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非无泪,不洒离别间——《别离》
(四)
我的生活平淡如水。
虽说每天放纵,但我的内心总是那么的空虚。我每天都会没来由的害怕,害怕有一个人突然走进我的生活,告诉我:“朝宗,你没救了。”
我仍对自己保存着一丝希望。一是因为我当时的成绩并不算差。除了生物与化学这两门课长期不及格外,其他的科目倒都说的过去。二是因为Sherlin找了一个新的男朋友,我也对她彻底死心。之前的放纵是为了麻痹。想通了以后,我渐渐的开始戒烟戒酒。我毕竟还小,还没有到嗜烟酒如命的地步。这样一来,我内心的负罪感也就消散了大半。
然而, 高一下半年的一件事,正式改变了我的生活。
我读的,是一年三万学费的国际班。能上得起这个班的人,有两种。一种是不满足于国内教育条件的好学生,有远大志向,将来要留学归来报效祖国。而另一种则占大头,像我。家里有钱,受够了填鸭式的教育,就想混个高中毕业出国去。我们这帮人,用当时班主任的话来说,叫作“油”。整天不务正业,上课睡觉回寝瞎闹。这其中以我为最,一身子社会气。这也是我成为这群人中大哥的原因。我不知听了老师多少的谆谆教诲,但我抽烟喝酒打牌,从没被抓过现行,老师也拿我没办法。
我清楚的记得,事情发生在周三五点——正是吃饭的时候,一堆人狂奔向食堂。我懒得去跑,向来是到了食堂插队的。那次我带着其他五六个人走到食堂,找了个同班的就插进去。突然一群声音在我后边响起:“干什么哪,插队哪?”我一阵诧异。说句大的,我从开学后三个多月插队插到那时候,全校人都知道我宗哥插队,还从没有人在这件事上找过茬。我扭头一看,嗨,外校的。
那天碰巧是市里的高中生篮球联赛,地点就在我们学校。这十多个人穿着一样的衣服,估计是打完比赛来食堂吃完饭的。我暗道,怪不得说出那样的话。我的脾气其实还算好,那说话的男的虽然语气横,我想想不理他算了。没想到他们一伙人里其他几个也叫了起来,其中一个人说话还特难听,大致讲了些我们学校学生素质低之类的话。这我就不能忍了。
和我一起来的有个暴脾气,叫作翔仔。翔仔是广东人,家里做餐饮生意,一身肥膘。翔仔听到说话的人爆粗,径直走过去,眯着眼问:“你说什么?”不得不说,翔仔这三百斤的肥肉严肃起来还真有威慑,说话的兔崽子吓到脸都变了,哆哆嗦嗦不敢言语。我刚想说算了算了,我这也快排到了,咱们抓紧吃饭要紧。没想到那伙人里走出个与翔仔差不多体型的人,估计是后卫什么的,语气粗暴:“干什么,吓唬老子吗?”说罢还装作凶狠的皱眉瞪了翔仔一眼。胖子刚说完,那伙人里还有起哄叫好的。
这就过分了。先别说这几个外校生敢在我们的地盘惹事,就算插队是我们的错,骂人总不对了。况且当时大庭广众之下,基本半个全校的学生都在关注我们这边。我要是再没什么表示,以后估计在学校里也混不下去了。我喊道:“把嘴巴放干净点!”那胖子得寸进尺,推了翔仔一把。翔仔怒了,我也怒了。我们两方很快就动起手。
我记得我当时两手拿了好几支筷子,见着人就捅。另外两个兄弟更绝,一个抢了个醋瓶,一个抢了碗辣椒酱,直接往对面脸上泼。至于翔仔这个被喷了一脸口水的人,自然下手没了轻重。被他打的人大多是东倒西歪,直不起身了。好在没几分钟后,二楼教师食堂下来了好几个老师,其中包括副校长,教导主任,年级主任和两个体育老师。
当时那场面,满地的红黑交错的油腻液体,味道冲的吓人。在地上滑动哀嚎着的有三四个人。另外三四号人鼻青脸肿,蹲在旁边。还有一俩个,早就退的远远的,看都不敢往这看。至于加我一起的六七个人里,除了泼醋罐子的哥们溅了自己一身醋外,其余人,连校服都是干干净净的。几个领导气的鼻子都歪了,体育老师咆哮着让哥几个打架的出去。原本围观的那群人,架着瘫在地上的,扶着蹲在一旁的,轰轰烈烈的涌向医务室。
