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從派出所拿回戶口本,我兒改名這件事就算是完成了。
我兒原來單名一個“ 衎 ”字,發音同“看見”的“看”,意思是快乐、安定、刚直、和适自得的样子。“衎”字是我老婆在大學時喜歡的一個字。
從起名到現在,沒有一個人能讀對這個字,有人把“衎”誤認成“珩”,還有人讀“行”。當我們告訴別人這個字的讀音之後,有很多人回答“這個字我都不認識”。這樣的回答,問題出在“都”字上,不認識就是不認識,“都不認識”這個人好像已經認識很多字,只有少數幾個字不認識,這個“衎”字就是其中之一。就算是認得這個“衎”字,也未必識得、知道它的含義。“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原來起這個名字,也是希望這種方式讓大家認識一下這個字。
起這個名字是我老婆的主意,全憑我倆的喜好,沒有讓先生看看。前段時間,老婆同事給孩子改名,我老婆去湊熱鬧,讓先生看了一下,先生覺得這個名字不好。我老婆就動了改名字的心念。這種事情一旦起心動念,不做就會成為心病。同我商量後,當然我全力支持、全力配合,名字就是個代號,改就改吧,更多是為解老婆心病。最後定下來,改為“昕澄 ”。
改名的事情也問了兒子,他完全同意,在戶口本沒改好前他就已經開始寫新名字、主動向小朋友介紹新名字。這樣,改名字這樣事就不是父母的單方行為。
古時弱冠后,自己可以给自己取个字,这个“字”可以自己定。只有父辈或者长辈可以指名道姓地叫,平辈或者晚辈只能称呼字表示尊敬。比如刘备,字玄德,你可以叫玄德先生或者刘玄德,但不能叫刘备,若是叫刘备就是骂人家。
在兒子同意的情況下,改名我覺得更像給他取了了個字。名衎,字昕澄。以後,他的同學或朋友不知道改名這個事,叫他“昕澄”,這是稱呼他的字。我們轉不過來,還會叫“衎”,這是叫他的名。這樣符合古制,挺好、挺好。
對於改名字這件事,原本以為只要父母雙方同意,想改就改。沒想到這事竟然是要審批的,能否改成還要有其他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