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生的前四分之一

        我小的时候,还是很小的时候,当我还住在潮湿的一室一厅, 隔壁是一口大天井,类似祠堂的居住环境的时候,有一个梦反复出现过,我站在一幢杂草丛生的老别墅前,装潢陈旧。粉刷的表皮都脱落了,楼上插销式的磨花窗户打开了一点点, 高高的芦苇淹没了我, 干枯且锐利, 割到便生疼。我就站在那个房子前,我也不知道在仰望还是等待着什么,我很清楚的是这个梦做了不下2次,第一次是学前,我住在潮湿的环境里, 第二次好像是很多年后, 应该是小学高年级。这么多年我始终不能忘记这一点, 因为那个梦境很是舒服,就像是到了另一个没有磁场的非人类世界,这让我很多年来,都深信不疑这一点:人的梦和冥冥之中的很多东西都是通灵的。

                                                                                                                    ———2016.08.09


                                            父母熟识二三事

我们这一辈,父母大多数都是70后,90年代左右,很多南下打工的泱泱大军,我的父母就是在其中认识的, 20出头的年龄,跟随着同村有经验的打工者来到广东,或佛山,或东莞,左不过是广州那几个区市罢了,那时候的广州要比现在简单的多,现在的东莞桃色,广州“黑鬼”,郊区租住治安环境的差等等总是被人嗤之以鼻。几十年前大家都差不多,我卷着几个铺盖被褥来到你这里, 当地人的民房也十分简陋,没有现在这么多的利欲熏心人心叵测,我个人把它理解为改革开放后平民们的惺惺相惜,相互照应。

听我妈说到过去总是很有趣,我经常翻看她以前的老照片,她也经常对自己年轻时的容貌引以为傲,真真的很天然好看的,白皙的皮肤,不施粉黛却精致小巧的五官,水晶小高跟凉鞋,衣服也是很多的, 有大街上十几二十块钱随处可买的,再后来一点的照片也有一百多的裙子,四五块钱照一张的生活照, 在玫瑰花园里, 倚栏躲在柳树后面,我妈年轻的时候,是很爱美的,也是比较舍得为自己花钱的姑娘,在朋友里面照相总是最好看的那个。

我爸年轻的时候也是剑眉星目的,身姿挺拔,二十二三岁的照片很是帅气, 有些面相一看就是让人很舒服的, 比如端正的五官,脸庞的棱角弧度恰到好处,头发浓密整洁,我爸就属于那一种,没有那种尖嘴猴腮,邋遢随意的感觉,总之从当时的相片来看我父母的结合,简直就是我心目中的金童玉女。

下图合照中短发为我母亲:


一袭粉色连衣裙,娇俏的小红帽和小皮鞋,白的通透的皮肤和精致的五官
当时价格一百多的连衣裙和时兴的水晶凉鞋
图片发自简书App

下图为父亲与怀中的我,与邻居小男孩。


图片发自简书App


      我现在在努力的回忆着妈妈和我说过的话, 好像就记得以前她上夜班的时候,爸爸都会去厂里面等她接她。下班后两人骑着自行车,去吃个宵夜啥的。我妈刚出去的那一年,没有钱买火车票回家,就和朋友们就扒火车挤上去, 各种插队各种踩踏,我仿佛想到了各种滑稽的姿势,以前真正的绿皮车,窗户是可以打开来的。再到后面我妈认识了我爸后,春运回家,人多车少, 买不到火车票很正常,坐汽车回去,  300多块钱一个人,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我爸妈,我姑姑三个人回趟家就一千多,我妈经常用:出钱出的“手软”来形容,确实不为过, 精力充沛的少年啊,人到中年的你, 还会偶尔想起这些吗?

      也听说我爸妈的婚礼很简单,在江工厂旁边的饭店办的酒席,两个人都穿着西装, 我妈身上的那个大红西装好像是不合身的,大了很多, 他似乎和我说过,我脑补了一下, 80多斤的我妈裹着一件肥大土气的大红西装, 嗯....确实是不好看,不过无论如何,此世界上就多了一个新家庭,这离我的到来又近了一步。

学龄之前在党校篇

      我的第一个家是在住在党校的马路对面,在马路水平线的边缘,还要下几个阶梯,光线渐渐变得黯淡了,气味开始变的潮湿了。毕竟房子低于马路,有点地下室的感觉了,我和我的妈妈租了一个简单的一室一厅,春天的时候特别潮湿,那种感觉就像大学时候女生的一楼宿舍一样, 一股霉味,这里影响最深的是有很多稀奇古怪的邻居,每一个人却都很好, 有一个当时刚结婚不久的混混易先生,他住在马路边,看起来面目狰狞却对我很好,后来开起了麻辣摊,人很开朗幽默,他生了一个女儿叫紫薇, 紫薇比我小一岁,那时也是玩的很好的;有一个老婆婆,就是下文中揭发我偷钱的这个老婆婆, 住在马路下面的天井旁边,也就是我们家隔壁,每天都要从我们家经过,人很好,不过再后来我们马上要搬家的时候,她的身体好像每况愈佳了,也不知现在如何。 我们家往里面走是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好像很喜欢酗酒,他有一个院子,里面总是长着杂草,我印象中这是唯一一个和我们没有太多交集的人,他有点恐怖,他住的地方也有点像冷宫。还有李斌一家,总是天天和我追追打打。

      当时的情况很是比较艰苦的,到哪种程度呢?就是我们洗澡的时候,就蹲在洗衣服的脚盆里面,用桶装好的水拿毛巾一点点的擦洗身上, 然后把脚盆里面积满的脏水拖到檐下倒掉,小孩子的我还是凑合的,想想当时我妈这么大个人,也以这种滑稽的方式洗澡,想想就好笑, 一到冬天就是煎熬,一洗澡,热气一下子就散掉了,擦洗的速度远远没有散热的速度快。

