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达半年的的喜欢,当你喜欢的人和你的好朋友相互喜欢,这一切还有你的功劳,你会后悔吗?
只能说运气不好,阴错阳差。
感情的事最难理喻,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后悔无益,只能自认倒霉。
好的东西,都想占为己有,如果对方还配合,何乐不为。
所以,以后有了好东西不要急于去分享,憋着自己的分享欲,闷声才能发大财。
叫嚣得天下皆知,就会有人眼红,也会有人想夺为己有。
一旦不设防,就会有人见缝插针趁虚而入。
道义在实际利益面前一文不值。
当然也可以美其名曰为情不自禁身不由己,以爱为大义,掩盖和标榜。
对你来说却无本质区别,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就知道怎么处理与人的关系。
不用去究其因果,也无需后悔,并不值得。
只要自我行为得当,发生的一切不可控都不必追根溯源,损耗心力时间,毫无意义。
牢抓在手的才是属于你的,能失去的不足为惜。
有什么后悔的,应该值得庆幸,早早地摆脱了烂人烂事。
人都是在事中警悟与成长,这样以后就不会踏入同一条河流。
遇到突发之事时就会想着趋利避害,而不是先去围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