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那件事还依旧在我的脑海里,难以忘却,至今想起来依旧历历在目。
当时年轻,十五六出头,典型的一个不良少年,抽烟喝酒纹身抢钱。有一次,我又想去买点烟,但是没钱,就联合几个人一起去抢小学生的钱,得来的钱平分。那生活,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美滋滋。后来我越抢胆子越大,越强钱越多,甚至开始在抢钱时拿一把刀,就那一把小刀,每次都能把所有人给吓跑虽说吓跑了就没有办法抢钱了。但这更让我尝到了甜头,最后我就成功的在警局住了几个月。那有啥?该吃吃该喝喝,管你屁事?于是我又在一系列的胡作非为,不知好歹的情况下,以及我还是未成年,我又在警局住了会,具体时间不记得了,好像是两年左右。
这时,我差不多已经十八、九了。不知怎的,父母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了,所以,我决定不能再去抢,去偷了,毕竟也不能辜负了父母,还有警局教导人员的一片苦心,我开始租房,找了个月薪两千左右的工作,就这样生活下去。生活还是要继续的,总是要继续的,在之后的六年,我冲撞上司,上班迟到等的种种情况变得越来越少,经过不断的努力,工资也涨了不少,差不多是刚开始的三四倍。虽然被炒了好几次,换了好几份工作。渐渐的我也开始养花草,养宠物,过着再正常不过的生活。然而生活总是有意外的,它可能真的会改变你很多。
二十八,傍晚,我正在街上散步,发现一个十九岁左右的小伙子鬼鬼祟祟的,我仔细的看了看,原来是顺手拿个钱包啊什么的。不错啊小子,颇有我当年的风范啊。所以,我还抱着绕有趣味的心情跟在他后面,看他到底能看干出些什么。不久,到了人群中,他竟然真的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把小刀:“别动!不想死的就乖乖把钱拿出来!边说边勒住了一个正在低头看手机的女子的脖子,随之而来的就是震耳欲聋的尖叫:“啊啊啊啊啊!!!!!”来自那个女人的,周围群众的,顿时整个人群陷入慌乱,哦,拜托!难道没有人注意到那个劫匪拿着刀的手正在抖吗?我也是服了,当时,我就一股脑的朝那个小伙子一脚踹出去。果不其然,他被我踹倒了。可能是想阻止他吧,不想让他再走我的后路,又或者是什么别的,我把他给制服了。过了几秒钟,包围着我们的人群中,顿时传来了雷鸣般的掌声,谁能想到呢,这么见义勇为,行侠仗义的一个人,多少年前也是干抢劫的。呵,想来也是有点可笑的。以前胡作非为的自由,到后来的遵纪守法的普通人,再到现在的渡人渡己。生活真是变化莫测。
这就是我的故事,一个醒悟者的自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