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末是被“于欢”案刷屏了,大致看了大家的讨论,舆论像以前一样,两极格局。暂且就划分成“道德派”和“法律派”吧。两种观点都很有道理,我觉得这是法律与道德与生俱来的特点吧,注定要在针锋相对中求取平衡。我们现在不就是在慢慢地找它们的平衡点吗?
关注舆论的同时,我还发现了两个算是一好一坏的现象吧,想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首先是也有不下少数的人关注到警方在情节发展中起到的作用,在二审还没结束前,我们暂且不讨论这一问题,不过,舆论是呈现出一边倒的现象,我们倒是可以怀着自己的想法看看二审的结果。不过从中我们看到群众的焦点可以在如此双方有争议的案子中关注到国家公权力方面,这是我们民众法制思想进步的一大表现了吧。另一个是我自己看到的一个小问题,今天早上在我看到新闻推送关于一审判决书的短短大概两三个小时里就看到了人民法院的微博对群众的质疑等等进行了回复,表示高院已经开始准备二审了。倒不是说这么高效率不对,只是当我看到这一回复和有些报道一审判决书比较晚的新闻平台一起推送上来的时候,我仿佛感觉到了山东省司法机关的慌张。国家机关关注民声是无可非议的,但是我认为我们的司法机关已经在大众面前呈现出一种泰然自若的神情。这不仅是二审法院对这种引发社会热点的案件要沉着应对,还要求一审法院的判决是有依据和道理,即使是热情的人们现在无法接受,对于一些专业人士也要有足够的说服力,然而我作为一个法律的皮毛都没能懂的学生,一审法院的判决书,我不是很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