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制度”
1、三同时:安全生产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三同步:项目管理机构应按规定的会计周期进行项目成本核算。项目成本核算应坚持形象进度、产值统计、成本归集同步的原则,项目管理机构应编制成本报告。
3、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
4、两算对比: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
5、三算对比:预算成本、目标成本(计划成本)、实际成本;
6、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
二、“四不放过”原则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实施“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3、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三、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的报告人不同:
1、管理P179,施工质量事故发生后,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
2、管理P210,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同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四、工程质量验收组织
1、P313,(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
2、P217(脚手架)脚手架的内部检查与验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施工、技术、安全、作业班组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技术规范、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分段验收,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阶段验收:
(1)基础完工后,脚手架施工前;
(2)每搭设完6~8米高度后;
(3)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后;
(6)冻结地区解冻后;
(7)停用超过一个月的,在重新投入使用之前。
脚手架定期检查的主要项目包括: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héng jià]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高度在24米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和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5)架体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有超载使用的现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