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读完这本书,被马尔克斯的冷酷无情冰冻。他带着洞悉一切的深刻,写出了每个人的一生。
马尔克思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所有作品中,最接地气的一部,里面隐约闪现出一些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子,但是并没有往深处挖掘。读不懂《百年孤独》的人,先读这一篇,会是一个非常好的入门。
本书创作的源头,和司汤达写《红与黑》十分相像,都是在报纸上读到一条消息引发了创作的欲望。
那天,马尔克斯在报纸上看到了一则新闻:一对老情人,来到四十年前的故地,重温当年的蜜月旅行,被他们雇的船夫用船浆给打死了,身上的钱被抢走,男人八十多岁,女人七十多岁,他们已经老到无力反抗。
令人惊奇的是,这对白发苍苍颤颤巍巍的老情人,四十年来一直秘密度假,但各自都有幸福的家庭且儿孙满堂,这个消息深深地震撼了马尔克斯的心,一个创意就此产生。
马尔克斯将这条新闻和自己父母年轻时的爱情糅在一起,形成了故事的框架,他的父亲曾是个报务员,诗人,会拉小提琴。
故事的开头取自于父母的真实经历,但里面大量生动的细节来源于他本人的爱情经验和对拉美文化的认识。面对如此离奇的素材,好作家却能叫人相信,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位朋友推荐了一个很好的读书方法,就是读一本名著之前先看改编的电影,了解故事的主要轮廓之后再去读原著,就不会被情节拽着跑,更容易专注于故事的框架,展开的手法,写作的技巧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看电影时,我们发现《霍乱时期的爱情》不过是个普通的爱情故事,但是读完了原著,才发现讲故事的人不一样,普通的故事也会意味无穷,充满了哲学的思考。
电影中有两处败笔,一是女孩的父亲模式化,刻板化,另一处是医生唯一的那次外遇,电影中的女人非常普通,毫无魅力可言,实际上在小说中那个黑白混血女人是相当漂亮迷人的,小说中的父亲和这个情人的形象都十分鲜活生动。
小说中介绍男主人公的时候,并没有以作者的口吻开始,而是通过女孩子看到什么,想到什么的方法入手,给人的感觉真实而亲切,本书对话极少,侧重于微妙的心理变化,使用了大量精彩的比喻。
作者从年轻时代开始,一直写到老年来临,整个故事的心理活动都极其细腻,每个人都会在里面找到自己成长的痕迹。
马尔克斯通过这个故事不仅写愚昧,也写麻木和无知。他将人类的一切可笑之处,不动声色地表达出来。
晓吾认为,《霍乱时期的爱情》不是写爱情,而是写人性的,了解马尔克斯的读者都知道,他从不为了讲故事而讲故事,他的野心总是超越故事本身,藏在每一个情节中,每一句对白里,更藏在每一个精心设计的比喻中。
马尔克斯的一生和女人交集无数,但这些女人都只是他黑暗情欲生活的一部分,马尔克斯心中唯一的女神,是他的妻子梅塞德斯。他把爱情和性欲截然分开,将阿里萨的一生写得活灵活现。
马尔克斯的魔幻只是一个让人将现实看得更清楚的手段,而并非让人暂时逃寻和藏匿的仙境。
本书写作的两大特点:一是细腻的心理描写,二是时间点上的跳跃。
有段心理描写是这样的:“女主角在头十分钟,还想着怎样用各种墨水变着花样给阿里萨写信。可当她看到他的那一瞬间,女人突然发现,这爱情原来是自己一个巨大的幻觉。”
这个地方写得非常合情理,很多女人年轻的时候都有过这种感觉,她们沉浸在自己幻想的爱情当中,实际上并不是真的爱上了那个人。这里作家巧妙地嘲讽了世界上的女人,惟妙惟肖地表现出“女人心,海底针”的事实。
在时间的安排上,阿里萨被拒绝后几乎绝望了。在此之后的51年中,他始终没有单独见过她,直到女人成为寡妇。
然后作者开始写那个女人的生活,他写长篇的方式,就是一个圆接一个圆,像串珠子似的将故事连接起来。在时间的驾驭上,不是直线式的,而是跳跃的和结尾互相穿插着,只有写了一辈子的天才作家才能把握得如此老道。
