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就喜欢

从自我意识强烈萌生那个人生阶段开始,就对自己的喜欢的人或物持有洁癖性的态度。我相信,第一眼就喜欢的东西,绝不仅仅因为个人喜好,更多的是灵魂里的那个自己在寻找认同和归属。那些和自己的人生没有发生过交集的人或物的出现,或许出于偶然,但一旦与那些有知觉的灵魂产生碰撞,一切便不再与己无关。

第一眼就喜欢,一定不是价值衡量,也无关利益取舍,就是心被敲了一下,不轻不重,刚好有所动容。第一眼就喜欢,我们所看到和感受到的不仅仅是某个人某件事,而是内心的自己,这件事或这个人一定与自己内心的某种情绪是相符合的。因为一无所知,所以无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都很纯粹。

有人说,人的这一生就是迎来送往的过程,前半生都是相遇和惊喜,后半生都是告别与离愁。曾经不明白,后来发现好像真的是这个样子。前半生,我们会因为学习和工作有很多陌生的人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无论我们想与不想,我们无法选择,命运安排了什么样的人在你身边,你就只有接受的份。后半生,我们的生活渐趋稳定,不会在求学与工作的路上漂泊,我们没有机会,也不再渴望去遇见新的人,生活里的鸡毛蒜皮琐碎小事会占据自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即使有心也无瑕去期待新的相遇。所以,我们也可以这么理解,前半生的相遇与选择,大致确定了后半生的朋友圈状态。

爱情也好,友情也罢。一见钟情并非绝对的见色起意,我始终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磁场契合这回事的。二十岁以前交的朋友、喜欢的人,这些感情是最纯粹的。在那个谁都自以为是的年纪,能互相吹捧和认同的关系,真的不容易。这些年,似乎自己最亲密的朋友都是二十岁之前的时候留下来的。回想一下,与这些人的相遇相识其实很普通,就是不得已的同学关系上升到不得已互骂傻比的关系转化而已。无心将这些关系神圣化,认真地说,第一印象就不好的人,一般是没有机会面对面互骂傻比的。我还发现一个现象,在如今社交网络极其发达的时代,几乎每个人都会因为种种原因,情愿不情愿地加入几个群。但你有没有发现,一个超过十个人的群,除逢年过节抢红包不得已的寒暄几句以外,经常性活跃的群少之又少。但低于十个人以下的就不一样,这种小规模的朋友圈相对更真实更有安全感,都是完全在自己的意愿的基础上加入的,相互之间没有隔阂与顾忌,会更容易经常性的互动与交流。人生来就是社会性的,不会有人会活成一座孤岛,大多数人都会选择集群而居,但是一定会选择那个让自己最舒服的群体。在任何一个群体中,喜欢就会放肆,讨厌就会克制。

高中时代,学校里数尺见方的狭窄书店内,一见倾心的文字,后来对这个作者喜欢好多年。从那些青春颓废的文字看起,直到她文风突转,写尽青春的堕落沉迷,开始关注当下,观照现实,阐述生命、哲学、宿命、宗教与这个世界的联系,还是依旧在喜欢。曾经在她微博底下矫情地留言“只要你一直写,我就会一直看。”这样笃定的喜欢,甚至痴迷,我不知道是与遇见她文字的的年龄时段有关还是内心一直被牵动。十六七岁的年纪,自以为花季雨季,但所有幻想的自由都被禁锢在应试教育背景下的学校里,努力地做着自己该做的功课,但青春期所带来的迷惘和叛逆,以及对周遭世界的好奇与不理解,即使能与身边的人谈笑风生,内心深处还是有一种无法言说、无法排解的情绪在蔓延。或许那样的文字在一众文学巨著堆里并不能作为中学生身心发展的良好导向。但客观认知是一回事,主观认同就是另一回事了。

后来,不止一两次知道我喜欢她的人问我,怎么会喜欢她的书,太消极伤感了,不像我的风格。我总是能完美的搪塞过去,我都不知道真实的自己是什么风格,你又从何得知。再后来经常刷豆瓣知乎,发现不止现实中我认识的很多人不喜欢她,更是有很多豆瓣红人、知乎大V都不能接受她,各种论调地批判。而我只是选择取关不看作罢。这么多年的坚持喜欢,怎么可能凭谁三言两语就能撼动。

大学时代喜欢的民谣歌手,也是一见就喜欢。唱民谣的大多都是只闻其声未见过其人,而对这位女歌手的喜欢却是先见到本人,后一发不可收的循环她所有的歌。那是在某场电影发布会上,中间串场的时候,一袭黑裙,随意的妆容,坐在高脚蹬上抱一把吉他,气场十足。大概是由于没有接触过这种类型的歌手唱这种类型的歌,第一感觉就是太迷人了,昂着头,眼神清透明亮,那种姿态和她当时唱的歌词真的太搭了。然后,便是后来一发不可收拾的喜欢。

后来,好像越来越少有这样初见的心动和喜欢。我曾对谁大言不惭的说过,我寻找同道中人的雷达是很准的。但是似乎越长大,这个雷达越不准了,甚至有些模棱两可。对于这个世界了解的越多,越是无法凭借第一直觉去待人待事,对自己内心的期许和渴望也越来越不敏感了。

成长。让我们很少有机会去遇见真实的自己。在烟火俗世中的你我,或许最初各有棱角,但长着长着,我们似乎已经开始趋同,那些原来自己不以为然的价值观会在悄然无声中影响着我们的价值取舍,无关对错。生而为人,我们中的大部分人会遵循普世价值观去生活,很难完全凭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因此,我们很难通过人的行为去判断这个人,但是他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对某种事物或者某种人的喜欢却是内在属性的暴露。我想应该很多人都是有这种意识的,因此在一些公开的社交平台上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将自己的喜好暴露于公众视野中。

第一眼就喜欢的,错了也没关系,因为那个时刻是与内心真正的自己相遇,这样的时刻并不多见。即使只是片刻发自内心嘴角上扬的欢喜,也好过生活一成不变的乏味。

一见倾心,仅是这样无端的提起便觉得很美了。



本文选载于公众号:清欢岛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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