      就算这样,洗澡还凑合,最怕的就是人有三急。租住的一室一厅是没有卫生间的, 平时嘘嘘的话,家里有个搪瓷尿盆,就是上面有个大红喜字,还有只凤凰的那种,嘘嘘的话就都用这个。嗯嗯的话,只有扯一把纸,快速跑到马路对面的党校里面上公厕,那段路啊,在人有三急的时候显得特别的长。最可怕的就是到了晚上,便意来了,那往往是意念控制不了的啊,大晚上的还过马路去党校里面乌漆嘛黑是不安全的, 我妈有时候实在受不了了,就会拖着我陪她一起去。而我,为了不想大老远去上公厕,就总是先斩后奏:“妈……我拉出来了”,接着就是深深的嫌弃脸了,第二天我妈只有很嫌弃的端着我的童子便,过马路去公厕里面倒掉。就这样,每天早上都定时要清理一次尿盆,留着晚上备用, 所以在我们搬家到江工厂之后, 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啊!有厕所,也有淋浴!终于可以随时随刻的释放,不用压抑了!

                                                自行车事件

        相比之前中的自行车旅程,  这次的自行车事件简直就是灾难!毕竟它卷了我一脚的血肉模糊, 我也忘了是我妈还是我爸载着我的时候, 早几年我都还记得很清, 是去尚庄(乡镇地名)的一个人家里面吃酒。应该还不是很热的时候, 我穿着厚重的波鞋,(ball-鞋,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球鞋,那时候都说波鞋),我们那一代,冬天都是人脚一双波鞋,特别保暖,我岔开来坐在自行车后面,脚晃啊晃,晃啊晃,不妙!我的脚卷进了自行车的齿轮里,前面大人还在拼命的踩着踏脚板,踩啊踩。

        “啊,等会,停下,我的脚卷进去了”,我妈终于停止了发力,正在办公室里面打字的我看了一眼自己的脚后跟,嗯,那个疤痕证明当时卷进去的是左脚,我的波鞋都已经卷烂了,露出了白色的里子,脚后跟也已经绞得很惨了,皮破血流,不知怎么又找到了路边的一个小卖铺,涂上了一点紫药水在周围,忍着痛,后面的事情我也想不清了,只知道后面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行走,只能单脚落地。

        我只有每天坐在家里的一张小竹椅上,很是可怜的感觉。就那么坐在的家门口,房子比马路低了几个台阶,黑暗潮湿,对面的天井周围还会长出短绒绒的青苔。里那是学前的年纪,应该是2000年左右。每天我妈就把我放在小客厅里,也无法走动,只能看着邻居的孩子走来走去,伤口先是很新鲜的血肉模糊, 后面里面化脓, 然后结痂,结痂之后我本以为要好了,但总是会感觉莫名其妙的还是有些疼痛,那时候确实勉强可以顶地受力了。

      我跃跃欲试的从竹椅上站起来,太久没双脚落地的我,都忘记了竹椅下端的结构。我把脚随意的往椅子里面一伸,然后毫无思索的站起来,突然一股钻心的疼,我知道自己又自我折磨了一把。我嗷天嗷地的叫来了我妈后, 只看到脚后跟好不容易结了的疤,都被竹椅的边条冷冰冰的给刮掉了,里面的脓流了出来,混着一点点的血丝。我回忆起这个场景,应该就像是我们挤痘痘一样,鼓鼓的脓包毫无保留的流了出来,多么过瘾啊!

      后来,我妈偶尔讲起这个事情的时候还很激动,说的亏我粗心大意,把里面的脓包给弄破了, 要不然还不知要什么时候才能自然好,这样短暂的痛苦过后,伤口也结痂了,结得服服帖帖的,不再有感染化脓的迹象。再后来就好啦,说起来真是神奇,能够活蹦乱跳的感觉真是好。

      从那以后, 我很久都不敢坐自行车了, 坐的话也是两只脚拼命的张开,绝不和轮子有亲密接触!所以直到我读初三, 搬家之后离学校确实有点远,步行至少要半个小时,我被迫无奈才学会了自行车,后来的初三到高三,自行车也伴随我度过了四年之久。

我和我的三个邻居

①:“捡起这朵小红花,你妈妈会夸你哦”

    在我的脚痊愈了之后,我又可以整天翻天翻地到处乱窜了,我的邻居有一个男生,叫刘斌。只比我小1岁,我们经常一起玩,整天你打我我打你追来追去,她妈妈几乎每天都在重复这句话:“斌啊,每天就在这惹,打又打不赢,惹又喜欢惹”,然而我坑人的性格似乎从小就有。有一天,有送葬的花圈队伍从马路上走过,悼念的小纸花散落在了马路上,我和刘斌走在那里玩,我很清楚的知道这是悼念死人的,我心血来潮,故意和他说:“你看哦,这里有多小红花,捡起来拿回去贴在墙上,你妈妈会表扬你哦”,某斌很耿直的说:“真的啊,好啊”。我心里暗暗的窃喜,幻想着等下他的一顿暴骂。

    跟着他来到了他家,亲眼看着他把花递给了他妈妈,我在门口不敢进去,在门口悄悄地听着他们的对话,

    “妈妈,把这个小红花贴起来吧”。他对他妈妈说。

      他妈暴怒:“你这个浮水几(草包儿子的意思),你怎么会这么蠢?这是死人花你还拿来当小红花。”

      幸灾乐祸的我很是高兴,刘斌哇的一哭:“是某某(我的名字)叫我捡到当小红花贴起来的哩”。他妈大怒:“某某叫你吃屎你吃屎吗?”,听到这个,我赶紧跑回了自己家里,生怕阿姨找到自己账上,那感觉,真是是好笑有刺激。

      后来我在家一直傻笑傻笑,隔壁却是挨骂的声音,当时我主动和我妈吐露了这件事情,她也忍俊不禁,也是无奈,把我带到了隔壁阿姨家,说明是我的怂恿,来证明刘斌无罪!某斌的妈妈也是个很好的人,老实本分,单纯,她说是他儿子太傻了,别人说啥的就是啥的,和我没关系。

      这件小红花事件好像就这样结尾了,没有影响两家的感情,也没有影响我们两个小伙伴的感情,我们过了一天还是一样的玩,一样的度过了打闹的童年。

      12年之后,我读高二,我妈有一天在家里坐拐的(家里一种电动三轮车的代步工具,简易的棚可以遮阳避雨),惊讶的发现司机就是刘斌的父亲, 问起近况,他现在在学弹钢琴,我很惊讶,学钢琴? 哈哈,这和小时候被我欺负的刘斌的气质真是太不像啦!

