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便是与祖父祖母生活在一起的,后来祖父终于在我还算年幼之时离开了,祖母便将祖父对于生活的一些习惯和忌讳沿袭了下来,后来,祖母也走了,依稀还记得她老人家每逢初一和十五不论身体是否安好,都是要起个大早,然后烧香点灯,跪拜祈福。倘若忙于其他而未能如此,或者终于是不小心忘却了(于我记忆中,是极少的),这一天都显得有些心事,这似乎是对神明的“大不敬”。如今,我父亲又“接手”了这些,还是会跪拜,会祈福。将来,或许我也会如此的。与人提及,却言:这便是迷信,是断不能要的。我自是颇不以为然,于此,我想谈谈我的看法。
一、小“迷”怡情
倘若,非要用一些因素来判定今之国民是否悲哀,我想,没有信仰应是其中之一。现在我们这个年代,大多人是信奉于“无神论”的,倘若听到“异样”的声音,便会对此鄙夷开来,嘴上便要说什么“科学是宗教迷信最有效的解毒剂”之类的了,但我又知道作为科学家的爱因斯坦和牛顿,最后也都走入宗教。想来,大抵是想寻求些科学所给不了的东西吧?
我所认为的“小迷”,绝不是什么因迷信而做些伤天害理的那类的,而是我们平日里常听到的一些类似“举头三尺有神明”一类的,这类的“迷信”,是督促人向善的,平日里因一些生活中的“异样”的现象,长辈也从中提出他们所能“预见”的看法,实则实在是对子女晚辈的关切。我们也可以看到《济公传》啊《聊斋》啊,都是引人向善的。这便是信仰的力量——让人在并非在利益的趋势下去做有益于别人的事,所得到的,也是利益所换不来的内心的愉悦。
我觉得,这是很可以让人能够接受的。
那么,我们作为受过新思想的人,就没有迷信么?也是有的。我们大都有几个喜爱的明星,甚至,对此崇拜着。倘若是以此为榜样,并且能够明确自己的目标,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而这类,也只是“小迷”,也能够在他日渐渐看到,自己所崇拜的人并非完美,但还是能够欣然接受,依然喜爱着,我想,这样的“小迷”者,生活必定较碌碌无为者要充实。
二、大“迷”伤身
不得不说,有些人,他所迷信的,是近乎与宗教全然无关的,且“迷”的全无道理,还是“大迷”、“重迷”,神佛于其而言,是巴结的对象,是为其“保身”而存在的。所以,新年的第一炷香往往是可以卖出天价的,原铁道部大院门前也就有了"驱邪震祟"的石狮,雅安市也就有了为“平步青云”而花2000万所建的“青云梯”。殊不知这些官员往往也是在这方面栽了跟头,崴泥了的。于官员而言,真正应“顾虑”的,是是否真正“为民办事”了。
这些看似离我们有些遥远,毕竟,哪有那么多坟茔上面是“冒青烟”的?可生活中我们也多见一些“神婆”之类,是专为人“排忧解难”的,且大有“专家门诊”的意思——一三五可来算命,二四六则看风水,周末是不看的,缘由是“佛”是需在“适当”的时间方能“显灵”,也就是说,“佛”是依他的意思休息的。但总有人为其宣传,一来二去的,门前也就熙熙攘攘起来,对其知根知底的人,也不敢“妄言”,儿时的记忆恐怕也“模糊”了起来,大抵是怕神明降罪。且不说算的是否准(毕竟,我在说这样的观点之时,总会有人提醒我:那么多科学无法证实的,你怎么说?但倘若我说,这一行内也定然少不了故弄玄虚者,就大概默许了)单说姻缘方面,倘若为了一己私欲而拆散一对恩爱的情侣,我想他是犯了“拆十座庙”的大罪过的,神明对此,是否会怪罪?也有很多“僧者”假借“随缘”之名,是定要将与你有“缘”之物相“赠”与你的,但你是不能白白受“赠”的,是需用人民币“报还”的,且价值颇高,毕竟,是“开过光”的,但这“开光”之物,又似乎并无要求,所以,上至各类玉器摆件,下至各类书籍圆珠笔,都无不可。这方面,“大师”王林实在“出类拔萃”,据说其在床上为女人“开光”能为她们带来好运,实在不得不叹服“大师”“修行”之高啊。此外,更有一些“驱魔降妖”的“术士”,也是声称能看见“不干净”的东西,所以,很多人也就有了“发黑”的“印堂”,也就有了“血光之灾”,但只需“听他一言”,则万事亨通,无所可惧了。私以为,这“不干净”的,多是钱财,且当真也只有他能够看到了。但偏又有人信他,所以,也就有因“作法便可”而耽误了,终于无法医治的人白白丢了性命。
那么,我们作为受过新思想的人,就没有“大迷”么?也是有的。某某明星出轨了,当事人并未发声,“粉丝”们便要痛哭,便要宣称:再也不相信爱情了。私以为即使是你父母离婚,也不必不相信爱情。因为明星也是人,既然是人,人有可能犯的错,他们都会有可能犯,更有甚者说什么不能接受自己迷恋的明星会排泄,实在觉得匪夷所思,怕是已经将该明星同神归为一谈,需加供奉才好。前些时日鹿晗与关晓彤公布恋情,便有很多人几近疯狂的“不能接受”起来,甚至还有跳楼的。
我虽为90后,但实在不了解这是基于怎样的心理,生命于这类人而言,究竟是怎样的重量,父母又该怎样去对待?怕是未曾想过吧,这样脆弱,不堪一击的生命!
另外,如今很多年轻人是很“迷信”外国货的,觉得什么东西,都是别国的好,于是,锅碗瓢盆马桶之类,也是需国外的,真不知上一辈人用着实实在在的made in “自家”,是如何“存活”至今的,倘若有了孩子,则更需国外的奶粉,国外的母婴用品,断不能怠慢分毫。岂不知很多的“国外货”,只是看上去很“国外货”罢了。
如此“大迷”实在是害人不浅,可这些东西,是需自身去“幡然醒悟”,旁人是无法将其破除的,这也怕是“迷信”之所以让人“迷”的缘由了吧?
小“迷”怡情,大“迷”伤身,可悲剧在于很多人的小“迷”终是会演变为大“迷”而不自知,进而祸害于自身甚至牵连于旁人,等到自知之时,也大多晚矣。我不知这篇文章会有几人看见,但还是想说,既然是无法用“外力”将其破除,那就控制在“怡情”而要防“伤身”的,因为,别怀疑,你也可能“迷信”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