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论事”是一种本事,这一点很多人都懂。能够就事论事,说明这人差不多已经跳开对人的各种偏见和认知谬误,正确地看待当下所发生的事情,不为其它琐碎所迷惑。
有句话叫“下等人谈是非,中等人谈问题,上等人谈格局”,当然这里面所说的等级,我理解应该是指的认知的高低。其实,一个人能做到就事论事,已经超越了大多数人。看看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是在人后谈论他人的是非对错,而不是就事论事,就能大概知道,能够就事论事的人实在很少。
昨天陪老婆去做美甲,可以说明就事论事的人跟不会就事论事的人的不同。美甲小姑娘给老婆刷的指甲胶比之前做过的都厚,而且烤胶过程中感觉这个胶吸热厉害,把指头给灼疼了,老婆因此说不要这个胶了,要小姑娘给去掉,这个过程中小姑娘又是各种手法不熟练,用铲刀弄得老婆指头疼,老婆说你不要这样做了,用锉刀给我锉掉吧……然后,小姑娘竟然抹起了眼泪……
整个过程老婆没有说一句重话,结果那个美甲师小姑娘倒成了“受害者”。这个小姑娘很明显把就事论事当成了对自己的评价,自己某个行为被评价为不好,就认为是对她个人的否定甚至攻击。只能说,她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那么说到“评价”,又该如何评价一个人呢,是从一件事去评价还是从一个人的整体行为去评价?我认为应该“看情况”,或者说,既可以从一件事去评价也可以从一个人一辈子所做的事去评价。
一个人做了一辈子好人,就在要寿终正寝的当口,承认自己曾经杀害过一个人。那么对这个人应该怎么评价?以我们现在的认知,这个好人就是一个杀人犯。即使他在这一生中救人无数,他依然是个杀人犯。
假如另有一个人,一辈子没做什么好事,也没做什么大恶,平平淡淡过完一生,当然这个人指定是个平庸的人,但他不算是个恶人,依然比”杀人犯“的名声好。
所以说,”关键时刻“很重要。关键时刻是你行为的亮点或者污点,人们评价一个人时很多时候只看这些亮点或者污点,而一般行为会被忽略掉。
然而,如果将”就事论事“进行到底,我们依然可以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一个犯人,这个犯人的行为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的,这件事的时代背景如何,后面是否会给与此人”赎罪“机会。法律的惩罚也是对人的改造,人是会变的。既然人是会变的,那么犯人终究也可以成为好人,后期他再做的事可能就是修正过的事,是好事。也因此,"就事论事”依然成立,它不以此人的改变为转移,而只看他当下做的事。
就事论事与评价一个人是两个平行事件,可以互不干扰,也是交织在一起的整体,不可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