”竟来得如此容易,又那么纯粹与天真。到现在,我依然佩服我那几个好友,因为她们总能轻而易举地获取想要的资料。他的家庭情况、住址、电话(之后有了手机号码,也能弄来)、死党名单、成绩单、甚至是恋爱情况等等,不用两天轻松拿到。哦对了,还有后来他的照片,也是可以拿到的。

而人总有些错觉,当你对一个人/一件事有了越来越深的认知或了解后,你会觉得这真的就是“喜欢了”吧?不然怎么会有心思去了解他/它呢?就这样,我真的就“喜欢”上了他,这个只有三天缘分的同桌。而因为在同一所学校,还是一所那么小的学校(原谅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学校的面积,只记得一圈操场下来是200米),遇见的几率是很大的,更何况我们只有一层之隔,他楼上,我楼下。课间休息的时候,偶尔望向窗外,就能看到他的身影。而上学放学的路上,也经常能见到他骑着单车就在前面。其实,是因为那一段相同的必经之路啦。但,他的银色单车,却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标志,存在了我的记忆中。

而记忆最深的,是那一场八(3)班 VS 八(4)班的篮球赛吧。当时好友贤子正“喜欢”八(4)班的帅哥班长,那是班草级的人物,品学兼优。她兴冲冲就拉着我去看。(我想,那应该是校运会里的一场篮球赛吧。只有在校运会我们有时间去看其他班级的球赛)。我和贤子两人搬了个板凳直冲操场,挤进了女生啦啦队里。当时的我,心情十分窘迫和紧张,因为在那一个最敏感的青春期里,我们都知道这样傻里傻气地跑去看别人班的球赛意味着什么。但我还是坐在了那里,拿着两个装着沙子的塑料瓶,拍打,也喊着几声加油。(当时的呼叫声可算是震耳欲聋,尤其是在球投出的那一刻,全场高呼“加油”。以至于后来上高中,我和弟弟两人都在感叹没有欢呼声的篮球赛,一点看头都没有)。看着高高瘦瘦的他,抱着篮球,或没有抱着篮球,都在场上跑着,从这一端到另一端,再从另一端到这一端。

我觉得那一刻的他,真是帅气,至少在我的眼里是这样。虽然,经过最后的加时赛,他们班还是以一球只差,输给了八(4)班。但,那时的我,还是觉得很棒。

还有另外一件疯狂的事儿。在那个笔友流行的年代,我也给他写了一封“情书儿”。笔名和内容,我都忘了,只记得那个晚上撕掉了许多张纸,重重复复地写,可到最后也没写出一篇觉得不错的。但第二天,还是将一封信封紧紧拽着手心里,想着找个时机塞给他。当时竟想到将信放到他那银色单车的车篮里,但一整天过去了,我没有走到他的单车旁。那一天,我就在忐忑中度过,但丝毫没有动弹。(看到这里,你们肯定在笑对吧?哈哈~我也笑了。)

我们的后来?深情告白+狂追模式+马拉松式恋爱,然后有情人终成眷属?不不不,那是小说里的情节,而我们,只是来凡间历练的普通人。我们的后来,就是我在另一篇小文稿中提到的:(以下文字,略有修改和增加)

再后来,我们竟然也成为了朋友,偶尔聊天,说说话。我很开心。

再后来,也就是现在,我从朋友圈里看过了他的婚纱照,新郎帅气,新娘美丽。也看到晒出的一张小男孩照片,非常趣致可爱。忽然我笑了,“喔~原来,他小时候竟是这个模样呢!嘻嘻!” 知道你很幸福,这就很好。

我从不打扰,但,不代表我从不关心。

这便是我那所谓的“爱情”,但当时,我真的以为那就是爱情。但依然充满感激,谢谢他出现在我最美好的时光里,为我的浅淡花季,抹上了好看的颜色。


(二)友情篇/“人生得三五知己,足矣~”

