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特朗普被刺杀的热炒,万斯被提名为共和党副总统候选人,带热了一本书,《乡下人的悲歌》。
《乡下人的悲歌》描述了社会的另外一面。在这里,是一种极为恶劣的社会生态。在万斯的身边,到处是失业的年轻人,他的亲友几乎没有一个有一份看起来能有前途的职业。万斯从小到大没见过周围一个孩子能上藤校的,实际上,大多数孩子连大学都没上过。
在这里,人们的日常生活也是一团糟,毒品滥交、未婚先孕、辍学生子的年轻人比比皆是,而人们对此习以为常。无所事事的混混在街头游荡,许多人成为麻烦制造者。哪怕家庭生活,也是充斥着暴力。据万斯回忆,他的姥爷在一次酗酒后,就差点被他的姥姥用汽油给烧掉。
我看到一篇文章,《<乡下人的悲歌>讲了什么》概括得非常好,我都怀疑作者是学社会学的。我就直接引用这篇文章的吧:
首先是对成功的认识。在米德尔敦这个城市,30%的年轻人一星期工作时间加起来不超过20个小时,但没有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的懒惰。有的人一辈子没有工作过,靠的是政府救济。因为他们笃信,成功需要天赋,而自己没有那份天赋。他们分不清楚什么是知识,什么是智力,他们很轻易地找个理由,然后心安理得地放弃自己的努力。
家庭和生活方式。万斯在一个杂货店做收银员时发现,很多穷人买婴幼儿奶粉,而富人却比较少买。他过了很多年之后才知道,中产阶层和有钱人家庭,更倾向于用母乳喂养孩子。万斯总结说,社会流动不只是财富多寡等经济学问题,还关乎生活方式的变化。和穷人相比,中产阶层有一套完全不同的生活准则。
不再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什么。万斯发现,那些人往往很轻易地就放弃比较辛苦的工作。万斯说,“更令人不安的是,当丢掉自己工作的时候,他还认为自己是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如果你相信天道酬勤,你就会努力;如果你认为即使你尝试了也很难取得进步,那么你会觉得干嘛还要尝试呢?”
这就是放弃,放弃是看不到希望,也不想看到希望的产物。这是最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