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旧楼】
二零一七年冬天,我收到一封请柬。
信封是哑光的象牙白,封口贴着一颗烫金的五角星,不是婚礼常用的那种红色桃心——这很符合她的风格,苏晓棠,永远跟别人不一样。请柬内页印着一行瘦金体小字:“谨订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日,苏晓棠先生与江临先生结为夫妇,敬备薄酌,恭候光临。”
先生。她用了“先生”这个词称呼自己。我看到这两个字的时候,嘴角不自觉地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说不清的感受,像你走进一间很久没回的老房子,闻到一种熟悉的气味,你知道那是什么,但叫不出名字。
苏晓棠是我高中时代最好的朋友。说“最好”也许不准确,因为我们之间从来没有那种闺蜜式的亲密——不一起上厕所,不分享同一碗麻辣烫,不在对方的同学录上写“友谊天长地久”。我们之间的友谊是一种更安静的、更稀薄的东西,像深秋早晨的雾气,你知道它在,但你伸手去抓,什么都抓不到,只有手心湿润了,才证明它确实存在过。
请柬的末尾有一行手写的字,蓝色的钢笔水,字迹潦草但有力,是她的字:“陆笙,你不来我不嫁。”
我把请柬放在茶几上,在沙发上坐了很久。窗外的天已经黑了,北京十二月的天黑得很早,五点钟就开始暗,六点钟已经像深夜。楼下有一个老人在遛狗,狗是金毛,很老了,走得很慢,老人也走得很慢,一人一狗在路灯下慢慢地移动,像两片被风吹着的、不愿意落地的枯叶。
我拿起请柬又看了一遍。婚宴的地点在南城,离我小时候住的地方不远。那个区这些年拆得差不多了,老房子一栋一栋地倒下去,新楼盘一栋一栋地站起来,像一个快速翻页的 flipbook,你翻得快了,就看不清中间的画。但我知道那个请柬上的地址,那条街,那家酒楼。酒楼以前叫“南国酒家”,我爸还在那里办过五十岁生日宴,那天他喝了很多酒,拉着我的手说“闺女,爸这辈子就指望你了”,我妈在一旁红着眼圈笑。那是二〇〇三年的事了,距今十五年。那一年我高一,苏晓棠坐我后面,我们还不熟,她不知道我那天迟到了,是因为我爸喝醉了,我在家把他从地上扶起来,给他擦了脸,换了衣服,才赶来学校。
我决定回去。
不是因为她写了“你不来我不嫁”,而是因为我忽然意识到,有些地方如果你现在不回去,以后就再也回不去了。不是路没了,是你没了。你没了回去的力气,没了回去的理由,没了回去之后还能若无其事地离开的笃定。青春终将逝去,不是“终将”,是“已经”。它在你不知不觉的时候已经走了,你只是迟迟不肯承认。
【贰·苏晓棠】
苏晓棠是我见过的最不像高中生的高中生。
她烫头发。在县一中,烫头发是违纪的,教导主任会在校门口拦人,拿一把剪刀,看见卷发就剪。但苏晓棠总有办法——她把头发扎成马尾,用发网套住,看起来跟直发没什么区别。一进校门就拆发网,卷发披下来,像一朵黑色的云落在肩上。教导主任抓过她三次,她三次都笑着认错,写检讨,保证再也不烫。然后过了一个周末,头发又卷了。教导主任拿她没办法,因为她的成绩太好,年级前三,每次考试都把第二名甩一大截。在县一中,成绩是最好的护身符,它可以让你做一些别人不能做的事,比如烫头发,比如迟到,比如上课睡觉,比如不交作业。
她坐在我后面,我坐在第二排,她坐第三排。我们的座位之间隔了半米的距离,那半米在头两个月里像一条河,我在河这边,她在河那边。我们各自流各自的,偶尔交汇一下——她找我借圆规,我找她借涂改液。都是些不需要名字的、可以被任何人替代的交集。但你借我一样东西,我还你一样东西,一借一还之间就产生了两次对话,两次对话之间就有了一段可以被填充的时间。时间被填充的方式很简单——你先说一句“你的字好好看”,然后她回一句“你的也不差”,然后你再说“你骗人,我的字像狗爬”,然后她笑了。她笑的时候会用手捂住嘴,不是害羞,是习惯,她后来说是因为她戴了牙套,觉得丑。但我从来没觉得她的牙套丑过,金属的,亮晶晶的,笑的时候在阳光下闪一下,像嘴里含了一颗很小的、会发光的星星。
我们真正熟起来,是因为一本书。
那年学校搞了一个“书香校园”的活动,每个班要捐十本书给图书馆。我捐了一本《百年孤独》,范晔译本,封面是深蓝色的,画着一只长着猪尾巴的婴儿。这本书是我在镇上的旧书店淘的,五块钱,书脊开了胶,用透明胶粘着。我舍不得捐,但班主任说“每人至少一本”,我翻了翻自己的书架,只有这本是重复的——我有两个版本,另一个是黄锦炎译本,封面已经掉了。
苏晓棠捐了一本《倾城之恋》,张爱玲的,封面是淡绿色的,画着一个旗袍女人的背影。她把书放在讲台上的时候,我在下面看到了。下课后我走过去,拿起那本书翻了翻,扉页上写着一行字:“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一首最悲哀的诗。”字迹清秀,笔画纤细,像秋天的雨丝。
“你也喜欢张爱玲?”我问。
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有某种东西,不是惊喜,不是好奇,是一种被认出来的、微微的震颤,像一个人在人群中忽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她说:“你也喜欢?”
