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墨里的时光#16/30
读书无
今天腾妈说在群里说每个人都写写初恋,这得多有料的一件事。突然想写一写曾经即熟悉又陌生的人。
小芬是我初中的同学,我们村上个镇,整个镇上的孩子都来我们村上初中,我自认为那个时候跟小芬关系很好的,这种认为一直持续到了初三。那个时候的中考,体育有一项是铅球,体育课上,我和小芬答对扔铅球,那个时候的我,手无缚鸡之力,扔铅球很费劲。在小芬走神的时候,我把铅球扔了出去,砸在了她的脚上。放学之后,我赶紧带着她去了医院,当时的表婶在医院上班,她给拿了一些抹的药和吃的药。
隔了一天,小芬的父亲找到了学校,说我把她的脚砸坏了。我爸被请到了学校。后来我把找了一辆车带着她去了县城医院检查,幸好没有伤到骨头。去了两次医院之后,小芬父亲开始找校长谈赔偿,说要求每周去县城检查一次,连续检查三个月,否则就赔两千块钱。九几年的时候,村里很少有人家有车,我爸算了一下租车检查还有在县城吃饭,这三个月也不少花钱。我爸当时跟校长说就给一千块钱,不行就一分钱不给了,我们跟她看病。就这样,她父亲接受了一千块钱,期间,她奶奶还找到我们家来,让赔钱。也就是这一钱块钱断送了我们的友谊,也可以说让我看清楚了一个人的家庭背后的……。
初中毕业后我们又在同一所高中读书,但是见面从来不打招呼,基本是陌生人。高中毕业后,她辍学了。
后来,她嫁到了我们村,听说是她父亲跟她的公公当面讲好的。结婚之后过得很不幸福,那个男的经常不在家,后来男的进了监狱,几年后出狱又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