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春天,我和丈夫结了婚,一晃已经二十多年过去。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这个家庭的每个成员,对这个家庭的家风有了深刻的了解。那就是:孝亲、睦邻、急人所难。
我公公是个朴实的农民,他为人豪爽、重情重义。公公幼年失怙,在他出生前几个月父亲就因病去世,母亲也因为生活所迫不得不改嫁。童年的不幸和苦难的生活经历练就了公公吃苦耐劳、刚毅要强的性格,也让他更懂得惜老怜贫、关心弱者。从部队退伍回村后,原住的两间土屋已经垮塌,一贫如洗无处栖身的公公向亲友和村里借了一些钱搭了两间极简易的房子。后又经热心人介绍与婆婆结了婚,有了儿子和女儿,算是有了一个贫穷却充满温馨的四口之家。在我们这里,儿子对已经改嫁的母亲是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尽管公公自家生活艰难、捉襟见肘,可是他还是尽最大的能力照看老母亲和三个异姓的弟弟妹妹,帮助弟妹们成家立业。他每年都主动及时地把给老人的口粮和零花钱送到门上,平常还时不时买菜送给老人。老人隔壁开了包子店,公公和店主约好,请人家每天送几只包子上门给两位老人,月底由他来结账 。公公婆婆对老人的孝心孝行街坊邻居无不交口称赞。听人说,我婆婆自打嫁进门几十年从没与老人拌过嘴。婆婆的善良、厚道、孝顺于此可知。离开她的支持,公公为老人、弟妹们还有那些需要帮助的亲友村邻们所做的一切根本行不通。
公公婆婆平时一言一行,待人做事,时时刻刻都在影响着老公、我和我们的儿子
我儿子六岁那年,公公得了肝癌,这对一个还欠着外债的家庭来说是一个简直难以应付的打击。联想到家里的现状和即将面临的巨额费用,一贯要强的公公决意放弃治疗。才五十多岁的年纪,怎么能放弃治疗呢?我和老公苦苦劝说,又请亲友做思想工作,公公总算答应了。老公带着他去省城各大医院求医问药、检查治疗,我和婆婆则留在家里筹集经费,使治疗不致中断。虽然家中又因之添了十多万的新债,但公公却得以多活了五年。公公走得很平静,他说儿女们懂事孝顺,他没有什么遗憾了。十二年过去了,家里的债务都已经还清,日子变得好过起来。尽管当初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但我和丈夫,还有我们儿子都觉得能让老人多活几年,这些钱花得值,这些苦也吃得值。
婆婆上了年纪,小脑萎缩又患有严重的骨质疏松症,去年冬天不慎摔倒,造成椎骨骨折,医生的结论是不手术就只能瘫痪,手术风险也很大,也可能瘫痪。因此,老人几乎用绝食的方式来抗议治疗。我们再三劝说,老人才勉强答应做手术。老人住院治疗一个月,每天下班后我就乘车一百多里路,赶到泰州人民医院,给老人喂饭喂水、洗头擦身子、换衣服倒尿盆。老人大小便失禁了弄脏的被套床单我照样给洗干净,从不嫌脏。老人长期习惯了一夜喝一瓶茶,因此每天夜里我都要起来不少于十次,喂茶,把尿。同室的病友们问这是不是你女儿,当听说是儿媳时个个感到惊讶,说我婆婆是有福之人。出院之后,按照医嘱必须卧床休息三个月,这三个月小姑子每周星期五、星期六晚上回来陪婆婆,其余都是我整夜陪着婆婆。除了喂饭喂水把尿,有时候还得帮老人把大便抠出来。尽管老人觉得心疼和过意不去。但我却认为这是儿女应尽的义务,没什么可说的。
邻居有一位叫王茂德的五保老人,年近八十,体弱多病。我公公在世时就经常帮他,每当家里做了好吃的总忘不了叫孩子送些过去,逢年过节干脆把人请家里来像一家人一样团聚。公公不在了,我们仍旧这么做,惟愿老人能多少感受到一点家的温暖。也就在去年,老人疝气发作,疼得连生活都无法自理,考虑到年龄和体质,医生坚决不同意做手术。我和老公去请村领导一起去镇医院好说歹说总算让医生答应做手术。为了让老人恢复得快些,我从家里煲好汤,乘骑车去学校上班时顺便送到医院,有时鸡汤,有时鱼汤,有时排骨汤,只要是老人想吃的,我都从家里做好送到病房。
有这样一个家庭氛围,儿子耳濡目染,小小年纪就懂得帮大人干活,逗爷爷奶奶开心。现在儿子长大了,他在哈尔滨工程大学读研。有一次,他打电话给我,系里有一个奖励有特出表现学生的名额,奖金五千,老师提议给他。儿子却请求老师给另一位同学,这位同学各方面表现也很不错,更重要的是他家家境较差,母亲又得了癌症。能懂得关心身边的同学而不是考虑自己,我为儿子这么做感到高兴。善良、厚道、能替别人着想,在他的身上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影子,这样的年轻人将来会有出息啊。
对于“家风”一词。我的认识和表达都未必十分到位。在我看来,好的家风一定能塑造和濡养这个家庭的每位成员,形成一种向善、向上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我们的社会是由亿万个“细胞”组成的大家庭。只要我们每个“细胞”都能在良好的家风引领下健康地发展,我相信,我们的国家必然更加充满活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家风不仅维系着家庭的兴盛,更维系着民族的兴盛,国家的兴盛。
传承和发扬良好的家风,我愿和大家一起身体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