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这是个应该找到自己的年纪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刚下班,在回家的地铁上,在我二十一岁的最后几个小时。

我身旁站着一位穿牛仔外套,拿红色手包的卷发女性,她似乎正在看我打字,又好像只是在我的手机屏幕上看到了那一年22岁的自己和那场没看完的大圣娶亲。

时间,真是过得好快,快到我只去过这世界的千分之一,却已经走完了自己人生的四分之一,当然,这还是在我身体健康,命里平安的前提下。

你看,时间就是快成了这幅模样。

你在人生的四分之一时,又抵达过多少远方,看过多少次城市的霓虹呢? 或者,有多少人愿意同你合影,又有多少人心甘情愿陪你买醉?其实,你大可不必掰着手指头数,因为这些,我都愿意。

二十一岁这年,真是遇见了好多人,拥抱了好多人,也告别了好多人。如果用一句话来形容我的二十一岁,那应该就是,平淡中夹杂着惊喜。

我挺喜欢平淡的,简简单单地淘米煮饭,摘菜烹饪,系着围裙,带着袖套,用心的做一桌精致的晚餐,犒劳了自己的胃,也安抚了自己焦躁的心。

当心如蓝湖,和微风招呼,惊喜就会随之赶来,它像吃了炫迈,根本停不下来,或许只是因为生活中的一句简单问候,或许只是因为今晨的阳光更热烈了一些。


身边总有许多因为失恋,因为工作,因为迷茫,而难过,悲伤,犹豫的人。他们在无数个幽静的黑夜里辗转难眠,甚至怀疑过生死。

而我也对那种空气稀薄,连呼吸都觉得费力的生活深有体会。

和他们一样,我也曾在月亮当头的街道四处游走,不愿归家,也曾一个人坐着公交车在城市里穿梭,只为寻找某种寄托,也曾流过毫无价值味道偏淡的泪水,还以为哭过就能再来一回。

有一天,当月亮落下,太阳升起,当公交车提前休息,当泪水只包在眼里,我才发现这所有的一切,不过都是因为我还没找到自己。

没找到那个想拥有怎样爱情的自己,没找到那个想经历怎样生活的自己,也没找到那个想要追寻怎样未来的自己。


依然记得,几年前的那个雨夜,我对着电话那头咆哮,声音巨大,吓傻了身边人,却吓醒了自己。

镇定下来的那一刻,突然就明白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慢慢在后来的日子里找到自己。

我不再像个毛头小子一样,刺儿头刺儿脑,也不再争强好胜,争论不休,更不会无厘头地的维护所谓的自尊心,也不再傻子般地一味妥协。

我喜欢恰到好处的人际关系,安逸自在的生活,和舒适温暖的爱情。

我明白,做任何事情的前提,便是好好爱自己,努力过好每一天,按时吃饭,不熬夜,下雨带伞,天冷加衣。

特别赞同孟非说过的那句话,大致意思就是,所有矫情都是因为你太闲了,时间太多了。如果你每天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充实自己,丰富自己,哪里还给有那么多时间来为了渣男流泪,为当下彷徨。

你要明白,生活,不止眼前的爱情,迷茫,还有梦想和远方。

不要说你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因为这不该成为你原地踏步的借口,不知道喜欢什么,就挨个去尝试,跨出第一步,一个一个去接触,去了解,不要害怕错,因为每错一个,你就离正确的更近了。

就好像你爱过错的人,才知道什么样的人不会再让你流泪。就好像你吃海鲜过敏,所以,从此就再也没碰过海鲜。就好像今年重庆的冬天有点冷,所以我明年一定再多买两件厚的外套。


前两天,群里的一个朋友失恋,难过悲伤之余,又提起那句不会再爱了。这是我在二十一岁第八次听到。

我告诉她,你看看我们身边那么多失恋的少男少女,哪一个不是口口声声说着不爱了,说着放不下,闹得要死不活的,可结果呢? 又有哪一个不是活得好好的,该忘的忘,重新开始的重新开始。

有人说吃饭需要仪式感,这就算了,但别搞得分手失恋也来点仪式感。

去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没有忘不掉的爱人。因为明天不是末日,爱人也只是错过的路人。


我们总是不了解自己,小时候,你怕黑,一到晚上就不敢出门。后来长大了,却因为某个人喝醉了,半夜都敢独自出门,去到十几公里外的大排档接他回家。

你总是和朋友们说,你不喜欢别人摸你头发,踩你鞋子,搭你肩膀。结果,那个人趁你睡着,剪毁了你的刘海,踩脏了你的小白鞋,搂着你肩膀,你依然笑得眼里带花。

我自己也是如此,高中的时候,叛逆,任性,争强好胜,锋芒灼人,语文作文更是写得一塌糊涂,通篇口水,作文得分从来都是在中等偏上的成绩徘徊。

又有谁能想到,就是那样的一个我也会变成现在这般,温和,平静,细节控,写文章,做电台,积极阳光,带给别人力量呢,连我自己都未曾想过。

我很享受现在这样的生活,过得充实,满心欢喜,怀揣着各种期待。

期待每一天的日出,期待日出后穿的那条破牛仔,期待穿着破牛仔遇见的你,期待遇见的你眼中的真实的我。

二十二岁,这是个应该找到自己的年纪。

找到自己所爱,所追,所期待。


当我的手指在键盘上敲完这篇文章后,时间已经来到3月28日的零点零分,窗外寂静,夜色撩人,吹过一阵微风,没有雨,手机收到一条短信:

祝你生日快乐,

嗯,

祝我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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