②:我看到她和刘斌在党校里面吃糖

      你童年的时候“窃”过父母的钱吗?我不给自己用偷这个字,是因为这个字眼确实难看,在我不懂事的意识里,就稍微润色一下,称为“窃”吧。

        我家马路对面就是党校, 党校门口有一个小卖铺,可以买有贴纸的泡泡糖和酸酸甜甜的华华丹,有一天我妈无论怎样都找不到我,就问邻居有没有看到我。邻居有一个老奶奶,就住在天井那里,他们一家三代同堂,有一个小孙子,用的是八仙桌,还养了一只会捉老鼠的猫。老奶奶说:“吔喝,刚刚我看到她和某斌在党校里面吃糖子。我妈说:“我没给她钱啊,她哪里来的钱买糖?”

      此时蹲在党校屋檐下吃糖的我还不知道大难将至,我妈找到了我的面前,问我哪里来的钱买糖。 我说是店里的人拿给我吃的(这个说法是后来我听我妈说的,我也不知道当时为何脑子转的这么快,可以编造出老板免费给我吃的这个谎言……权当童言无忌罢了),结果可想而知,我妈把我拎回家,嘴硬的我不承认,一顿打后面才招供是偷的,并且是在哪里哪里偷的,我说在柜子上面的零钱盒子里面偷的,我妈逼问我你怎么知道那里有钱?我说我看到她去拿过的。那个柜子是很高的,我是够不着的,我应该是爬到床上或者搬凳子去拿。

      那个“出卖”我的老奶奶闻到哭声赶来, 劝我妈妈莫打了哦,早知道自己就不说了哟,小孩子不懂事哦。我妈说:就算是家里的,没经过大人同意的就是偷。要买东西可以和大人说云云诸如此类。 经过了我妈的一番严加管教后,以后我再也不敢觊觎家里的一分一角了。倒是那个老奶奶,我妈说我小时候很会记仇,因为这个事情,老奶奶走我家门口过,我都是无视她的。老奶奶有时候挑逗一下我哦,我也是冷漠脸回复,谁怪她揭发了我呢,哎。

③:有一只小猫在偷吃我们的麦酱

      和老奶奶的”冷战”持续不久, 就被她八仙桌上的麦酱给打败了。在她家吃过一次饭之后,发现有好吃的麦酱,就趁着傍晚夜色去翻他们的桌子,一次两次,轻轻悄悄,蹑手蹑脚的。翻开塑料餐罩,小心的拿出玻璃罐的麦酱,生怕磕出声音,快速的旋转出盖子,用手往里面一蘸,满足的吮一口,真够味啊,再蘸一下,再舔一下手指。最后还要用食指在里面抠出一大块, 下桌之后慢慢享用,飞快的收拾完作案现场,很是得意,我小心翼翼的下了桌, 把餐罩盖上,保护着我食指上的麦酱,走几步就回到了家里,一点一点的舔着。

    一天。

      两天。

      我也忘了多少天,总之有一天被老奶奶抓了个原型,她刚好出来就碰到了“惯犯”的我,“吔喝,原来是你这个小猫的,我在里面听到叮叮当当,还以为是喵的上桌了呢”,老奶奶这样的说,有点像济公那个坏坏的笑容,我也不知道那时会不会不好意思,只知道当天晚上,老奶奶留我在她家吃饭,那回的我肯定是很高兴的,耶!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慢慢吃麦酱啦!从此以后,我不再把老奶奶揭发我的不屑挂在脸上,相反,我还经常去她家吃饭哟。

④易先生送给我的狗牙

    易先生之前是一个混混,总是痞里痞气的,却是待人很好,我和我妈两个人每天吃饭都很简陋,随便坐几个菜,一有好吃的菜呢,有时我上去玩,易先生就会给我尝尝他家的菜:某某,吃不,好吃不,好吃啊我等下拿个碗端下来给你。不一会儿,真的端了菜下来给我吃了,我妈还一脸迷茫,看着腾空驾到的一碗菜,还知道发生了啥。

      易先生很喜欢狗,也养狗,也很喜欢佩戴狗牙,印象中他时不时的就会送给我一个,我叫我妈拿根红绳子穿着,戴在脖子上,可以辟邪,他很调皮捣蛋的哦,很喜欢吓人,有一次,我妈再切菜,他不知拿了什么好吃的下来给我,看到我妈专心做菜,就突然:嘚的一声,从后面一出现,我妈被吓惨了,手里的菜刀都没拿稳,印象中好像还割了一下手,这个我不能保证,总之我妈的的确确被吓得很惨就是, 易先生在哈哈大笑,我在一旁很是愤怒。下决心要和我妈筹划报仇事件!

