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轉日記,四十二】
為保證項目順利進行,必要的規章和懲戒制度是十分必要的。設計制度時要針對學生特點,比如學生動手能力差,不願意把自己暴露在公眾面前,靠互動協作也無法奏效的時候,就得下猛藥:個體學習者需要對自己的拖延和貽誤行為付出代價,對自身的不作為付出代價。因此,考核手段從小組考核變為個人學業展示考核,個人學業展示題目自選,以教材內容為素材,只限制每次的時長。要求每人至少一學期登台三次,自己選擇表現最佳的兩次作為判定學業展示成績的依據。再根據制訂的難度係數和表現力等要素換算成分值作為參考。同時規定所有工作需要每日更新匯報於石墨文檔,供所有同學和教師查看,方便尋找共同研究愛好者及避免重複題目,同時自行備份以防惡意塗改。缺失每日進度匯報會被教師“傳喚”,超過一定次數給予學業警告。學業警告兩次直接掛科。以期達到以個人自主學習為基礎構建合作交流可能,同時訓練學生自我規劃意識豐富實操經驗。另,學業展示需提前一周報備安排檔期,到時如期上映,這一周時間由學生自行訓練演講技巧,完善展示材料。諸如此類,由組合拳應對懶癌和拖沓,方能顯示出課程規則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