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从一个真实的故事开始。2014年儿子大学毕业后,在北京与女同学结婚,领证后男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因男方外地户口,女方北京户口,所以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结婚半年男方出国留学,两年后回国提出离婚。请问,这个房子如何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除外。本案例最终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一半。典型的离自己的婚,分父母的产的案例。
在当今婚恋观多元化,离婚率攀升的时代,如何进行财富规划是非常重要的主题。
再来一个关于同居案例。两人同居,女方出资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如今男方出车祸死亡,男方儿子要求继承,房子究竟归谁,构成事实婚姻吗?
告诉大家一个刚学的知识点。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对同居采取不鼓励不保护的态度。
相信大家也听说过郎咸平与空姐女友闹掰索要900万的事情吧。小三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富人离婚更是伤不起,土豆网老板王微和前妻杨蕾的旷日持久的离婚官司让土豆网错过了最佳的机会。真功夫董事长蔡达标更是锒铛入狱。
在新的视野下如何规划财富尤为重要!那如何规划呢,请听下回分解……哈哈,关键是我又要去烧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