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寇准幼年丧父,家贫。其母每夜纺织助子攻读。后寇任扬州节度使,寿辰大摆筵席。家仆误碎珍品,寇即欲严惩。曾服侍其母的老女佣,故意在廊下哭泣。寇问故,老女佣答:因被廊下蜡泪滑倒,想起当年、其母苦况。寇悔悟,不再处罚仆人,当即罢宴。
寇准,字平仲,汉族,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诗人。太平兴国五年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县,改大名府成安县。累迁殿中丞、通判郓州。召试学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馆,为三司度支推官、转盐铁判官。历同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后两度入相,一任枢密使,出为使相。
乾兴元年(1022年)数被贬谪,终雷州司户参军,天圣元年 (1023年) 九月,病逝于雷州。谥"忠愍",复爵"莱国公",追赠中书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