      那时候他已经开始摆麻辣摊了,每天晚上会切食材,那天傍晚他在切年糕,我拖着我妈,蹑手蹑脚的上了阶梯,轻轻的来到了路面,到了他家门口,我往里面瞅了瞅,易先生在很很专心致志的切年糕,我突然跳进去,大声的“嘿”了一下,他在昏暗的灯光里跳动了一下,伴随着“啊”的一声,哈哈,我的目的真的达到了,“某某啊,没想到啊,我还真的被你吓到了咧”,我像一个为我妈报仇的小巨人,站在我妈的前面昂首挺胸,很是骄傲,哼!谁让你上次吓我妈妈。那天在欢乐声中就过去了,而易先生,在我的记忆里也一直保存着这种调皮捣蛋的影响,痞样却不流氓,好玩却也分享的好人。

      后来陆陆续续搬了几次家,读高中的时候才要重走党校那条路,我经过易先生的家门口,他赤裸着上半身,蹲在家门口,叼着一根烟看着路上来往的车子,肤色有点黑,胳膊有点肥肉,还是痞气的样子,却已经没有年轻的活力了,眼神不再那么灵动了,我端详了好久,停下了自行车,鼓气勇气问: “你是易某某吗?”他说是,我说“你晓得我是哪个不?”他说不知道,当我说出我的名字后,他大惊:“要命啊,你就是××啊,真的是一点都不认识了”,哈哈。我回家之后和我妈说了这件趣事。我们也时常回忆以前在党校的时光。

      接下来我的整个高中,我每次回家都会习惯性的往易先生家里面看一眼,再后来,他们的门关着了,听我妈说,好像是搬家了,搬到了城区的廉租房里面去了。就这样一次次的搬家,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变,条件一点点的变好了,只是感觉身边的人情却一点一点不再那么暖了。易先生送给我的狗牙,也不知道哪次搬家,被遗落在了哪里。

学龄之前在苏溪篇

                                              雪天和百合花

        就算在现在,我爸爸也经常会念叨,小时候用背带把我背在背后,现在就长这么大了, 我是农历9月份秋天出生的,背着我的时候是冬天, 去老家,那时候还不通路, 又下着很大的雪,只有迎着雪走, 深一脚,浅一脚。踩在被雪覆盖的黄泥土上,软糯而纯洁,爸爸的老家现在也很岭的,更别说是20年前,嗯,我仿佛又能看到只有几个月大小的我了,软软的攀在父亲的背上,脸上皲裂的红彤彤的,白皑皑的雪铺在了田里, 遮住了一个个稻草墩。可能我自己也不清楚这是潜意识中的场景, 还是真的存在我的记忆中,比较曾经被父母抱在怀里的一团肉,如今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此时此刻,世界上最最美好的,就是回忆过去的岁月;世界上最最无情的,也是回忆过去的岁月。

    采摘百合花也是我爸爸, 在几年后的一个暮春吧, 还是在很岭的老家,只有黄泥路的那种, 雨天被摩托车碾过的泥轮,一出太阳就被晒得特别硬, 走在上面都坑坑洼洼的,踩一脚变松了,爸爸的自行车在干巴巴的黄泥路上慢慢的推着,走远。

        忽而看到一朵百合花, 挂在半山腰的一个坡上, 我爸问我:“看,那里一朵花,百合花,我去给你摘下来哦”。我肯定是很高兴的说好啊,印象里那个山很高,很陡,可能是当时作为参照物的我太小的缘故,我爸爬上去的时候,我还在下面和他说小心一点哦,我正对着阳光,看着他在哪里掐折着花茎,很刺眼。 然后他对我转头一笑,说摘到啦,很快就跑了下来拿到了我手上, 花粉好像还有一点呛鼻的味道, 但绝对不是花香, 我坐上了他的后座, 自行车在干瘪坑洼的路上扭曲的行走着,高高兴兴的捧着一枝花。但是我慢慢的就发现了它低下了头, 笔直水灵灵的茎干也软哒哒的了, 当我们走出了泥路,骑行在平坦的水泥路上的时候, 借用了路边小卖铺的一个打气筒给自行车打气, 百合花好像就已经全都耷拉下来了。

      我也不知道是那段难走的路太长,还是那天的太阳太刺眼了, 总之这个场景在我的印象中一直很深很深。

                                              十分钟洗了两个澡

        我三四岁左右的时候,奶奶带过我,我本来是借助在县城江工厂的伯母家的,后来大伯的儿子要考大学,闹腾的我就被派去了农村奶奶家,那个村子的名字很好听, 叫苏溪。

        就想很典型的南方老农村,用黄泥混合的砖头做的房子,一般屋子的左右两侧,都会多出两个矮矮的屋子,一个做牛棚,一个当澡房。夏天,澡房很小,只能容纳一个人转身活动,放一个桶左右。奶奶把我洗净擦干之后,把我放在门口的木椅子上,我拿着一条小毛巾,两手抓着凳子旁边,摇啊摇,摇啊摇。那个地是不太平的,坑坑洼洼又有点滑滑的青苔,砰的一声,不太妙,凳子一倒,我把自己甩了出去,我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把自己甩到了一条沟渠里,虽然沟渠里的水是很干净的, 都是流下来的山泉。

      我拼命的叫着我奶奶:“恩嬷!恩嬷!(家乡话奶奶的意思),我摔下来了!”见状,不知道我奶奶去搬救兵了还是怎么着,一会儿有几个人也来了, 好像是我二伯,拿一根竹竿,说要抓稳呐。 我心爱的小手巾这时候顺着水流流下去了, 我在下面仰望着大伙,喊着我的手巾得冲走了呢。众人连说不要紧不要紧,快抓着竹竿,接着我就被拉了上来。再接着众人好像也调侃了我一番:要你这么不安分哦, 洗好了澡坐着就坐着,还摆来摆去。这下好噶。我奶奶还是很慈祥的看着我笑着,也是嘻嘻哈哈的众人散去之后,我奶奶肯定又帮我仔仔细细的兑好热水,洗了个澡。

        我印象中她特别喜欢抱我,很慈祥,也从不会发脾气,在大热天,把农村晒谷用的毛竹垫一铺开来, 从床上拿下一个枕头一放,带着我睡在地上,可以滚来滚去,很是凉快,奶奶特别喜欢一边亲吻我的脸颊一边一遍用土话叫着心肝宝贝一类的。

      尽管我奶奶在我三四年级的时候就去世了,这十几年的时光里,我也时常想起小时候两人温存的时光,善人百岁以后一定都会成为一颗颗星星,挂在天边,看着自己的子子辈辈,守护着自己的后代, 这是我深信不疑的,愿所有人都心存善念,自然也就无畏邪恶。