描写友情的美好句子好多,可我不想摘抄延用。因为,每一份友情,都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它只属于你自己。我无法写出多么优美的词句来形容我们几个的友情,但我相信,用时间浇灌出来的情谊,必将开出最艳丽的花朵。

以下小伙伴们,以相识的时间先后,出场。

首先,是我们仨。大大,馒头,和我(蜗牛(别号)/君君(昵称))。

我们仨是高中室友。我还记得,中考过后,我回到了家乡,转入户口所在地的乡镇里的一所高中就读。

就在那个盛夏过后,炎热依然伴随的九月份,我遇见了她们,亲爱的室友。我是最早一个到达学校的,应该是提前一至两天到的,因为我记得那两个晚上都是我一个人住在宿舍里。当时还没有手机,连个MP3也没有,除了傍晚时分,宿舍楼的喇叭会响起几首老掉牙的军歌外,啥声音也没有,静悄悄。所以,随着室友们一个个的陆续而来,我的心情十分雀跃。初次见面的那天,我尝试了一种叫“石花膏”的饮料。我们顶着热辣辣的太阳,到校门口聚餐吃饭,回来时看到一个老伯伯在卖着冰冻的“石花膏”,而我不清楚那是什么,就问她们。她们告诉我那是一种饮品,可以喝的。所以,好奇的我就买来尝了一下。因为冰着的原因,喝起来凉丝丝的,有白糖水的味道。但里面的条状透明物体,我至今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但她们说那是可以吃的,我想那就肯定是能吃的,不用深究。

其实,我们那时一个宿舍住了10个人的。那为什么说我们仨呢?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或是各自的发展,许多人都慢慢地渐行渐远。

而我们仨,是步伐比较一致的,因此到现在依然在同一水平线上,彼此搀扶前行。我有时在想,或者因为自己的懒惰,没挪出时间去维护更多情谊,使得身边的好友变得越来越少,竟能在掰着手指数完!但是,当慢慢走来,发现人生难得一知己。若有三五知己,便足矣。

高中那时候的事情,我忘记了许多。我总说自己善于忘记,从这里略见一斑。好多事情,从一开始的不愿意深记,慢慢变成了现在,无法深记。所以,请原谅我淡忘了我们的过去。

去年9月份,我们仨中间最可爱的馒头和她的Mr.CHEN步入了结婚的礼堂,而余下的我和大大,理所应当的,成了伴娘。馒头出嫁的那个晚上,我们仨一点一点地聊着天。以前许多有趣的事情慢慢地回来了。

| 个人专辑版

馒头篇/

01. 馒头有一个特长,那就是百米短跑只需8.3秒,那在我们宿舍是无人能及。所以,一到短跑时,尤其是第二次重考时,我就有了请馒头代考的小心思。(注:代考可是不诚实的行为哦,小心思和行为都不能有哟。但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们是双胞胎,就……)不不不,我们可爱又耿直的馒头是绝不允许代考这种行为的,我那心思的小焰火直接掐灭。但是,高中那3年,1000余天,除了闹矛盾耍脾气冷战的那几天,都是馒头第一个冲到校门外帮我们抢午餐的。总记得无论我将书包收拾得多快,跑到快餐店里,都只剩下盛汤的份儿。(我在想,我走得慢的习惯是不是馒头给惯出来的,嘻嘻。)

02. 馒头还有另外一个特长,那就是她吃菜只吃叶子,菜梗绝对不吃。而这个特长,和我互补。因为我最喜欢吃菜梗,尤其是油菜花的梗儿。所以,每一次吃有梗的青菜,我们都会挑挑挑,最后就变成她的盘子里是菜叶,我的盘子里是菜梗。

大大篇/

01. 大大对于我来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存在,因为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在那全校学生都回家的周日,大大经常留在宿舍里陪我。高中那一会儿,只有周日可以回家,同学们都恨不得周六下课后插上翅膀,回到暖暖的餐桌旁,和家人一起吃一顿妈妈用心准备的晚餐。但是大大,还是愿意选择留下来,即使有时候我们只是窝在宿舍,不怎么出去玩,吃饭也是在食堂随便解决。我想,那个时候,大大已将我当成家人了吧。

02.记得大大去过我家。应该有将近1小时的单车车程,但大大还是踊跃参与到我的单车之旅。当时,奶奶还在,住在我家简陋的房子里,而我和大大、弟弟(当时弟弟有一起回去?记忆有点模糊了。)住在隔壁——大伯母家。所以,大大是第一个来到我家做客的吧,看到那简陋的房子,大大当时想的是什么呢?

