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来迟了,最后的人也会缺席。
我无数次在幼年时想,我在此刻深深地感受自身的存在,是否恍然间,会万物沧桑世间千年。幼时的世界观还太小,除了生长的村庄以外,外面的世界笼罩着一层薄雾,我曾努力去探寻,去抹去那些在我记忆深处的模糊,可尚小的年纪,涉足的地域又有多远呢。
文字很早就点缀了我的生命,小学时我学着那些网络小说的逻辑写法创作了属于自己的梦想人生,是历经磨难终成正果,也是主角光环一路到底的段落。
死亡,它狠狠打击了我对于长生不衰的幻想,村口那个编制竹篮老爷爷的逝世,导致我几个月都无法安然入睡,很怕告别世界就在不能把控的梦里,也很怕第二天再也吃不到自己喜欢的青椒肉丝。书,那些表哥表姐舍弃下的中外名著成了我填补死亡恐惧的沙土。文学启蒙对于一个我来说很早,我后来的文笔风格都源于自身的瞎琢磨和这些人的牵引,以至于很多人看到我的文章都会说像某某某,追求极致浪漫的路途里,我永远都在偏远一隅。
我要写一本书,无关紧要,也包含喜怒哀乐,初中它就开始慢慢发芽,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开始变得敏锐,变得细腻,字迹也趋向清秀。那些求之不得,玄之又玄的诗意,是我初高中最为痴迷的,我向往,我渴望那种像啤酒般微醺迷离,能够让我苦苦思索其中味道,三毛的文章里,驻扎着懵懂无知的心思,曾一度奉为偶像,向往那种自由灿烂。
所有在我记忆留存的人,都被赶到我堆叠诗歌的仓库里,年久落上课灰尘,被新来的物品排挤,很多很多的时候,被迫忘记了。想法太多了,又与常人无异,并没有活得多清新脱俗,只是后面看来好像写下的东西印证了自己那端无人知晓的岁月,便是极好极好的。
为书做序,为人生做注脚,一个一个只需几千字的故事,写出来也像那么一回事。避讳不谈感情,不直面表达越发成为当下人际交往的主流,而最为间接的书信文字成为末流,我很少能够在现如今的交往中感受到真挚的情感,那些流露的话语无法令我感动,好似不具备任何的分量和地位。爱憎应当存在,也应该被真切的表达,我要写这些人或者事,不都是热爱或是厌恶,而是那些掺杂着复杂情绪的真实想法,另一方面也是防止自己忘记。
这本书没有题目,就像我的人生没有甚大主题,随风飘拂。我要改变我以往对于字词的夸张运用,收敛对于意象的加工,不过多阐述,还原那个原本的故事。就慢慢从身边的人写起,篇幅长短是根植于性子,而写的不合逻辑或是不合胃口也待我日后慢慢纠正,如果说有本人看到自身的故事,切莫怪罪,若是要加点外传,是非常好的选择了,
以记忆做序,用文字为言,文末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