学龄之前在江工厂篇

                                                我的伯父伯母

      90年代,江工厂在家乡县城名气是很大的,江工厂全称“江西工具制造厂” ,八九十年代那里是属于政府控股的国企单位,在里面上班的小姑娘都是最时髦洋气的,如果没记错的话,小时候有四大厂是风生水起的:江工厂,水泵厂,橡胶厂,酒厂。我住的地方叫江工厂宿舍,性质也是属于单位分的房子那种老小区。

        我小的时候有几次都长期寄住在伯母家,伯母伯父都在江工厂上班,他们有两个儿子, 大儿子脸圆圆的,眼睛大大的,和伯父很像,幽默又实在,当我住在他们家的时候, 我的大堂哥可能才20出头,现在依旧在老家且有了一双可爱的儿女;他的小儿子含蓄内敛,不善言谈,却很用功读书,也考到了大学,如今在外省当高中老师,在外地结婚并且生根落户了, 这几年很少回家, 逢年过节才能看到一两次, 随着时间的推动, 更是内敛不爱说话了。

          在当时的条件算是好的了。90年代的冰箱彩电,家里库存随时都有各式的零食,住在她家是件很幸福的事情呢,伯母有2个儿子,没有女儿,因为带我的时候是很欢喜的,各种物质条件都是算还可以的,他们经常带我去厂里面玩耍,大门都是有门卫看守着的,春天的时候迎春花开的灿烂的,大大的梧桐树一条笔直的小道,我看过他们是怎么上班的,就是沿着大门走进去,再沿着那条长长的梧桐路,拐进了一个厂房,好像是做机械,一进去就有浓浓的机油味。也有公司的,有一次我翻看老照片,发现九几年的时候,一栋几层高的楼大厅门口写着某某股份公司,镀金的底色配上长长瘦瘦的字,类似仿宋体, 那种一本正经的感觉一看就有年代感。

      我的伯伯人很聪明,有点类似老顽童类型的。在他们家有趣的事情还是比较少的, 可能是因为没有同龄玩伴,有点拘束,唯一的感觉就是经常有好吃的,夏天的时候,我的伯母会在楼下打牌,也会给我个盐水冰棒。我就吃着盐水冰棒,看着他们打牌,牌友就会问啊:这小孩子谁呀, 我伯母就会很高兴的说:我的侄女呀。几岁的孩子到哪里都是被挑逗的对象的。有时候在家里看电视看电视,堂哥也会给我捎一个冰棍上来。

      家有一孩,如有一宝。我伯父伯母对我的好是没话说的,现在翻看我以前的照片,几乎都是他们给我照的,有些在花园里, 有些坐在家里的阳台手里捧着一个娃娃,有些站在冰箱前捧着一束塑料花。更多的是在江工厂内照的, 伯母牵着我走在梧桐路上,就咔嚓一张。伯母抱着我站在灌木丛旁,也咔嚓一张。每一张照片,我的额头上都务必要点一个红点点,这是以前个小孩照相最时兴的照相方式,总之,我在我伯母家过的很快乐,真的是视为掌上明珠,有种被捧上天了的感觉,单单从每张照片和我模糊的记忆就知道, 这个家庭让我享受到了当时我的父母不能给的物质条件。

      后来我去了跟着我妈住在了党校对面,就是前文中提到的那个环境不太好的租住一室一厅,冬天的时候很冷,没有热水器的我们,有时候会跑去伯母家洗澡,他们有暖暖的淋浴和一个浴室,我们只有在简陋厅里放一个接水的一个澡盆和一个桶,从城东跑到城西,我妈主要是不想让我冻到,既然来了总归是要照顾我洗澡的,我妈也会带衣服去洗,在很冷的冬天洗了一个暖暖的淋浴热水澡,真的好舒服啊,但多了几次也是不好意思的,后面我们渐渐的就不去了。

      2001年的时候,我们也搬到了江工厂,已经买了一套房子,也是90年代单位分的老小区的,别人的转卖的二手房,真舒服啊,当时第一感觉就是,有热水澡洗了,上厕所的事情也可以随便解决了。不用再过条马路跑到党校里面上公厕,一个人越是在恶劣的环境中成长,越是容易满足, 可能就是这个道理吧。

                                            我们搬家啦

        那时候装修房子的时候,每天都好期待早点住进去,两个房间,一厨一卫,前院后院,饭厅客厅梳妆厅,一个小仓库。前院里面种了铁树,海棠,仙人掌,茉莉,夜来香,还有春天的时候我从路边拔过来的桃树苗,小葱,有些是花盆种的,有些是画着红金鱼搪瓷脸盆种的。后院里面养了两三只鸡,时不时的就能去捡几个鸡蛋,有时候,我妈听见母鸡在咕咕咕咕的长鸣了,就会叫我去捡鸡蛋,我很高兴的捏着鼻子,把头探近了鸡窝里,一个白花花的蛋蛋在煤球渣里面,瞄准快速捡出来,呀,还是热乎乎的呢,蛋壳还是软软的,有一段时间,我们家每天都可以捡一个鸡蛋,我还捡过双黄的。

        02年我妹妹出生了,她两三岁的时候,很喜欢蹲在院子里玩,观察着蚂蚁搬家,堵住他们的洞穴,用一点点面包屑喂给它们。夏天的早餐,我早起上学,我妹妹也跟着我一起起来,洗漱完毕之后,我从冰箱里端出一盆绿豆粥,舀出一小碗给她。再帮她加点糖兑好。我妹妹一边拖着一张四角木质小方凳出来, 然后再拖一张靠背小木椅出来,我把兑好冰绿豆粥放在高脚小方凳上面,我妹妹就自己带上手巾,坐在靠背小木椅上,在院子里开始吧唧吧唧的吃了,用勺子舀着绿豆粥,夏天的早餐真凉爽啊,我每次出门前都要说一句:“你吃哦,我上学去啦”,这就是我记得很清的一个场景, 我2岁的妹妹在夏天的院子里吃着绿豆粥,日复一日,夏复一夏。