事情就是这样。我们六七个人因为都是初犯,而且全校的人都证明是外校人动手在先,我们只是吃了个口头警告。后来我们知道,篮球队的人是职高生,在职高里也爱没事找事。职高的领导听到这群学生被打,自然都存着幸灾乐祸的念头。要是换个学校的学生被打成那份惨样,这件事也许就不是吃一个不痛不痒的警告那么简单了。
然而我的父母对此大发雷霆。在他们这一代人眼里,打架斗殴是一个学生能做的最差劲的事了。他们先是讨论着转学。然而我的高中已经是省重高,算是全省知名的好学校。于是他们想把我放到上海去,上海教育好,而且我舅舅住在上海,对我也能有个照看。但天下乌鸦一般黑,在从舅舅那儿打听到上海的学校也有打群架的现象后,我的父母终于放弃了转学的念头。
我在那次口头警告后收敛了很多。我把寝室里的牌拿回了家,把喝完的啤酒瓶,抽完的香烟盒,统统打包扔进了寝室外的大垃圾桶。
我不知怎的,感觉非常对不起父母。虽然周围的人都劝我,说青春只有一次,你不放纵就没机会了。我却知道,他们只是在怂恿我做和他们一样的事,说到底,他们自己也不清楚他们在做什么,为什么要那样做。毕竟,强硬的灌输给别人自己的价值观,是一件轻松的事儿,是个无本的买卖。
(五)
可该来的终究要来。
人们都说,成功的人往往都有一个品质——坚持。通俗点说,就是一条路走到黑。我的父亲便是这么个人。只要是他打定的主意,别人怎么劝都没用。这不,那年期末考的前三天,他突然告诉我:儿子,期末考你就不用参加了。你去某某机构,考个英语吧。
原来父亲想让我当交换生。我慌了。在中国,在江南这一亩三分地,我自问还是能混出个名堂的。可到了人生地不熟的美国,我该怎么办啊。但我没办法。父亲坚决的态度让我闭上了嘴。
父亲让我考的是托福。我这半吊子的英语水平,自然是考不出什么好分数的。结果父亲给我报了个培训班,里面的老师成天盯着我背单词。两个月后,我的英语突飞猛进。一日,我们一家子聚在一块,填表格。我当时还是无所谓的态度,少年人嘛,总是会把问题想简单化。初生牛犊不怕虎,也是这个道理。我匆匆填完表格,跑去上海办了签证。签证下来后,我收拾行李,大包小包共三件。
临走前一天,我招呼了几个人,算是开了个送别派对。来的人里,有我两个最要好的朋友,翔仔与金毛。金毛是我乐队里的贝斯手,平时经常和我一块唱歌,算是我铁哥们。翔仔就不用说了,当了我一年小弟,临走前肯定要来送送我。我们先去了一家洗脚城,原因无他,洗脚城里有个免费网吧。哥几个玩到傍晚五点,泡个脚后就去翔仔家里的饭馆吃饭。店门口排着长长的队,翔仔叫了店经理出来,店经理巴结的把我们这群人领进店中,在一条长桌周围坐下。我自然又喝了不少酒。我依稀记得,当时我一个人喝完的空酒瓶大概有三瓶,还有几瓶酒是大家分着喝完的。我喝到六分醉意后,翔仔买了单,大伙又走到电影院看电影。那是部国产校园电影,剧情老套演技做作,但不知怎的,看到男女主角毕业后在一起的那一幕,我还是哭了。
“只有我,看着别人的快乐,竟然会感慨。”以前不懂“烟火里的尘埃”这句歌词的意思,当时却是明白了。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人不向往美好。可惜,不到失去的那一天,谁也不会承认自己会留恋过去。
次日,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