“我喜欢《金锁记》。”我说。
“我喜欢《沉香屑》。”她说。
然后我们同时沉默了几秒,像两个在黑暗中摸索的人忽然碰触到了彼此的手指,条件反射地缩回去,但又忍不住再伸出来。那几秒的沉默里,我们完成了某种不需要语言就能完成的交换——我知道你也在这条路上走着,你看到的东西跟我看到的也许不一样,但我们都在这条路上,这就够了。
那天下午我们翘了最后一节自习课,坐在操场边的双杠上聊天。聊张爱玲,聊白流苏和范柳原,聊曹七巧的黄金枷锁,聊葛薇龙的玻璃匣子里的人脑。她说话很快,像一条流速很快的河,词语和词语之间几乎没有停顿,你必须全神贯注地听,否则就会错过一个转弯或者一个瀑布。她说话的时候喜欢用手比划,手指纤细,指甲修得很整齐,涂着透明的甲油,在午后的阳光里闪着微光。
风从河面上吹过来,把她的卷发吹起来,几缕头发粘在嘴唇上,她用手拨开,继续说。她说她以后要写小说,写那种让人读了会哭的小说,不是那种煽情的哭,是那种你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哭的哭。她说的时候眼睛看着远处,目光越过操场、越过围墙、越过远处的屋顶、越过更远处的山,好像她想要的东西都在山的那一边,她只要看得够远,就能把它们都收进眼睛里。
我说:“你会写出来的。”
她说:“你怎么知道?”
我说:“因为你的眼睛里有字。”
她又笑了,这次没有捂嘴。阳光下,她的牙套闪了一下,像一盏很小很小的灯,亮了又灭,灭了又亮。
【叁·老城区】
请柬上的日期是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日,农历腊月初四。我提前两天到了南城。
从北京坐高铁,五个小时。车厢里很安静,邻座的男人一直在用笔记本电脑做PPT,图表一张接一张,颜色鲜艳得扎眼。我靠着车窗,看窗外的风景从华北平原变成华北平原,再从华北平原变成华北平原——这条线上的风景就是这么无聊,一马平川,没有山,没有水,只有电线杆和杨树,一排一排的,像站岗的士兵,站了几十年,站成了化石。
我在南城东站下了车。站前广场的出租车排成长龙,司机们穿着军大衣在车外抽烟,烟雾和哈气混在一起,分不清哪个是烟哪个是雾。我上了一辆车,司机是个中年人,嘴唇干裂,说话的时候嘴角起了一层白皮。他说:“去哪儿?”我说了一个地址,他愣了一下,说:“那片要拆了。”我说:“我知道。”
车开了。南城比我记忆里小了很多。不是说它真的变小了,是我长大了,用大了一号的坐标系去测量同一个东西,读数自然就小了。以前觉得宽阔的马路现在看起来窄得只够两辆车并行,以前觉得气派的高楼现在看起来又旧又矮,以前觉得要走很久的路现在十分钟就走完了。一切都缩水了,像一件洗了太多遍的毛衣,原本合身的变成了紧身,原本宽松的变成了合身。
出租车在老城区的边缘停了。前面封路了,在修地铁。我付了钱,下车,步行。
那条街还在。南街,跟我的小说里写过的那条街同名。但街已经不是以前的那条街了——青石板被撬走了大半,剩下的被水泥补得坑坑洼洼,像一张打了太多补丁的脸。两边的店铺关了大半,卷帘门上喷着红色的“拆”字,一个一个的,像伤口上结的痂。有一家杂货店还开着,门口摆着几箱饮料和几袋大米,店主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坐在竹椅上晒太阳,眼睛闭着,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在想事情。
我在那家杂货店门口停了一下。这家店以前是我爸买烟的地方。他抽“红塔山”,八块钱一包,每天一包。我妈说他抽太多,他说“不抽会死”。我妈说“抽了也会死”,他说“抽了死得慢一点”。这不是逻辑,这是抬杠。他们之间的很多对话都是这种风格,你说一句,我顶一句,谁也不让谁,像两个拳击手,不是因为仇恨,是因为习惯了这种你来我往的节奏,停下来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办。
杂货店旁边是一条巷子,巷子很深,一眼望不到头。巷口有一棵老槐树,树干很粗,两个人才能合抱。树上钉着一块铁皮牌子,白底红字——“待拆迁区域,注意安全”。树下有一个石凳,磨得发亮,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这张凳子上坐过,歇过脚,等过人,流过泪。
我在那张石凳上坐了一会儿。天很冷,风从巷口灌进来,像一把很钝的刀,切不破你的皮肤,但能让你的骨头感到疼。我裹紧大衣,把领子立起来,看巷子深处。巷子深处有一栋五层的居民楼,灰白色的外墙,墙皮掉了好几块,露出底下黑色的砖。四楼的窗户开着,窗台上放着一盆已经枯死的植物,花盆是红色的塑料盆,褪色成了粉白色,像一块被太阳晒了太久的骨头。
那是苏晓棠家。我们高中三年,我来过这里无数次。每次都是从学校骑自行车过来,十五分钟,车筐里装着借她的书或者她借我的磁带。她在四楼,没有电梯,我爬上去,气喘吁吁地敲门。她来开门,穿着睡衣,头发乱糟糟的,手里拿着一支笔或者一本书。她从来不化妆,但她的皮肤很好,白到透明,能看见太阳穴附近浅蓝色的血管,像河流在地图上的分支。
她会在门口说一声“进来”,然后转身走回房间,继续做她的事。我也不客气,换鞋,进门,有时候去她房间,有时候在客厅坐着。她家的客厅不大,一张长条沙发,一台老式电视机,一个玻璃面的茶几,茶几上永远有一盘瓜子和一壶茶。她妈妈很热情,每次我来都要拉着我聊天,问我在学校怎么样,问我吃什么了,问我爸妈做什么工作。她爸爸话很少,总是坐在阳台上看报纸,偶尔抬起头看我一眼,点一下头,继续看报纸。
我在那栋楼下站了一会儿。四楼的窗户关着,窗帘拉着,看不到里面。我不知道苏晓棠是不是还住在这里,但我知道这栋楼很快就会不存在了,就像这条街、这个巷子、这棵槐树、这张石凳,都会不存在。它们会被推土机推平,被挖掘机挖掉,被卡车运走,变成一堆分不清哪是哪的碎砖烂瓦。然后新的楼会在它们的位置上建起来,更高的,更亮的,没有记忆的。新的楼不会记得这里曾经住过一个爱烫头发的女孩,她的书桌上贴着一张张爱玲的黑白照片,她用蓝色的钢笔水在一本牛皮纸封面的笔记本上写小说,小说的开头是:“她醒来的时候,天还没有亮。窗外有人在扫街,竹扫帚刷过柏油路面的声音像一个人在哭,但没有眼泪。”
【肆·二〇〇三】
二〇〇三年,我十五岁。
