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得青春里第一个喜欢上的人吗?他现在怎么样了
文/南沫子
已经忘记多少次被闹钟惊醒了,鞋子都顾不上穿就飞奔到客厅,将正在充电的手机闹铃关掉。原本大好的周末时光,本该睡上一个自然醒的懒觉,却如此大意没有关掉手机里设置的闹铃。也许是提醒自己该醒来做点什么了。
迷糊记得我只是睡了大半个小时,好像是刚入眠,就听到激昂的闹铃了,本可以盖着棉被无视铃声的,却怎么也忍受不了噪音,无奈之下只好醒来。不知是睡眠不足,还是被惊醒,头痛得发昏,神志不清。试图洗个冷水脸清醒自己,抬头发现镜子里的我如此憔悴。严重的黑眼圈,蓬乱的头发,甚至发黄的皮肤都令我感到莫名的可怕。我竟然邋遢到这种地步,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罢了罢了,卧室更乱,衣服满床都是,书桌上堆满蹂躏过的废纸团,零碎的纸屑散落一地。没盖好的口红夹在纸团里随风摇摆。唯有那本聂鲁达的诗集还安静地躺在一个隐蔽的角落里露出几页内容。不知怎么,我已经习惯了,习惯不整理自己的东西,习惯衣服乱扔,被子乱踢。
外面的天空是阴沉的,没有一缕阳光,和我现在的心情相符。偶尔还会起风,风拂过餐桌上凝固的油迹和几个发出馊味的盘子,苍蝇在粘有米粒的碗和汤匙上觅食。水龙头在滴着水,洗手台上还残留着昨晚无意泼洒的酱汁。电视机播放着一条少女为情自杀的新闻,早已经司空见惯了,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这世界上又有一个看似珍贵实际并无功用的生命逝去了。可惜啊!原来我们不过是一颗尘埃,失去生命后便完全消失在这世上,无影无踪,也许偶尔还会有人想起曾经有那么一个人在这世上活过,仅此而已。
关掉电视机,顺势赖在沙发上,眼睛注视着天花板。纯白的墙色,好像心里纯净的地方,一片洁白。突然想打给睡,翻着手机通讯录,却发现没有一个可以闲聊的号码。
算了,早也已经习惯了。
决定起身装扮自己,挑一套复古的裙装,化上淡妆,戴上贝雷帽,手提麻布包,穿上短靴子,轻轻锁上门,对着电梯玻璃里的自己微笑。走出小区,就迎来了一缕温暖的阳光,吸上一口纯氧,感觉真好。上街也是乱逛罢了,这里喝一杯豆浆,那里吃一顿快餐,偶尔还会贪恋街边的冰糖葫芦和棉花糖。有时只是想拿着一根棉花糖在小巷的街头里邂逅一段美好的恋情,可这也只是想而已。
曾经很嫌弃的初恋,现在回想起来竟会如此珍贵。或许年少不懂爱,可以无情放肆地伤害对方,而后一点罪恶感也没有。随着时间慢慢沉淀,才发现当时的我们纯净得像可以放心饮用的山泉水。彼此嘻哈玩乐,做着情侣间的事情。没有越轨,只是单纯的对对方好。
刚才有一个很像你的背影从我眼前闪过,他往小巷的方向走,似乎很着急地在赶路。我没有追上去,只是站在原地望着他消失在小巷那头,因为我知道那个人不是你。可能是陷入回忆深渊,整个人像丢了魂似的望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发呆。一个小男孩撞了我一下,我懵了几秒,等到回过神来,他已经消失在人群中了,而我手上的零钱也不翼而飞了。好在手提包没被偷,只是丢了手上攒着的几十块钱。不想去追寻失去的东西了,也许是上天的安排,比如钱比如你。就连记忆我也想扔掉,可它好像已经成为我脑细胞的一部分,抹不掉。
街上的情侣很多,可我看不到真正煞死旁人的甜蜜爱侣。或许也只是表面现象,我不知道别人的故事,也没资格对别人评头论足。只是现在的我,一直都是形影单只,有时觉得这样很好,可是人总会有寂寞的时候,偶尔会想要有那么一个人陪在自己身边,逗我开心哄我笑,伤心难过时依偎在他肩膀大哭一场。
夜,渐渐灰冷,我,一个人,闲逛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