蜗牛篇/

01. 蜗牛就是我。我最大的特点是,行动慢,加上厚脸皮,应该和我的蜗牛壳一样厚吧!高中时候,我有空没空都就往馒头家、大大家、小白家蹭,当然是蹭吃蹭喝,加蹭睡,还有少不了蹭洗澡水。有时候,学校里通知没热水,我就把自习和晚自修都抛下,屁颠屁颠地坐在她们的单车后或摩托车上,跟着小伙伴们回家了。以至于后来,大大周日回家,没带上我,她爸爸妈妈都会问一句:阿君呢?怎么没一起回来?所以,现在我有时候回去,还真能肆无忌惮地住在小伙伴们的家里。大学的一个室友问,你竟能在朋友家一住就住十来天?还轮流换着住?我想,是因为叔叔阿姨们都把我当自家人了吧!(这,我感动,更十分感激。)

02. 除了吃,我还会些别的。例如,中午自习时,我可以教教馒头三角函数的运算什么的,而大大就在旁边静静学习。那样的学习时光,还真的是非常美好呢!(忽然想起,高中那一会儿,数学是我最喜爱的科目呢!现在,却离数字好远了。)

| 那些年的小确幸

我们仨,一起经历过的事儿可多了。

01.总记得那时的冬天特别冷,我们仨经常走到学校附近的小公园里,晒晒太阳,散散步,慵懒劲儿十足。

02.我们经常偷懒没有去上夜自修,躲着宿舍里,窝在被窝里,玩手机,看小说。即使是“波波老师”用手电筒拼命搜索,我们还是动也不动,假装睡去。也有时候,我们仨窝在馒头的上铺,看着馒头从家里电脑下载来的电影,例如我能记起的《矮仔多情》,或搞笑电视剧《爱情公寓》,然后捧腹大笑,东倒西歪。(你看,当时的小懒惰,还不是换来现在的拼命啃书和考试。真是应了那句话,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哈哈。)但,没有后悔一说,因为,当我现在回顾青春过往时,想到你们,笑容便不自觉地从心里窜出来,暖暖的。

当时馒头的手,应该很酸吧~

03.每天轮流着早起买早餐,只为了在睡觉的她们可以多睡一会。很神奇,轮到买早餐的那一天,我们谁都不会赖床。

04.有一次,学校没热水,就直接收拾衣服,跟着馒头的小摩托车突突突地回家了。第二天早上,回到宿舍,室友告诉我们波波老师让我们仨去报到。我们磨磨蹭蹭的,到了中午都没有去。可好巧不巧,刚嘻嘻哈哈从饭堂吃完午餐,就和老师来个“真巧”。当然,少不了一顿狠训。然而,我唯一记得的却是老师刚转过身,我们仨都灿烂得笑了~当时真是放肆得可爱。


“老师,您,您也吃完饭啦?”

05.刚刚在我们仨的群里聊天,说到高中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我们的早餐可以用0.5元就搞掂,一碗白粥+一块卤豆腐;2块钱就可以吃到一顿有肉的午餐;偶尔小小的犒赏自己,才到校门外的小吃摊,买一根“番茄酱多多”(因为我们每一次都会和老板说,要番茄酱多多,最后老板也给记住了。因此,“番茄酱多多”就变成了火腿的特指名字,只有我们几个才懂)。