那一年发生了很多事。张国荣从文华酒店跳了下去,非典把整个中国笼罩在白色的口罩和白色的恐惧里,伊拉克战争爆发,神舟五号载着杨利伟飞上了太空。但这些事对一个小县城的女孩来说,都太远了,远到像另一个星球上发生的事。我关心的世界只有巴掌大——教室、食堂、宿舍、操场、那条河、那家旧书店。这个世界里有几个人:苏晓棠,我妈,我爸,还有一些名字已经被我忘掉的、连脸都变得模糊的同学。他们像旧照片里的人物,你知道他们存在过,但你不知道他们后来去了哪里,变成了什么样的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非典那年,学校封校了两个月。所有住校生不准出去,走读生也不准进来。教室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刺鼻的,像漂白粉泡过的旧衣服。每天早上量体温,填表,交上去。体温超过三十七度五的就要被隔离,隔离室在教学楼最东边的那间空教室里,从窗户能看到操场和河。被隔离的人很少,但每一个被隔离的都像明星一样被所有人远远地看着,隔着玻璃,像看动物园里的动物。
苏晓棠有一天发烧了。三十七度六。
班主任的脸色变了,不是害怕,是那种被突如其来的责任压得喘不过气的表情。他让苏晓棠收拾东西,搬到隔离室去。苏晓棠很平静,把书桌上的东西一样一样地放进书包,动作很慢,像在做一件很日常的、不需要任何情绪参与的事。她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回头看了我一眼。那个眼神我到现在还记得——不是求助,不是害怕,是一种确认,确认我在看着她,确认她知道我在看着她。然后她转过头,走了。
那天晚自习结束后,我去了隔离室。门上贴着一张白纸,写着“隔离区域,请勿靠近”。我没有靠近,我站在走廊的另一头,隔了十几米,看她。她坐在窗户旁边,台灯亮着,在看书。台灯的光是暖黄色的,把她的侧脸照得像一幅油画。她的头发散着,卷发在灯光下变成了棕色,像秋天的落叶堆在一起。她好像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抬起头,朝我这边看了一眼。距离太远,我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我看到她挥了挥手,慢慢地,像在水里挥手。
我也挥了挥手。
然后我走了。
两天后她的体温恢复正常了。医生说她只是普通感冒,不是非典。她从隔离室回来的时候,全班鼓掌。她在掌声中走进来,脸上没有笑容,也没有眼泪,只是平静地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来,翻开课本。我转过头看她,她感觉到了,抬起头,笑了一下。那笑很轻,轻到像一片羽毛落在水面上,没有水花,只有一圈很小的涟漪,很快就消失了。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苏晓棠比我想象的要脆弱得多,也坚强得多。脆弱和坚强在同一个人身上共存,像一块石头里的两种矿物,白色的和黑色的,互相纠缠,互相支撑,谁也离不开谁。你看到的白色不是纯白,里面有黑色的纹路;你看到的黑色也不是纯黑,里面有白色的闪光。这就是人,这就是苏晓棠。
【伍·磁带】
我们听同一张磁带。
那时候流行随身听,不是后来的CD机,更不是MP3,是那种需要装两节五号电池、会绞带、音质还特别差的磁带随身听。我有一个人,银色的,牌子是“雷登”,我妈在地摊上花三十块钱买的。苏晓棠也有一个,是松下的,银灰色的,比她爸的烟盒还薄,据说是她表哥从深圳带回来的。她的随身听比我的好一万倍,但她从来不炫耀,甚至不主动拿出来。每次我们换磁带听,都是我先把我的随身听拿出来,她再把她的磁带递给我。
她听王菲。我听朴树。
她喜欢王菲的《暗涌》,说那句“害怕悲剧重演,我的命中命中,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可碰”是她听过的最好的歌词。我说这歌词太悲了,她说悲的不是歌词,是你听了之后心里升起的那种感觉——你以为你在听王菲,其实你在听自己。我那时候不太懂这句话的意思,后来懂了,但懂了的时候,王菲已经不怎么唱歌了,朴树也不怎么出来了。我们听的还是那些歌,但我们已经不是听那些歌时的我们了。
我喜欢朴树的《那些花儿》,反复听那句“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苏晓棠问我,你唱的这个“她们”是谁?我说不知道,也许是以后会遇到但还没有遇到的人吧。她说,为什么“她们”不是已经遇到过但已经走散了的人呢?我想了想,说,也有可能。她说,一定是。你看歌词,“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被风吹走的,是已经在你手上停留过但没抓住的东西。你没抓住它,不是你的错,是风太大了。
风太大了。这句话后来成了我们之间的暗号。她考试考砸了,我说“风太大了”。她和男朋友吵架了,我说“风太大了”。她妈妈住院了,她在医院走廊给我打电话,声音是哑的,说“陆笙,我妈会不会死”,我说“不会,风太大了”。她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笑了一下,说“嗯,风太大了”。那个笑是哭和笑之间的一种东西,没有名字,但你能感觉到它在你心里撞了一下,像一块石头扔进水里,沉下去了,但波纹还在,一圈一圈地荡,荡了很久都不停。
【陆·缝隙】
高三那年,苏晓棠开始变得不一样。
不是那种突然的、天翻地覆的不一样,是一种缓慢的、像河床被水流冲刷一样的不一样。她的话变少了,笑变少了,发呆变多了。她以前看书很快,一本《倾城之恋》两个小时就能看完,现在一页书能看半个小时,目光停在一个地方不动,你以为她在看那一行字,其实她什么都没在看,只是眼睛睁着,瞳孔散着,像一台开着但没在运行程序的电脑。
我问她怎么了。她说没事。我说你不像没事的样子。她说真的没事。我没有再问。这是我们之间的规则——她说没事就是不想说,不想说就不问。不是不关心,是尊重。有些东西是需要她自己消化的,像一块很硬的骨头,你帮她嚼碎了,她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咽。
有一天晚自习,她没有来。第二天也没有来。第三天,班主任在班上说,苏晓棠家里出了点事,请假了。他没有说是什么事,我也不好意思问。放学后我去了她家,四楼,爬上去,敲门。没有人开门。我又敲,还是没人。我站在门口,听里面的声音——什么声音都没有,安静得像一间空房子。
我下楼,在巷口的石凳上坐着。天快黑了,老槐树的影子把我整个人罩住了,像一把巨大的、不会收拢的伞。风从巷口灌进来,很冷,我缩了缩脖子,把手插进口袋里。口袋里有一个东西——是苏晓棠借我的磁带,王菲的《只爱陌生人》。我拿出来看了看,磁带盒的塑料壳裂了一道缝,用透明胶粘着,透明胶上沾了一层灰。我想,这盒磁带该还给她了。但什么时候还?她什么时候回来?她还会回来吗?