霍乱时期的爱情,暗指爱情也是霍乱,爱情本身既伟大又是一个莫大的嘲讽。
医生回到故乡的时候,看到处处是满目苍夷,千村壁垒人遗矢,万木消肃鬼唱歌的景象,让人想起了加缪的《鼠疫》,加缪写鼠疫,是对病态社会的影射。
不能说马尔克斯是受了加缪的影响,但是他写得比加缪更传神,使普通的爱情故事变得异常深刻。
书中的女主角不是一般的女人,气质高雅,外表出众,而且相当有性格。她的倔强性格练就了超凡脱俗的气质,形象完美却又极其鲜活。
马尔克斯对妻子的热爱和好感加上幻化出来的部分,使这个《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的女主角几乎完美无缺。作者有着超乎常人的犀利眼光,他一眼就看出了爱情中的微妙之处和种种弊端,为了让人物更加真实立体,他精心刻画了情爱心理,性爱心理以及老年人相爱的特殊心理。
马尔克斯写出了生命的哀伤和尊严,变老过程中的种种无奈和叹息,然而却能顽强面对并主宰自己。
当阿里萨把他表示“忠贞不贰,永远爱她”的情书掏出来给费尔米纳看的时候,从扁桃树的树枝上落下一摊鸟粪,正好落在了费尔米纳用来接信的绣花绷子上,这个细节嘲讽了前面营造出来的爱情的纯洁性,也暗示着爱情的不可信任。
马尔克斯的每一段话,都是脑筋急转弯儿,不是文字表面的意思,考验着读者的智商,一般人看不懂,是因为一般人只会看故事,但马尔克斯早过了这个阶段,就像围棋九段看不上围棋一段似的。
书中唯一落入俗套的地方是男主人公为了得到心爱的女人,追求社会地位和财富,在叔叔的帮助下,成为邮轮公司的老板,呼风唤雨地得到了他早年错失的爱情。这么写,表面上看落入了平庸的圈套,但作者也顺理成章地将社会上的丑恶一起抖落出来,起到了文学应有的批判作用。
80年代的中国是最充满希望的时期,改革开放初始,封闭了多年的中国人开始接受外面的新鲜空气,大地苏醒,文学崛起。每个人都充满了希望,世界文学五彩缤纷,正大踏步走来。
80年代也是我们最虚怀若谷的时期,恰恰在此时,马尔克斯的短篇小说进入了中国。分析中美洲哥伦比亚的土壤,早年受玛雅文化的影响,后来又受殖民地的影响,跟我们的历史有很大的相近性,很沉重,像粘稠的焦糖,甜中带苦,黏着每个土生土长的人。
很多人觉得《白鹿原》跟《百年孤独》很相似,这是作家在长期沉淀之后,得到了启发,找到了一个突破口的必然结果。一句话:灵感跟自己的经历相结合之后的一个爆发,一个奇迹,我们每个写手最需要做的事,就是找到这个契机。
陈忠实读了《百年孤独》之后,用十年来消化,又用十年酝酿,写出了《白鹿原》。
莫言早年的短篇小说都是受了马尔克斯的影响。莫言的百炼成钢,有两个人物功不可没,一个是福克纳,另一个就是马尔克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接近高手便站在了高处。研究马尔克斯,早读早受益。
马尔克斯作品的三重门,每一重都有它自己的特殊味道,品尝之后,你会发现一番新的天地渐次打开。
三重门引用古人的话来解释便是:
第一重门:“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 神隐人现,是为《霍乱时期的爱情》。
第二重门:“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唯神境者,只见神不见人,是为《百年孤独》。
第三重门:“竹影扫阶尘不动,月迹穿江水无痕。” 人神互见,人神俱隐,是为《爱情和其他魔鬼》。
将三重门倒过来琢磨,《爱情和其他魔鬼》是马尔克斯最后一个长篇,而《霍乱时期的爱情》是《百年孤独》的奠基和雏形。
文字如酿酒,每隔几年,酿出来不一样的味道,但陈年美酒,一定最绵长醇厚。
作家陈丹燕说过一句话:“大多数人的生活,就是一种水滴石穿的单调和宁静。”马尔克斯,在玻璃渣子中嚼着糖,吃的是草,吐出的是奶,创作出了伟大的作品供我们后人学习和提升。
“不杂则神聚,不劳则神旺,如此,心有余灵。”在这个浮躁的时代,应该是我们写作人的座右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