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在《爱的艺术》中提出,爱不是一种偶然产生的令人心荡神怡的感受,不可捉摸。爱是一种能力,就像艺术绘画一样,有其特有的理论和实践。
认为爱首先是自己能否值得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如果认为爱是是否值得被人爱的问题,男性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其社会地位所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去取得权利。女性通常采用的方法是通过保持身段和服饰打扮是使自己富有魅力。为了让自己值得被人爱采取的方法和人们要在社会上获取成功所采用的方法雷同。
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爱本身十分简单,困难在于找到爱的对象和被爱的对象。这问题的根源在于现代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自由恋爱观念的兴盛。过去人们更加注重的是婚姻,讲究门当户对,爱情都是在婚后自然而然产生的。近代以来,浪漫式的爱情才被人们所普遍接受。寻求个人的浪漫式的爱情,这必然会大大提高爱的对象的重要性。近代文化是以购买欲和互惠互利的交换观念为基础的,爱情的产生,归根结底是以权衡双方的交换价值为前提的,当男女双方感觉到在考虑到自己本身的交换价值的情况下,已找到了市场上所能提供的最合适的对象时,他们就自然开始相爱。
不了解堕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男女之间突如其来的奇迹般的亲密之所以容易发生,往往是同异性吸引密切相关,这种类型的爱情从本质上不可能持久。人们往往把这种如痴如醉的的爱恋看做事强烈爱情的表现,实际上这只是证明了这些男女过去是多么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