她回来了。一个星期以后。
她走进教室的时候,所有人都安静了。不是故意安静,是那种被什么东西击中之后的、下意识的、来不及反应的安静。她瘦了很多,校服挂在身上,空荡荡的,像一面没有风的旗。她的头发剪短了,卷发变成了直发,齐耳,像一个初中生。她的眼睛是肿的,但不是哭肿的,是那种长期失眠之后的、像被什么东西压了很久的、凹下去的黑眼圈。
她没有看任何人,径直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来,翻开课本。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好像那个星期不存在。好像她只是请了一天的病假,睡了一觉,就好了。但我知道不是。因为她的书桌上少了一样东西——那张张爱玲的黑白照片不见了。原来贴照片的地方留下了一小块长方形的、比周围颜色浅一点的印子,像一个人戴了很久的戒指,摘下来之后,手指上留下了一圈白色的凹痕。
那节课下了之后,我转过身,看着她。她抬起头,看着我。我们对视了几秒。然后我说:“你的随身听呢?借我听听。”
她愣了一下,然后从书包里拿出那个松下随身听,递给我。我接过随身听,把耳塞塞进耳朵里,按了一下播放键。里面是一张空白的磁带,没有任何声音。只有磁带转动时那种细微的、持续的、像心跳一样的沙沙声。我听了一会儿,把耳塞拔出来,把随身听还给她。
“风太大了。”我说。
她看着我,眼睛里有水光,但没有掉下来。她点了点头,说:“嗯。”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星期,她妈妈查出了癌症。晚期。医生说最多半年。她爸爸一夜之间老了十岁,头发白了一半。她每天晚上睡不着,躺在床上听隔壁房间的声音——她妈妈在咳嗽,她爸爸在叹气,电视开着但没有人在看。那些声音混在一起,变成了一种嘈杂的、没有旋律的、像指甲刮过黑板一样的噪音,你捂上耳朵也没用,它不经过你的耳朵,直接钻进了你的心里。
她把那张张爱玲的照片收起来了。不是因为不喜欢了,是因为她觉得自己不配喜欢了。她妈妈生病了,她应该在床前守着,应该端水送药,应该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她,而不是在一个虚构的世界里跟一群虚构的人待在一起。这是她给自己的惩罚。不是任何人给她的,是她自己给自己的。
那盒空白的磁带,是她失眠的时候录的。她把录音键按下去,什么都不说,录了一个多小时。她说她想让她妈妈知道,她一直在。就算不说话,就算什么都做不了,她一直在。那个沙沙的声音,就是她在的证据。
【柒·缝隙里的话】
苏晓棠的妈妈在二〇〇六年的春天走了。
那时候我们已经高考结束了,我在省城读大一,她复读了一年。她妈妈走的那天,她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我当时在宿舍里,正吃一碗泡面,康师傅红烧牛肉面,塑料叉子叉着卷曲的面条,热气糊住了我的眼镜片。我接起电话,她说:“陆笙,我妈走了。”
声音是平的,平到像一个人在念一份天气预报。但我听到了那种平下面的东西——像一块很薄的冰,你看着它以为它很结实,但你踩上去,它就碎了,你掉进了冰冷的水里,水淹到了你的脖子,你想喊救命,但水灌进了你的嘴里,你发不出任何声音。
我放下叉子,说:“我来找你。”
“不用。”
“我来找你。”我说了第二遍,声音比第一遍大了一点,大到我自己都觉得不像在跟她说,像是在跟自己说——你该去了,你必须去。
我挂了电话,从宿舍跑出去。学校的东门外有一条街,街上有花店。我买了一束白菊花,老板用紫色的纸包好,系了一个白色的蝴蝶结。我抱着那束花站在路边打车,等了很久,没有空车。最后我上了一辆公交车,公交车绕了很久,停了很多站,上来了很多人,下去了很多人。我抱着白菊花坐在靠窗的位置,花很香,香到有点苦,像一个人在哭之前喉咙里的那种感觉。
我到她家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楼下的巷子里搭了一个灵棚,白色的布幔在风里飘,像一个巨大的、没有骨头的幽灵。有人在烧纸钱,灰烬被风吹起来,在空中打着旋,像一群找不到家的黑蝴蝶。我走进灵棚,苏晓棠跪在地上,穿着白色的孝服,腰上系着麻绳。她的头发又长了,但还是直的,没有烫。她的脸很小,白得像一张纸,嘴唇干裂了,起了一层白皮。她没有哭,眼睛干涩地看着面前的火盆,火盆里的纸钱一张一张地卷起来,变黑,变灰,变没了。
我在她旁边跪下来,把白菊花放在供桌上。菊花的香味在烟火气里变得很淡,淡到几乎闻不到,但你知道它在,因为它跟那些烟火气不一样,烟火气是呛的,它是凉的。
她说:“谢谢你来。”
我说:“风太大了。”
她转过头看着我。她的眼睛是干的,但眼眶是红的,红得像两只兔子眼睛。她看着我,看了很久,然后慢慢地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她的头很轻,轻得像一个气球,我甚至感觉不到她的重量,只感觉到她的温度——凉的,像一块被放在冰箱里很久的石头。
我们在灵棚里跪了很久。久到我的膝盖疼了,久到天彻底黑了,久到那些烧纸钱的人都走了,只剩我们两个。她忽然说:“陆笙,你说人死了以后会去哪里?”
