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影响党的事业发展、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基础。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党建引领,实现集成治理。健全严密有力的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创新党对基层行政组织、自治组织、群众组织、新社会阶层的领导方式,推动党建向基层治理新领域、新阶层、新空间拓展,激发党建引领促社建的组织活力。探索网络化协同治理机制。夯实区域化党建联盟,建立服务需求、服务资源、服务项目三张清单和双向认领机制;推进乡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健全和落实在职党员双报到、党建联盟指导员、属地单位联络员等制度;明确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各类主体的权责边界,搭建多方议事协商平台。建立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评价机制。
坚持人人有责,实现协同治理。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建立群众诉求分析研判、诉求分办落实制度,探索党建引领下的社区提案工作机制和社区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基层群众利益表达、利益调节、利益约束和利益补偿机制,保障群众依法参与城乡基层治理的权利。拓展居民公共参与的领域和范围,培育和激活社区自组织、城乡居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动力,坚持问计于民,广泛开展民主协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坚持民生导向,实现回应性治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实现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优质化;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专项资金制度,有序推动属地单位的公共服务资源与社区共享。强调公共服务、市场服务、自我服务协同发展,倡导“公益导向、商业逻辑”服务运营方式,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入社区服务领域。推动社区民生服务的精细化。完善服务统筹、即时响应等机制,努力做到民生需求“接诉即办、未诉先办”;健全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推广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