      厨房的窗户后面有一个木芙蓉树,夏天的时候, 蝉在树上叫的很厉害,盛夏,暑假,8月。我妈在厨房做着菜,烧着蜂窝煤的炉子真热啊,被蝉吵得更加的心烦,饭厅和厨房连着院子,是独立出来的一块,所以上面也没有房屋便当着太阳晒,夏天的菜永远都是那么几个, 毛豆,南瓜,冬瓜,豆角,丝瓜,小炒肉,西红柿紫菜蛋汤,重复重复, 赶紧赶紧的吃完后,就上几级阶梯,去客厅里面看电视,饭厅厨房之外的室内都是很凉快的,因为是一楼。

      我房间里面的一盏灯,现在想想很奇怪, 是红色的,是的,就是红灯区的那种红,阴暗红,隐晦红,让人浮想联翩的红。这种红, 在我读初三的时候才知道, 8年后我再次搬家,放学要经过一条红灯区,那种红,就是和我房间里面的一模一样,让人压抑不堪。小时候的我很喜欢那盏灯,觉得粉红很好看,甚至在那灯下面写作业,看书,进行一切活动,换做是现在,除了通透明朗的白炽灯,我拒绝一切其他颜色的照明灯!

学龄前在龙田篇

                                              旧房子和那些苎麻

        龙田是我外婆家,是我认为所有唐诗宋词里面描绘乡村风景里最贴切的形容,倚山傍水,村落点点。在01年之前,住的是传统的南方乡村的土屋,屋子对面被竹子环绕,门口的是平坦的黄泥地,安着一根电线杆,鸟类在纵横的电线上栖息。几根晒衣服的竹竿深深的插进了黄泥土里,外公的的汗衫在微风里摇曳着,在阳光下还可以看得起斑斑汗迹春天还会冒出一个个小竹鞭,夏天南瓜苗冬瓜苗恣意的爬着,一个个饱满可爱的瓜果藏在了土坎里。一颗会长出酸涩橘子的橘子树,还有美人蕉,苎麻,指甲花,鸡冠花等。

        我的一个姨婆,每每来我外婆家小住,都会每天缕着苎麻,拿着一块像小方糖一样的东西,去捋顺那些麻,那些粗糙的麻丝,白中有点泛黄,筲箕放在地上,麻丝摊在自己的双膝,一点点一点点的捋,那种苎麻的味道,我现在还记得,就像是树木被剥皮之后的味道,清香的,又有点生生的味道。我喜欢去玩弄那些刚刚分离出来的苎麻,冰冰凉凉的很舒服。

        外婆家的隔壁邻居就是自己几个儿子的家,以前,孙子孙女都还小,还在念小学或者初中,三代同堂,很是欢喜,外公喜欢花草果树鱼鸟,下午忙完了之后,就会坐在阴凉的竹树下面,端上一碗早上的稠白粥,这在我们那边的客家话里叫“打个点”,就是下午干活累了吃个点心充饥的意思。

      我的大舅舅大舅妈都很憨厚老实,大舅妈更是中国好媳妇,就是那种大家庭里面最勤劳能干,任劳任怨的大嫂形象, 不会发火,温温和和的。他们有2个女儿,在零几年的时候,都还在读初中或者小学, 现在早已嫁为人妇。我有点怕我的二舅舅,因为他特别凶, 就是典型的那种严父的感觉,对我的哥哥也特别凶,我哥哥比我大2岁,当我哥哥还是六七岁的时候,不知犯了什么错,好像是一些不肯去学校或者不肯吃饭的小孩常事,二舅舅命令他光着膀子,就站在门前院子晒着,那是个农家晒谷的季节,太阳可真毒辣,我表哥就那样站着任凭太阳晒,后来我外公来了, 把二舅舅给骂了一顿,大意就是你这个人啊,没挨的骂,小孩子才多小,经得住记下晒,要你自己打赤膊晒下试试。

      现在想来,每当我们爸爸妈妈打骂自己的时候,伸以援手的永远都是外公外婆爷爷奶奶,除了父母,他们真的是无条件爱我们的人了。不过,也真是因为我二舅舅的严格,我哥哥后来成为了我们家第一个大学生,考上了重本,江西最好的大学。

      我大舅妈也带过我一段时间,带着我割兔草,打猪草,去田里,摘辣椒,农村的妇人们干农活都会带着小孩子去的,因为家里人各有各的事情,没有享闲的人,小孩子又不靠谱。我跟着大舅妈去过一片片菜地, 走过一畦畦田垄,爬过一道道山坡,路过一个个水塘。我喜欢跟着大舅妈过着这种劳作生活,我不用干什么,只需与大自然为伴,玩泥巴抓蝌蚪爬树摘果子捅鸟窝砸蚂蟥等等等等,是数也数不清的。我大舅妈对我的影响很深,这使得我很享受大自然给我们的馈赠,我喜欢山林,还喜欢田野,也喜欢火烧云,更喜欢农村窾广的视野。

                                  旧房子和萨克斯

                                                                                  ——此为高二,大概2012年一个潮湿的暮春的随笔,当时20岁出头的语文老师在上面 批了这样几个字:“Y,回忆很真,很美”

        关于萨克斯的《回家》,是我孩童时代最清晰的记忆。

        在江南的某个乡村,便是我外公外婆居住的地方,我的大半个孩童时代都是在那里度过的,一栋老式的泥瓦屋,诺大的大厅,最上方是一张小方桌,外公每日都要虔诚的上香。上面奉着的是一个观音像和一个香炉,再努力的回想,小方桌上面似乎罩上一块红色的花布,上面总是残留着一些香火灰渣。每当逢年过节的时候都会奉上一些酒馔和蜡烛, 现在想来,我明白了这是一个老人对上天的感激和信仰,大厅的左边是一些晒谷子用的竹簟,被卷起来了立在墙边;大厅右边是一张油腻笨重的枣红色八仙桌,上面印着鸳鸯和囍字的经典花纹,四条长凳,再有几张靠背小竹椅,竹竿和锄头等农家工具掩在了门后。门上的“秦叔宝”那时总是手持双锏,恶狠狠的看着我,那眼神我现在还历历在目。