我说:“不知道。”
她说:“我以前觉得会去天上,变成星星。现在不觉得了。我觉得会去活着的人心里。只要你还记得她,她就在。你忘了她,她就真的死了。”
我说:“你不会忘的。”
她直起身,看着供桌上那张黑白照片。照片里的女人很年轻,梳着齐耳的短发,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笑得很开,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那是苏晓棠的妈妈,但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妈妈。我认识的那个妈妈是热情的、爱说话的、喜欢拉着我聊天的中年女人,会做很好吃的糖醋排骨,会在过年的时候给我包一个红包,红包装得很厚,因为里面除了一百块钱,还有一张写满祝福的小纸条。小纸条上的字是:“陆笙,祝你考上好大学,找到一个好男朋友,一辈子开开心心。”字迹歪歪扭扭的,因为她不常写字,但她写得很认真,一笔一划的,每一个字都用尽全力。
那张小纸条我还留着,夹在一本《倾城之恋》里。书是苏晓棠借我的,后来她没有要回去,我也没还。书在我的书架上,跟《百年孤独》和《围城》排在一起,书脊已经褪色了,淡绿色的封面变成了灰白色。但扉页上那行字还在——“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一首最悲哀的诗。”
那行字下面,我用铅笔加了一行:“但我们还是要读它。因为悲哀的东西,往往是最真的。”
【捌·电影院】
苏晓棠后来的故事,我是断断续续从别人口中听说的。
她复读了一年,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大学,中文系。大二的时候开始在校刊上发表小说,写那种很短很短的故事,几百字一个,像一张一张的拍立得,捕捉一个瞬间,一个表情,一句没有说完的话。她写一个女孩在殡仪馆等妈妈的骨灰,等了三个小时,拿到骨灰盒的时候发现盒子上贴着一张标签,标签上写着妈妈的名字和一组编号。她觉得那组编号比妈妈的名字更像妈妈——因为编号是唯一的,而名字是很多人共用的。
她写的这些东西,我大部分没有看过。不是不想看,是不敢看。我怕看到她写的那些东西里,有一个我似曾相识但又不完全认识的苏晓棠。那个苏晓棠不属于我了,她属于她自己,属于她的文字,属于那些只有她才能看见的、灰色的、没有名字的世界。
大学毕业后,她去了上海。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写那些需要被很多人看到但很快就会被忘记的句子。她给一款洗发水写过“让每一根头发都记住风的形状”,给一个楼盘写过“把家安在云朵上”,给一个咖啡品牌写过“时间是一杯冷掉的美式,苦是苦了点,但能续杯”。她后来跟我说,她最满意的是咖啡那个,因为“能续杯”三个字是她偷偷加进去的,客户不同意,觉得太口语化了。她跟客户吵了一架,客户妥协了,但把“能续杯”改成了“可以续杯”。她说,多了那个“以”字,这句话就死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我们坐在上海的一家小酒馆里。那是我第一次去上海,她请我吃饭,点了很多菜,有糖醋排骨——她妈妈的拿手菜。我夹了一块,咬了一口,甜,太甜了,甜到发腻。我说:“没有你妈妈做的好吃。”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说:“当然没有。谁的妈妈做的菜都比饭店好吃。”
那个晚上我们喝了很多酒。啤酒,青岛的,冰的。她喝酒的时候习惯把嘴唇贴在杯沿上,停一下,再喝,好像要先跟那杯酒打一个招呼,说“我要喝你了,你做好准备”。她喝到第三瓶的时候,脸红了,从脸颊红到耳朵,从耳朵红到脖子,像一只煮熟的虾。她说她谈恋爱了,对方是她公司的同事,设计部的,做平面设计,比她大三岁,叫江临。她说他的眼睛很好看,不是因为大,是因为深。像两口井,你往里看,能看到自己的倒影,但你看不到井底。她说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那种不知道让她觉得安全。如果什么都知道了,就没有想象的空间了。没有想象的空间,就没有爱情了。
我说:“你说得好像你很懂爱情一样。”
她说:“我不懂。但我懂小说。小说里最好的爱情都是没有结局的。有了结局的,要么结了婚,要么死了。所以最好的爱情,就是还没有结局的那种。”
我说:“那你不结婚?”