06.馒头说到,有一件事情她记得特别清楚:她那时候特别馋小卖部的阿波罗雪糕,球形的,可是一个要4.5元,好贵,没舍不得买。因为当时两块钱就能吃一顿带肉的午餐啦。而当时的我说了,等我拿到奖学金就给你买。后来我拿了奖学金,就真的给馒头买了。(因为馒头说:当时拿了一个哈密瓜味的,绿色的盒子,后来吃完我把盒子收起来,之前我收东西的时候还看到了。大大在微信上评价说:君君好壕好喜欢哦。而我,忽然觉得,一些美好的记忆,无关是否记得。)而我和大大应该是吃了别的雪糕,因为我们俩都记不起有这一段了。

07.宿舍生活,总会有一两件“失窃”的事儿。但你可曾遇见整个宿舍的人都处在失窃状态呢?几乎每隔两天就有室友喊着报着“失窃”。一开始的,几百块钱、一百块钱、五十块钱、十几块钱,后来竟发展到,周日逛街回来,大大放在宿舍的零钱包里几块钱、几毛钱都能不翼而飞。我们才知道,事态严重了。因此,由我们“最最善良”的室长大人亲自策划的一场“捉奸记”上演了。我们借来了几部有高清摄影功能的手机,还有几张假的100元钞票做工具,在我们一致通过的认定的“内奸”面前上演了一场戏。那一场戏,若真的是一场戏就好了。但当我们将摄像头从几个隐蔽的角落撤下来时,心凉了半截,不,应该说凉透心扉。而冷静过后的我们,并没有采取什么过激的行为,当天晚上,就由我们最敬爱的“波波老师”为这场戏画上了句号。而那个女孩,慢慢地退出了住宿范围。(我一直钦佩着我们的室长,大概是因为这件事吧。而,这一段视频,听说还保留在某个人的电脑里,只是不曾再点开。)

08.我们仨,不知道从啥时候开始,就开始混为一体了,书包背同一个款,衣服饰品互相穿戴。那个时候,若你在校园里看到,三个背着同一款熊猫包包的小女生,那就是我们。当时,我们的书包应该是不撞包的,至少我没有看见别的学生在用。你可能会说,这都是当时的幼稚行为。不,即使到今天,进入职场已3年的我们,还是背着同一款包包,有一套相同的姐妹装。是的,这就是我们,这才是我们。

最后用一句话概括:我们仨就是可以同吃一个苹果的关系,你一口,我一口,她一口,直到把苹果吃光。

另一只熊猫 摄

然后,是我和小白。

我和小白,若要用简单的一句话叙述,那就是:高中三年的同桌。但现在算来,又何止是3年呢?那三年,只能算是一个开端罢了。

我和小白,并不是一进学校,就马上认识的。我们俩一直兜兜转转,换了好几个同桌,直至后来也不知因为什么,忽然就成为了同桌。然后,一直持续着同桌关系,直至高中毕业。

说到三年同桌的缘分,其实来得也不容易。高二分班那时,我是被分在了高二(8)班,而小白在高二(7)班。开学那两天,我都是郁郁寡欢的,恨不得将两个课室中间的那面墙给拆了,这样我和小白就又可以在一起玩了。(不知道,那么认真学习的小白,现在会不会后悔遇到我这样一个“不务正业”的同桌呢?哈哈!)但十分碰巧,小白她们班有个女生想要过来我们班,而刚好被路过的我们听到了。那一刻,我真的好开心,好高兴,当然赶紧跑过去和老师说,“老师,把我换过去!”是的,就这样,我如愿以偿,又开始祸害我们家小白了。

有一幕情景,我想我是永远忘记不了。

老师答应换班后,我就收拾书包直接冲到高二(7)班了。可是,小白的旁边已经有另一个“她”了,不开心。我就将课室扫了一眼,发现,只有最后一排还有空位,我就和小白说了声,先过去坐下了。而小白,一小会会儿,就拿着书包坐到我身边了。(我想,若当时小白没有朝我走来,那我岂不是尴尬到贴地?嘿嘿!)然后,开始上课,是班主任的课,我们最最漂亮的Miss 何(数学老师)。老师问:CC同学,你怎么坐到这后面来了?小白指着我说:因为ZZ同学坐在这里啊!哇,我简直心花怒放啊,当时。所以,这一个情景,我想记一辈子。

以至于后来,高三时候,Miss 何在走廊里遇见了我们,问:“你们还是同桌?”“是的,我们同班,还是同桌。”真好!

