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以“为了孩子”为借口

今早在某乎上看到一问:“他家暴,不求上进,对我不闻不问,这样的婚姻该不该为了孩子再坚持下去?”

连自己都过不好,还能怎么为了孩子?

首先,大人就是孩子学习的一面镜子,被家暴对你不闻不问,就是你孩子以后学习的榜样。这样的家庭还不离开,等着到老死的那一天在那里追忆:要是当初早点离开说不定现在会不会就不一样了?

家暴从来都是只有零次和一次,请不要以孩子为借口把自己这种委屈说得这般伟大。反正这种人都是 不求上进,一个人带一个孩子总不至于饿死。

我有个同学就是这样,她一结婚,就遭受了婆家一家人的冷暴力或者是语言暴力。即使在她生了儿子之后,这种情况一点也没有改善。

后来她忍无可忍,决定起诉离婚。最后孩子是被判给了她。

她当时成了镇上舆论的焦点。

可是她也不怕,自己带着孩子到外面工作去了,白天把孩子(当时她孩子已经三岁)送去幼儿园,然后花几百块钱一个月请幼儿园的保安帮忙看下孩子,等她下班了再去接。现在孩子已经一年级了,可以自己坐公交车上下学了。如今人家母子两过得甚是自在,总比在家被冷暴力的好。

当然,如果还敢相信爱情的话,也可以继续找一个男人谈个恋爱,组成个幸福的家庭什么的。

世间万千种活法,何必让自己吊死在这棵树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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