她端起酒杯,想了想,说:“也许结。也许不结。看他什么时候问我。”她喝了一口酒,又说:“其实我已经想好了。他问,我就嫁。不问,我就这么过着。反正都行。”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苏晓棠。
后来我们偶尔在微信上聊天,发一些不痛不痒的消息。她发她养的多肉植物的照片,我发我的窗台上的兰花的照片。她给我看她新写的短篇小说,我给她看我新写的散文。我们互相点赞,互相评论,评论的内容永远是“好”或者“真好”或者“真好啊”。字数越来越少,间隔越来越长。不是感情淡了,是我们都太忙了,忙到没有时间用完整的句子去回应一个曾经在你生命中占据过那么大位置的人。
但我知道,如果有一天她需要我,我会去。就像二〇〇六年那个春天,她妈妈走的那天,我从省城坐了很久的公交车,抱着一束白菊花,跪在她旁边,让她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
她需要我的时候,我都在。反之亦然。这是不需要说出口的承诺,像河床上的石头,水在流,石头不动。水流走了,石头还在。水又来了,石头还在。石头不说话,但它在那里,你知道它在,这就够了。
【玖·婚礼】
一月二十日,南城,雪。
我起得很早,拉开窗帘的时候,外面已经白了。雪不大,稀稀疏疏的,像筛面粉的人手抖了。但下了整整一夜,地上积了厚厚一层,踩上去吱呀吱呀响,像一个人在踩着你的心脏说话。我穿上了准备好的裙子——深蓝色的,羊毛的,过膝,领口有一颗珍珠扣子。对着镜子看了看,镜子里的人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一些,也许是因为灯光的缘故,也许是因为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脸上有某种平时没有的、像光一样的东西。
婚宴在南国酒家,就是我爸办五十岁生日宴的那家酒楼。酒楼还在,重新装修过了,门头换成了金色的招牌,亮闪闪的,像暴发户的金牙。但走进去,格局没变——大厅还是那个大厅,舞台还是那个舞台,连包厢的门牌号都没变,还是“牡丹”“荷花”“桂花”那一套。我在“牡丹”厅的门口站了一下,想起十五年前我爸在“桂花”厅办生日宴,我迟到了,因为他喝醉了,我在家里把他从地上扶起来,给他擦了脸,换了衣服。那天我穿着一件白色的棉袄,袖口上沾了一块酱油,怎么擦都擦不掉。我坐在“桂花”厅的角落里,用纸巾蘸了茶水反复擦那块酱油印,纸巾破了,酱油印还在。我妈走过来,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把她的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外套很大,把我整个人罩住了,像一个帐篷。那个味道我到现在还记得——洗衣粉的味道,太阳晒过的味道,我妈的味道。
婚礼开始了。
苏晓棠穿着白色的婚纱,不是蓬蓬裙的那种,是贴身的、垂坠的、像一摊流动的牛奶的那种。她的头发盘起来了,露出光洁的脖颈和耳朵。耳朵上戴着一对珍珠耳环,小小的,像两颗米粒。她没有戴头纱,头上别了一朵白色的花,不知道是真花还是假花,隔得太远看不清。她站在舞台中央,江临站在她旁边,穿着黑色的西装,白衬衫,领结是深蓝色的,跟她裙子的颜色一样。
他们在台上交换戒指,念誓词。誓词是他们自己写的,不是婚庆公司提供的模板。苏晓棠念的时候声音很稳,像一条平缓的河流,没有什么大的起伏,但你听得出来,每一个字都是她想了很久才说的。她说:“江临,我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也许我们会一直好下去,也许不会。但我愿意试一试。不是因为我勇敢,是因为你让我觉得,试一试也不是那么可怕的事。”
江临念的时候声音有些抖,像一个人在风里说话。他说:“苏晓棠,我不会写小说,也不会写诗,我只能写一句:从今天开始,你的每一句话我都不会忘记。就算老了,得了老年痴呆,我也会记得你说过的那句话——‘能续杯的咖啡才是好咖啡。’”
台下的人笑了。我也笑了。但笑着笑着,鼻子酸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鼻子酸。不是因为感动,感动太轻了,轻到不配承载此刻的重量。是一种更复杂的、更浑浊的东西,像河水在雨季里变得浑黄,你分不清里面有多少是泥沙,有多少是雨水,有多少是你自己的眼泪。我看着台上的苏晓棠,她站在灯光下,灯光把她的婚纱照成了象牙白,把她的脸照成了瓷器一样的光滑。她看起来很美,美到不像我认识的那个人。但她笑起来的时候,还是那个样子——用手捂着嘴,眼睛弯成两道月牙,像两颗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黑石子。
那是她。苏晓棠。我十五岁认识的那个人。我们一起翘课,一起听王菲和朴树,一起在操场的双杠上聊天,一起在隔离室的白纸后面隔着十几米挥手。她妈妈走的时候她靠在我肩膀上,她说人死了会去活着的人心里。她去了上海,在广告公司写“能续杯的咖啡才是好咖啡”,她养多肉植物,她跟一个眼睛很深的人谈恋爱,她在凌晨三点发朋友圈说“失眠了,有谁还没睡”,我点了赞,她给我发消息说“你怎么还没睡”,我说“在想你”,她说“骗人”,我说“真的”,她说“那你怎么不回我的消息”,我说“我回了”,她说“你回的是一个句号”,我说“句号就是我在想你”——
她在台上笑着,我在台下看着她。我们之间隔了十几排椅子,几十个宾客,一地的彩色纸屑和花瓣。灯光在她身上,我在暗处。她看不到我,但我看到她。她看到了我。她在念完誓词之后,在交换戒指之后,在拥抱和亲吻之后,在转身面向台下的时候,目光扫过人群,停了一下。停在我身上。那一下很短,短到只有零点几秒。但我看到了。我知道她看到了我。因为她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更小的、更微妙的、只有我知道怎么解读的肌肉运动——她在说,陆笙,你来了。
我说,嗯,我来了。风太大了,但我还是来了。
【拾·晚宴】
婚宴结束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
宾客们陆续散了,大堂里只剩下几桌还坐着人,都是年轻的朋友。苏晓棠换了第二套衣服,一条红色的丝绒裙,领口很低,锁骨像两道浅浅的溪流。她把头发放下来了,卷发又烫回来了,跟高中时候一模一样。她端着一杯酒,在各个桌子之间穿行,像一条红色的鱼在深水里游。
她走到我面前,把酒杯举起来。
“陆笙,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我们碰了一下杯。她的酒杯是红色的酒,我的酒杯是橙色的果汁。她不喝酒了,因为明天要跟江临去度蜜月,怕宿醉。我说,你以前不是挺能喝的吗?她说,那是以前。以前不知道宿醉有多难受,现在知道了,就不敢了。我说,长大了。她说,不是长大了,是老了。老了就怕了。怕疼,怕累,怕喝多了第二天起不来,怕起不来的那个早上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我问。
她想了一下,说:“不知道。所以才怕。你知道它在那里,但你说不出它是什么。你怕的不是失去它,是失去了都不知道它是什么。”
我看着她,觉得她说的不是宿醉,是别的东西。是时间。是青春。是那些我们在拥有的时候不知道它们是什么、失去了才恍然大悟的东西。就像高中那条河,我们每天都在上面走过,从来没有认真看过它。后来离开了,在别的城市里,在失眠的夜里,在某个毫无征兆的黄昏,那条河忽然出现在你脑海里,浑黄的,不紧不慢地流着,像一个人在说话,但你已经听不清他说的是什么了。
“你会去度蜜月?”我问。
“嗯。去云南。大理,丽江,香格里拉。”
“那不是你以前说最想去的地方吗?”