我和小白,也一起做过了许多事。

01.我们偶尔会骑单车去集市逛街,买一些小玩意儿和自认为潮流的衣服,然后,去那一家认定的“冰室”吃炒冰,名字我已经忘记了,待有空我问问小白去,看她是否记得。

02.我是经常会耍小脾气的女生,所以十分佩服小白竟能够“宠”我“哄”我,这么多年。这一点,我是十分感激的,因为我知道控制不了耍脾气的自己有多么不可爱。所以,“谢谢你,小白,谢谢你知道我的坏脾气,还依然如此的喜欢我。”

03.我想,我就是那么一个难缠的人。可能因为你们的宠爱,我可以变得肆无忌惮。毕业季那一会儿,我和大大、馒头都在疯狂地拍照,就想着将青春留住。而小白,是我过不了的梗——她,不喜欢拍照。所以,我死磨硬泡,软硬兼施,可是她还是不愿意。那该怎么办呢?我就在教学楼前的那一片空地上,耍起了小孩子要糖吃的那一套。我坐在地上,拼命地踩着,还发出了“哼哼”的啜泣声(其实我一开始是假哭的,后来却变成了真哭,因为宝宝心里越想越委屈了~)我想,小白肯定没有想到我会来这一招,所以吓到了。而拿着相机的馒头,我想她心里肯定正在笑。但这一哭一闹,倒是换来了弥足珍贵的“咔擦”瞬间。而高中毕业的班级合照,倒是我不愿意了起来,而小白是拿我没辙的。所以,我没有参与到那珍贵的时刻。而现在,我觉得当时的自己很矫情。所以,小白,“请原谅我的矫情吧!”来,收下我的膝盖!

04.我是经常会忘记“值日”一事的学生,即使是今天知道,明天一早也有可能忘了。所以,好多次都是小白提醒着我值日,打扫卫生。然后我们俩就拿着扫帚到楼下去打扫了,我们就听着朗朗的早读声,慢慢扫,慢慢扫。现在想来,小白那干脆利落的个性,怎么就受得了慢吞吞像蜗牛一般的我。

05.上面也有提到,除了馒头家、大大家,我还经常往小白家跑的。那时的小白,高冷,可我还是总说“小白,今天学校没水了,我去你家洗澡哈~”然后,当然就蹦到小白的单车后架上跟着回家了。而我的习惯就是打着“没热水”的旗号,蹭饭,蹭睡,和蹭玩。可是,小白从来没有拒绝过我的缠人要求。那些没热水的日子,几乎都是在冬天,骑着单车的小白,被寒冷的风刮得鼻子红通通的,十分生疼,但小白依然坚持载我来回。而坐在后架上躲在她身后的我,嘻嘻哈哈地说着话,但我知道,以后,要加倍对小白好,尽我所能。

06.本来不想再写。但这一段还是必须提及一下:小白曾到过我外婆家。一进门口的那一句“外嬷”叫得十分响亮,至今还回荡在我的心里。(现在一想,这算不算提前见家长了呢?哈哈!)

