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重庆公交坠江事故的曝光,媒体近期频繁报道类似案件,似乎整个社会都意识到了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被不良乘客干扰会有什么样的可怕后果,可是依然有人前赴后继地谩骂撕扯行驶中的公交车司机,这是什么原因呢?
首先是犯罪成本低,冲突起因无并非是乘客坐过了站或者坐错了车想要中途下车,而公交车驾驶员按照公司的规定是无权站外停车上下客的,原因自然是出于行车安全考虑。但是大部分犯事的乘客都觉得这是小事一桩,根本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因此被拒绝后才有胆子上前谩骂甚至动手。殊不知,这种行为妨害了公共安全,随时会导致车毁人亡的悲剧,对他人和他们自身都是极其危险的。按理说应当报警予以立案调查并提请检察机关进行公诉判刑,可是在实践中,通常是都是和稀泥般的调解后罚个三百二百就完事了,有些甚至连罚款都没有就不了了之。
其次执法不严,执法不严是我国人治文化下特有的现象,明明妨害公共安全行为是违法甚至犯罪了,只要没死人,就算造成财务损失也可以私下调解甚至在警方调解下达成和解,这也是此类现象层出不穷的原因之一。依法治国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事事调解属于和稀泥,属于行政不作为。
最后一条是同车的乘客冷漠,大家忽视了自身的安全隐患而选择了看热闹。当不法乘客实施危险行为的时候,其他乘客不但不出手阻拦甚至都没人给予驾驶员以口头上的支持。其实如果其他乘客出面阻止谩骂殴打驾驶员的行为,重庆坠江公交事件完全可以避免,虽然乘客没有义务这样做,可是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冷眼旁观真的不是个明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