“对。”她笑了一下,“终于去了。晚是晚了点,但去了总比不去好。”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大堂里的音乐换了一首,是老歌,王菲的《红豆》。她听了两秒,说:“这首歌我好久没听了。”我说:“我也是。”她说:“你知道吗,我以前觉得这首歌写的是爱情。后来觉得不是。写的是时间。‘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不是‘相信’,是‘知道’。知道一切有尽头,但还是想陪你看细水长流。这已经不是爱情了,这是执念。是一种明明知道会输、还是要赌的执念。”
我说:“你后来还听王菲吗?”
“听。但听的不多了。她现在不怎么唱了,我也不怎么听了。”她喝了一口酒,又说:“但每次听到,还是会想起以前。想起高中,想起磁带,想起那个破随身听。想起你在宿舍里放《那些花儿》,放了一整个下午,隔壁宿舍的人来敲门,问你放完了没有,你说没有,人家问你还有多少遍,你说还有一百遍。”
我笑了。那件事是真的。那天下午苏晓棠的妈妈住院了,她不在学校,我一个人在宿舍里,不知道怎么安慰自己,就只能一遍一遍地放那首歌。朴树唱“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我就想,如果她们都被风吹走了,那我应该在风里站好,等着被吹走。被吹走了,就不用一个人留在这里了。
“陆笙。”
“嗯。”
“谢谢你回来。”
“你不是说我不来你就不嫁吗?”
她笑了,这次没有捂嘴,露出了牙齿。她的牙套早就摘了,牙齿很整齐,白白的,像一排小小的贝壳。她笑着说:“骗你的。你不来我也嫁。总不能因为你一个人不让我结婚吧?”
我说:“你这个人,从小就爱骗人。”
她说:“我没有骗人。我说‘你不来我不嫁’,那个‘不嫁’不是不结婚,是心不嫁。人结了婚,心不嫁,跟没嫁有什么区别?”
我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在灯光下很深,像她形容过的江临的眼睛——你往里看,能看到自己的倒影,但你看不到井底。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也许她在想以前,也许她在想以后,也许她什么都没想,只是看着面前这个从远方赶来参加她婚礼的老朋友,在心里默默地数这些年我们之间隔了多少公里,多少时间,多少没说出口的话。
但那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在这里,我也在这里。在这个即将被拆迁的老城区,在这个我爸办过五十岁生日宴的酒楼,在这个她穿着红色丝绒裙、我穿着深蓝色羊毛裙的夜晚,我们面对面站着,酒杯里装着不同的液体,但碰撞的时候发出的是同一个声音——很轻的,像玻璃与玻璃之间最温柔的接触,像两个人的青春在分别了很多年之后,终于在这个即将被遗忘的角落里,相遇了。
【拾壹·散场】
我走出酒楼的时候,雪已经停了。
地上积了很厚的雪,白得发亮,在路灯下像一片碎掉的月光。我踩上去,脚印很深,像一个人在一片白色的纸上写下一个字,又擦掉,又写下,又擦掉,最后什么都没留下,只有一片被踩过的、微微发灰的雪。
苏晓棠和江临站在酒楼门口送客。她已经换上了第三套衣服,是一件驼色的大衣,围巾是深灰色的,把半张脸都裹住了。她站在台阶上,寒风把她的头发吹起来,卷发在风中像一团黑色的火焰,在白色的雪地里燃烧。江临站在她身后半步,手搭在她的腰上,安静地、不引人注目地、像一棵树给另一棵树遮风一样。
我走到她面前,伸出手。
她握住了我的手。她的手很凉,像刚从雪地里捡起来的一块石头。但她的掌心是热的,热到我能感觉到她的心跳——不是通过脉搏,是通过那种只有手与手之间才能传递的、无声的、不需要翻译的温度。
“走了。”我说。
“嗯。”
“保重。”
“你也是。”
我松开她的手,转身走了。走出去几步,她在身后说:“陆笙。”
我停下来,回头。
她站在台阶上,被路灯和酒楼门口的灯照着,脸上有光也有影,光的部分很亮,影的部分很深。她的表情我看不太清,但她的眼睛是亮的,亮得像两口井,井水很深,深到你看不到底,但你能看到自己的倒影,在那个小小的、圆圆的、像一枚硬币一样大的倒影里,你看到自己站在雪地里,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大衣,头发被风吹乱了,脸上的表情是模糊的、不确定的、像一幅还没干的水彩画,颜料还在流动,线条还在游移,你不知道它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但她知道。
她说:“你的青春不会逝去的。它只是换了一个地方,换了一种方式。它在你的文字里,在你的记忆里,在你今天穿的那条裙子的褶皱里,在你帮我买的那束白菊花的每一片花瓣里。它不会走。它舍不得走。”
我站在雪地里,风从背后吹过来,把我的头发吹到脸上,挡住了我的视线。我从头发丝之间的缝隙里看她,她的身影变得模糊了,像一张被打湿了的老照片,轮廓还在,但细节已经看不清了。她的身后是酒楼的门廊,门廊上的红灯笼在风里摇晃,灯光的倒影落在雪地上,红红的,像一小摊一小摊的、已经冷却了的血。
我想说很多话。想说“谢谢你”,想说“对不起”,想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想说“你的小说写得真好”,想说“你妈妈做的糖醋排骨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糖醋排骨”,想说“那盒空白的磁带里的沙沙声,我听到了,那是你存在的证据”。但这些话太多了,多到我的嘴巴装不下,多到我的嗓子发不出声,多到我觉得就算说出来了,也装不进这个巨大的、空旷的、被雪覆盖的夜晚。
所以我没有说。
我只是站在那里,看着她,笑了。