        就是这些简简单单的物件,便是记忆深处最美的地方,它们和着某种旋律, 在我的心里不时地浮现出来。

        在龙田小学附近有个广播站,每每早上起床的时候,广播就会响起,那时我还不及那张八仙桌高。夏天的早上,农村人都起得很早的,等外婆把两扇大木门打开,我一起床就奔向外面,那些丝瓜花,苦瓜花都开了,小小的黄花清清香香的, 闻起来甜丝丝的,待外婆熬好白粥后,我便被唤回去了。赤脚走在青苔潮湿冰滑的大厅地面,在我一口一口舀着白稀饭之余,耳畔总会传来萨克斯的声音,萨克斯版的《回家》,那悠悠扬扬的旋律,在外公往粥里加碱的时候倒进了碗里,在我往粥里放糖的时候融在了米里,咬一口糖,吧唧吧唧的真甜,满足得很。一首《回家》之后,便是一个很机械化的男声在念着一些什么东西,具体我也不清楚,但感觉似乎有很浓的政治色彩,就像文革时候大喇叭的那种宣传气息,一些新出来的政策,一些和百姓们无关的东西。冰冷生硬的声音,远不及萨克斯的旋律动听。

        有那么很长的一段时间,甚至是几个月,或者是一个夏天,我天天听着这个曲子,每次都是在吃早饭的时候,两老一童的无忧时代,多么简单的三人世界,三个人,一首旋律一张饭桌,总之现在想起来都感觉很纯粹,在十多年后,我才知道那首曲子是《回家》,一首世界名曲,而我,不是因为它是世界名曲而爱它,是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无数个清晨,无数个充满了简单的爱的农村清晨,而现在,16年过去了,二老已经老态龙钟了,行动变得迟缓,外婆在我读高中的时候生病了,现今生活不能自理。两个人住在一栋很大的三层楼房里,可是时过境迁,我常常怀念那个泥瓦房,那时行动便捷,面部更为平整光滑的外公外婆,常常怀念打着赤脚的自己,那首萨克斯,那一碗放糖的白粥,和那一个个清香的夏天。

      我的孩童时代在这里最为美妙,萨克斯《回家》的清晨。

      感谢《回家》,感谢萨克斯,陪我走过,给我美丽。

                                  新房子的春夏秋冬

        外婆家的地理位置偏高,在马路的这边,上一个小坡,01年左右盖得新房子,在当初的农村看起来是豪宅,成对称轴形状的三层楼房,有四个厅,四个卫生间,十个房间,六张床,两个大厨房,和一个砌着养鱼的大水缸。是从一片树林里开垦出来的地。门口被夷平为一眼望去可以看到马路那头塅里的绿绿的水稻,塅里面一大片绿毯似的水稻中间嵌着一座农家小舍,灰色的水泥砖,两层的小平房,屋子旁边留着一颗树,看起来有十几年树龄, 应该是修建房屋时保留下来的。每每到了黄昏, 那座小舍就会升起袅袅的炊烟,多么好看啊,从外婆家放眼望去,一张铺开来的大绿毯,飘起了阵阵人间烟火,一舍一树就这样遗世而独立,清雅别致。

        早年的时候, 外公就开始在院子里种下各种小树苗, 金桔树,橘子树,石榴树,茶花,月季花,紫苏,薄荷,指甲花,美人蕉,万年青,桂花等等,种种植物围成了一个大圈,但是空出了一大片庭院的空间来供我们玩耍,种种花草牢牢的圈住了外婆家的房屋,下面是几口田,植物圈就这样保护着玩闹的我们, 不会摔进下面的田里, 十几年过去了,那棵当年及膝的万年青已经比人都更高了,花草们就像是一道道柔软芬芳的篱笆 。

      勤劳的外公外婆在房子旁边开垦出了一个菜园,种满了新鲜的果蔬还有食用花卉,夏天的时候树上开出了簇簇娇艳的木槿花,配上南方的小青椒,用来清炒很是下饭。或者是择净花朵,放个鸡蛋做成一碗鲜滑爽口的蔬菜靓汤。菜园旁边挖了一口塘,里面养着鱼,逢到塘里放水的时候,还能看到泥里面的蚌,大大的,雪白的肉,然后逐渐干涸,死去。

      新房子旁边的那片树林, 是我用再多的文字都无法形容的,几颗三四百年的老树,一大片一大片的树林,去苦槠树下捡果实,一颗颗类似毛栗的小坚果,藏在了落叶里面,草窠里面。农家用来磨豆腐,微苦,口感很好。树林里面有我钟情的野果乌饭子,小小的一粒粒,甜甜的味道和蓝莓很像,山上糖罐子总是带着很多刺,所以好像从未成功的尝过,但是果实却很好看。爬在地上一大片一大片紫色的地茄子,饱满多汁。我却从来不敢采摘,怕一些蛇虫爬过,或者是青蛙在上面撒过尿液。

