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去一趟LA |《LA流浪记》蔡康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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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从美国旅游回来。

说起来往返都是LA,又在LA住了很多天,实际上闺蜜家在边上的小城市,我们就没进过downtown。

盖帝中心没有去,山上HOLLYWOOD大字牌也无缘看上一眼。行程结束回到国内,感觉LA这个城市竟是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上周又要飞了。

以前很爱为旅行选择一些很难读的书,以为漫漫长路正好有时间能啃完。后来发现,书往往只翻了三分之一,旅途也被徒增了身心的负重感。这次故意选了本轻松易读的。

《LA流浪记》买了很久了。久到虽然是新书,但是看起来很旧的样子,我常常自己都以为它已经被阅读过了。

重新吸引我注意的是书名。这是LA给我的第二次机会。再加上有蔡康永做保,想必不会又弃书而逃。

因吹斯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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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读书,往往爱直接进入主题。现在却爱反复读勒口(封面折过来的部分)或者作者的自序。勒口里有作者的背景资料,自序往往能看到作者真实生活中的样子,所以有时候书读到一半,又会想转头再看看写下这样文字的人到底是怎么样的人。

大多数勒口其实并不有趣,都是生冷的作者信息,像是短版百度词条。而这本书的勒口,看了也就十来遍吧,每一都会想起那个睿智又搞怪的作者。

『不像样的学校拿来谈恋爱也不错,拿来读书就很错。』好好笑又好有道理。让我非常有代入感。想起自己的那个大学,拿来疗养是不错的,拿来读书是真错。

流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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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讲的是LA,其实是UCLA。加利福利亚洛杉矶分校,世界级顶尖的大学。当年还青涩的蔡康永在那儿攻读电影电视制作。

书里都是他上学期间和同学老师之间的琐碎趣事。文笔简单流畅,语言生动活泼。娓娓道来的文字和节目中他说话的方式如出一辙。

每个故事的小名字,也和作者一般标新立异。先故事读完再翻回去看它的名字,你才能懂这主人花的小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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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觉得奇怪,为什么有趣的人总能碰到有趣的事情?像是蔡康永,三毛。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在他们笔下和眼中,都是充满乐趣的。

我喜欢分享他们这种乐子。

像是在体验不同的,我做不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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