笑得很轻,轻到像一片落在水面上的雪花,无声无息地化了。化了就是化了,不需要被看见,不需要被记住,它只是完成了它作为一片雪花的全部使命——落下来,化掉,变成水,汇入河流,流到大海,蒸发,变成云,再落下来。循环往复,永不停歇。
我转过身,走了。
这一次她没有再叫我。我走在雪地上,脚印一串一串地延伸,延伸到街角,延伸到转弯处,延伸到我看不到她的地方。我没有回头。不是因为不想,是因为不敢。我怕回头看到她还站在台阶上,在风里,在雪里,在红灯笼的光里,像一棵种错了地方的树,根系扎在台阶上,枝叶伸向夜空,等着一个已经走远了的、不知道还会不会回来的人。
我走进巷子,走到老槐树下,走到那张石凳旁边。石凳上积了厚厚一层雪,我用手拂去一半,坐下来。雪水浸透了我的裙子,凉意从臀部蔓延到大腿,从大腿蔓延到全身。我不觉得冷。或者说,我觉得冷,但这种冷是干净的、纯粹的、不需要任何解释的冷。它不像别的冷,需要你用“风太大了”来解释。它就是冷,冷就是冷,像青春就是青春,逝去就是逝去。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样东西。是那盒磁带,王菲的《只爱陌生人》。塑料壳上的裂缝还在,透明胶还在,透明胶上的灰还在。我把磁带从盒子里取出来,磁带是黑色的,两个卷轮上缠着棕色的带子。我把它举到眼前,在路灯下看了看。带子很细,像一根褐色的、被拉得很长的头发。它里面藏着王菲的声音,藏着一九九九年的香港,藏着一个我们都没去过的城市,藏着一段我们都没有经历过的爱情。但它也藏着我们的青春——那些在宿舍里听歌的下午,那些在操场上吹风的黄昏,那些在隔离室的白纸后面隔着十几米挥手的夜晚,那些在灵棚里跪着烧纸钱的清晨。
它们都在这里。在这盒小小的、裂了缝的、用透明胶粘着的磁带里。它们不会消失,只要这盒磁带还在,只要还有人愿意按下播放键,它们就会从带子里跑出来,像一群被困了很久的萤火虫,从瓶子里飞出来,在你面前飞舞,发出微弱的光芒。光芒很弱,弱到不能照亮任何东西,但它能让你知道,黑暗里不是什么都没有。黑暗里有光,有声音,有记忆,有那些你以为已经忘了、其实一直都在的东西。
我站起来,把磁带放回盒子里,揣进口袋。石凳上的雪被我坐化了,留下一个湿漉漉的、人形的印子。那个印子像一个化石,记载着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女人,在某个冬天的深夜,坐在一张即将被拆除的石凳上,听一盒已经过了时的磁带,想一些再也回不去的事。
我走出巷子,走回主街。街上空无一人,只有路灯和雪。路灯是白色的,雪也是白色的,白和白的叠加还是白,但白是不一样的——路灯的白是冷的,雪的白是暖的。因为雪是从天上落下来的,带着天空的温度;而路灯是从地上长出来的,带着电线的温度。一种是从远方来的,一种是从近处来的。远方的白和近处的白,叠加在一起,变成了一种你从未见过的、以后也不会再见到的、只属于此刻的白。
我站在那种白里,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空气很冷,冷到我的鼻腔像被针扎了一下。但我没有躲,我让那根针刺进去,刺到最深的地方。那里有一颗很小的、蓝色的、像一颗星球一样的东西。那是我的青春。它没有逝去。它只是缩小了,缩成一颗很小的、很重的、像黑洞一样的东西,缩在我身体里最深的地方。它的引力还在,还在吸引着我生命里所有的人和事,让他们绕着它旋转,一圈一圈地,一圈一圈地,转到我老,转到我死,转到宇宙的尽头,转到时间的终点。
我睁开眼睛。
路灯还亮着,雪还在下。风从远处吹来,把雪花吹到我的脸上,凉凉的,像很多只很小的手在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拍我。我伸出手,接住一片雪花。雪花在手心里停留了一秒,然后变成了一滴水。
我看着那滴水。
水滴里有一颗很小的、圆圆的、亮亮的东西。不是光,不是星星,是一个名字。一个我已经叫了二十年、还会继续叫下去的名字。
苏晓棠。
陆笙。
我的青春。
【尾声·那封信】
从南城回来之后,我写了一封信。不是寄给苏晓棠的,是写给自己的一封信。信写在一张白纸上,没有信封,没有邮票,没有收件人。它只是躺在我的书桌上,被一个玻璃杯压着,杯子里是隔夜的凉白开。
信是这样写的: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南城,雪。我去参加了一个人的婚礼。她是我高中最好的朋友。我们在操场的双杠上聊张爱玲,在宿舍里听王菲和朴树,在隔离室的白纸后面隔着十几米挥手。她妈妈走的时候,她靠在我的肩膀上,说人死了会去活着的人心里。她后来去了上海,在一家广告公司写文案。她说‘能续杯的咖啡才是好咖啡’。她结婚那天,穿了一件白色的婚纱,头发上别了一朵白色的花。她笑着,用手捂着嘴。她的牙套早就摘了,但她还是习惯捂嘴。她说‘你的青春不会逝去的,它只是换了一个地方’。我相信她说的话。因为在那天晚上,在雪地里,在路灯下,在那张湿漉漉的石凳上,我清清楚楚地感觉到,我的青春没有走。它只是缩成了一颗很小的、很重的、像一颗星球一样的东西,缩在我身体里最深的地方。它的引力还在。它还在吸引着我生命里所有的人和事,让他们绕着它旋转。一圈一圈地。一圈一圈地。转到我老,转到我死,转到宇宙的尽头,转到时间的终点。
我的青春终将逝去。
终将。
但你我都知道,那个‘终将’还没有来。它还在路上。它走得很慢,像一条河,像一阵风,像一个人在很远的地方喊你的名字,声音被风吹散了,只剩下一些零碎的、辨不清内容的音节,但你听到的时候,心里会忽然安静下来,像一面湖水被石子击中,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然后慢慢平复。
平复之后,你还站在湖边。
湖还在。石子还在。涟漪不在了,但你记得它。
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