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胆小如我,不敢直接面对所有的过往。能做的只是远去他乡,找个地方,深藏······
~01~
在重庆的五年时间里,无数次的想写下当初来这里的缘故,却无法表达。文字于我之间越来越陌生。已经不知道该如何与他们相处的我,总是在书写的时候进入一种十分尴尬的境地。
五年的时间很长,长到可以在一所大学读完本科,长到可以完成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长到可以感受到未曾有过的寂寞···但是,却远远没有长到可以把我从怨忿中解救出来。这五年的时间,我亲手埋葬了很多对我很重要的人与物。我埋葬了四年的大学生活,我埋葬了梦寐以求的爱恋,我埋葬了我的社交和学习,我埋葬了···快乐。
每次写到这里,就已经写不下去了。我善于沉浸在过往的时间和事件里,不愿意出来。尤其当我意识到,是我自己亲手把所有的美好葬送的时候,我就更加不想从中走出来。就像不想从冬天的温泉里出来,就像不想在上班的日子起床,就像不想离开有薯条的沙发。不想走出来已经成为了生活习惯,习惯于不去面对现下的生活,或者说是,习惯于不去面对自己。
如今这样的颓废是我所料未及的。
~02~
来到重庆之前,重庆之于我来说,就像是一座避风港。一个可以藏匿自己肉身的地方。这座远离家乡的城市可以保护那个时候准备蛻壳的我。
故乡是一个伤心的所在,亲戚之间的久不来往以及无事不登三宝殿,让我从小就没有什么家庭的概念。所以故乡对我的意义,远比大多数人的要简单和薄弱。我的故乡之于我来说只有两个意义,我的妈妈和他。
~03~
高三的时候我很喜欢他。确切的说,我从高二就已经对他想入非非了。他很白,干净的像是棉花地里的云彩。我始终不敢相信凭什么一个天天打篮球的人竟然还可以这样。还好他的白并不枯燥,脸上还是会有一两颗青春痘,很真实。这种真实也给了我勇气让我去接近他。他身上的味道很好闻,即使是打了整整两节课的篮球,他的身上还是有淡淡的香气,很好闻。我一直坚信,那就是小说里常常提到的“阳光的味道”。同时,他也很有趣。当然作为东北人,大多数男孩子都很会说笑,但是他不同,他有一种大哥的样子。那是一种王子的感觉。
~04~
我们终于成了朋友,这对我来说已经够了。谁能想到一个王子样的人会愿意和我一个书呆子成为朋友。
书呆子是一个很闷的人,不善言辞,不懂幽默,不会运动,更不要说打球。所以书呆子带着一副眼镜,穿梭在班级的过道里,过道稍窄一点的话,就需要侧身才能通过。每天如是,周而复始。标准的书呆子对吧?!所以,我能够和他成为朋友,就已经很满足了。可是他的“温柔”却让我有了得寸进尺的奢望。
~05~
冬天,和同学大吵了一架,真的是满肚子的委屈。一直忍着不敢哭出来。(那个时候,我真的是超级喜欢哭)。我和他要做同一路公交车回家,也许是我真的太过于自信自己的演技了吧。他一眼就看出了我所有的委屈。伤心的时候,最怕的就是遇到一个懂你的人。因为勉强收敛起来的眼泪,在这个时候绝没有可能再掩饰起来。我哭出来了,是一场大哭。就像小时候,妈妈骗我说,今年过年没有买到糖一样的大哭。而所有的非分就在这个时候萌了芽,开了花。他抱着我、摸着我的头,对我说:“好了,没事了,他其实也不是故意的,你俩就是误会······”其实那个时候,我已经不委屈了,只还是就势抱着他,一直哽咽。他也会一直摸我的头。我们就是这样的姿势,坐上了公交车,一直到了家。
我知道他有女朋友,哪怕没有,我们也不会有我想要的结果。当欲望和爱意纠缠在一起,而又无法排解的时候,我选择断掉它。
~06~
又是一个冬天,过了这个冬天我们就要高考了,现在了断我的执念,应该是最好的吧。我这样想着。
同样的早上,我们坐着同一路公交去上学。其实,自我们一起做公交车上学开始,他就把我当成了小弟,总会有事没事的“欺负”我,我也一直逆来顺受。那个早上,我竟发飙了。我知道怎么做才可以跟一个人从此再无往来。只需要做到两件事:默然的态度和一段简单的争吵。于是从那之后我们便再也没有联系过。他会搭更早一班的车去上学,我们再也没有碰到过。直到高考结束,我们发了短信互相问了一下彼此的分数和志向的大学,之后,就再不曾往来了。
~07~
报志愿的时候,我什么都没有多想,只想着要远远的离开长春,以后再也不要回去了。这就是我来重庆的理由。这也是我还在这里的理由。
五年了,我是有机会真正的谈一次恋爱的,只是有份感觉一直占据着我的所有关于恋爱的细胞,我已经无力去感知任何的其他。
这五年的时间我就像是一直正在蛻壳的螃蟹,没有了之前的横行霸道和一意孤行,有的只是在这样的一个城市里,找一处洞穴,藏起来。
我还是喜欢他,只是终于有能力把这份喜欢留在旧的壳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