还有许多幸福的事情,待下次再慢慢回忆。我和小白,现在很好,以后会更好。(文字有一点点小暧昧?哈哈,我们是闺蜜啦。)

呃,我亲爱的小伙伴还有谁呢?还有,已经有了小熊熊的熊熊,和从不在微信里冒泡的淳淳。但友情一玩意儿,一旦存在过,就一直在。


亲情篇/“看尽人情冷淡,却依然眷恋那点点星光”

亲情,对于我来说,是最沉重的东西,可我愿意继续背负前行。

从小,一直寄居在外婆家。住的房子,是一个换过一个。而在我们几个兄弟姐妹里,都有着外来者的尴尬,即使我们适应得很好,也掩饰得很好,大人们都不曾知觉。

但,小小的淡漠性格,和封闭内心的那一层保护膜,终将生成,无法轻易剥离。

不过,我亲爱的外公外婆,是我最最最亲爱的人。刚上初中,爸妈由于经商常年在外,我和弟弟就跟着外公外婆一起生活。那时,我们有一个叫“家”的地方,所以并没有和外公外婆住在一起,就是三餐都在外婆家。外婆家的老房子是有一个火灶的,外公会去山上挑来一些木柴,烧火煮饭。每一个上学读书的日子,外公总会不到六点就起来,给我们煮一大锅白粥。外公煮的粥永远是那么的稠呼呼,实实在在。偶尔有外公炒的咸花生米、微微焦的煎腊肠,或到集市上买来的油条、菜头丸、干鱼仔、新鲜豆腐等做下粥的配菜,而常备在家里的小菜呢,有外婆亲手腌制橄榄菜、菜脯、青梅,对,还有外公最喜欢的红色橘子。想起来,真是满满的回忆。

在那一段朴素的时光里,我们是和小动物们做伴的。外婆家有几只猫儿、一两只狗儿、带着小猪仔的大母猪,还有一群群从小鸡小鸭养成的跑地鸡、跑地鸭,对,曾经有一段时间,还养了鹅,所谓的“庞然大物”。

中午放学骑车回到外婆家,猫儿和狗儿都已经在小餐桌旁等着我们开饭,有时候大母猪也会来到门前,用庞大的身体拱着年久失修的门板,低声地哼着。外婆就说它这是饿了,要吃饭了。然后将少量的饲料撒进桶里的粥水里,搅拌均匀,再提到巷口倒进猪槽,而尾随在后的母猪当然十分开心跑过去开吃。那个时候,经常帮外婆喂养小动物的,是我那超喜欢小狗的弟弟,他会赶着鸭子或大鹅去田里吃草,撒一些米粒给小鸡们吃,也会帮外婆提着一大桶粥水到猪圈,但我想他最喜欢的是将吃剩的猪骨头直接往餐桌下扔,给最宠爱的狗狗们啃。而我,也会帮点小忙。用厚厚的生着锈的刀,将从小溪里捞回来的“水浮莲”和“香蕉蕾”切碎碎,认认真真地切着。而这时外婆会说:哟!看你切得这么细致!这么慢,哪够它们吃?还是我来好啦。但是,我依旧慢慢的切。而外婆就在旁边笑着,来来一把缺了口的刀,快速地切切切。

当时六十多岁的外公外婆都很康健,养了许多家禽,但从不喊累。妈妈说过,外公外婆是一直习惯了劳作,若停下来,会更不适应。农村里的生活,早晨好长,因为外公外婆五点多就起来辛勤干活了,而这种习惯,一直持续到今年三月份。我那接近八十岁高龄的外公外婆,到今年还养着几只猪仔,直至三月份外公卧病在床,我爸爸妈妈回家照顾时,才劝着外婆将猪仔卖掉。

从高中毕业后,我没有回到外婆家。直至前阵子,外公离世,我才和哥哥、弟弟回到了外婆家。(我想,我的良心肯定是被狗狗叼走了。)在守夜的那两个晚上,我坐在祠堂门口空旷的埕面上,望着夜空里闪亮的星星,才知道我是多么想念和眷恋那点点星光,犹如回到了多年前,我坐在小板凳上看星星的时候。

回到广州后,我和弟弟说:以后,我们得经常回去了,因为我们只剩下外婆了。


结语:现在,站在25岁的时光里,回顾这十几年,将碎片的记忆浅拾,再用朴素的文字和不怎么好的文笔描写出来,可能不怎么起眼,也不怎么迷人,但我只想献给出现在我生命里的,那些个最美好的最可爱的人。愿,当你们说起我时,也会有温暖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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