      春天的时候,我喜欢田野里成片的紫色的眼镜花,在那个玩具稀罕的年代我和小伙伴们走在春天的田地里,泥土细软,春风拂面,采摘着紫色的花朵,马路上的鸣笛声嘀嘀作响,很是快乐;夏天的时候,我一个人偷偷跑去山林里面避暑,一个人沿着这个山林走到了那片山,发现了一座很大的岩石山,看到了一路的野果,我蹲下来捉河里面的蝌蚪,就这样错过了午饭时间;秋天的时候,我喜欢看金色的稻穗如浪涌动,天高云淡,我搬张凳子坐在院子里,看着天空飞机线长长的划过,我去捡板栗,我去摘外公门前开始泛黄的橘子,整个村庄都是一种杏黄的暖色调,很美,很真实;冬天的时候,我们开始为春节而装扮了,门口的月桂树,万年青,石榴树,都挂上了一个个小小的灯笼,密密麻麻,两个大门口都挂上了高高的大红灯笼, 一大家团聚就在此时。晴天搬张桌子出来,男人们打着麻将,女人们在旁边“观战”,或者是晒洗着衣物,或者是趁着暖阳,帮娃娃洗澡,拿个澡盆放在檐下,小娃娃的身体白嫩嫩,肉呼呼的,沐浴着太阳,多么欢心啊。老人们坐着晒太阳喝茶聊天,一边逗着小孩。此刻的冬天,是一家人的欢喜,很多人的幸福。

    我想念走过的那些一年又一年,我也怀念过去很久的那些春夏秋冬。

        我的小学和初中

我的小学和初中确实没什么好写的,人就是这样子,就算一个人到了大去之期,没有谁会特别怀念自己的一生,只会特别怀念某个时候。我最怀念的时候有仨,一个是学龄前,二是高中,三就是大学。

1.小学杂事

小学的时候,计划生育很严,我印象中最深的就是我妈妈怀着我妹妹,躲藏的日子,四年级的时候,我妈妈怀着我的小妹妹,挺着一个大肚子,不敢出门。每天中午放学回家,我都会去菜市场买些蔬菜,拿回家给妈妈做菜。别的小伙伴都是成群结伴的走走停停的玩闹,路边追追打打,我却不能如此随性的和她们一起,身负“重任”的我,每天中午下课都充当一个小妇女的角色,匆匆忙忙的买一些,拿了就回家,我不想让路边的小伙伴看到我提的菜,觉得有点尴尬。

调皮的男生总会嘲讽着我:“妇娘的,买菜咯,今天买啥子菜啊,几多钱一斤啊。”

我十分气愤不过,捡起路边的小石子就扔过去,然后,我每天都找各种借口不和同学一起回去,一个人买完菜后就用书遮住,赶紧走小路跑回家,一到家就扔给我妈去炒,我妈挺着一个肚子,在狭长的厨房里炒着菜,我赶紧拿出一课一练来,在饭桌上写着作业,或者抄着生字。

这个暑假有一天,计生办的人来敲我家的门,那时候我妈妈的肚子已经很大了,敲门的声音很急促:有人吗,有人在家吗?那个人甚至可以叫出我妈的名字,我和我妈躲在家里放杂物的小仓库,真的好怕啊,那时候,我怕他们把我妈妈抓去,我妈也是很怕的,我们家对面的几个邻居都很好,他们在门外打圆场:人没在家吧,屋里没人有,都没有人开门的呢。我们躲在小仓库里,不敢出去,因为只要人站在对面的楼道,就能看到我们家里面,此时我恨极了那个露天的院子,他为什么不是封闭的呢?门外的几个人还在叽叽喳喳不知道说着什么,后来走了很久之后,我妈才出来,给我大伯打了一个电话,说明了情况,然后我大伯就帮忙叫了一辆三轮电动车,我们都各自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衣物,准备逃离这惊心动魄的现场。

三轮车就开到我们家的后门, 我们偷偷的从后门溜走,我妈没有多走半步路,因为出了家门,多走一步就多了一份危险,我们反锁好家里的一切,关好煤气电源,从后门走出的那一刹那,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即将要到一个世外桃源,当我,我妈,我妹妹我们三个人坐在三轮车的时候,我感觉像是逃难的百姓,就算没有犯什么过错,也终于躲过了追兵的追捕,那种庆幸和释放的感觉,我觉得我永远都会记得,那种恐慌,那种逃离,那种心情的大起大落,让人时时刻刻都绷在弦上,三轮车一路颠簸,我们离幸福的地点越来越近,到了外婆家后,我感觉我们解放了。把我妈偷偷送到了乡下,终于没人再来打搅和追查我们了。开学之后,我就住在我伯父家,我们当时都住在江工厂宿舍,两家相隔走路不用10分钟。

可我还是太天真了,开学之后的一个上午,计生部的人不知如何来班上找到了我,那时候我在上着数学课,9月份了,天气有点凉,有点干。有几个大人,在门外打断了数学老师的讲课,数学老师出去和他们说了几句话之后,走到我身边,把我叫出去了。我们的教室在4楼的最左边,那个男的背对着太阳,我站在他的前面,阳光正对着我,很是刺眼,逆光我感觉都有点看不清他的样子了,只是很面熟,特别面熟,我知道的,我认识他。

他对我说:你是某某吗?我说是。

他对我说:你是住西门吗?我说是。

他对我说:你妈妈现在在哪里?我说我妈一直在外面工作。

我装作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无辜样子,其实我确实是很无辜,天知道我当时心跳的多快。

我的数学老师说:“你们有没有找错人啊,隔壁也有一个某某,也是住在西门”

我突然像抓住了救命稻草,我很无辜的说:“你们找错了吧,隔壁班有一个同名同姓的女生,家里也住在这一块的呢。”

我慌慌的走进了教室,身边的同学都凑过来问我怎么啦?开着玩笑说你大人犯法啦?你怎么怎么样啦。我很淡定的说:“没有啊,是他们找错了呢,隔壁有一个同名同姓同住西门的女生”。后来的课我都没有心思听,一阵阵的恐慌,我是断断也没有料到他们会找上我来的,而且还清楚到我在几年级,哪个班。我尽我最大的努力去掩盖着自己的恐慌和无关。

放学回到家后,在饭桌上我和伯母伯父说了这件事情,我语无伦次的激动地描述着,大人倒是很淡定,说:“哟,还应付的不错嘛,知道和他周旋,莫说出来,有个同名同姓的,说不定就是他们找错人了。”大人们小小的夸赞了我一番,尽管如此,我心里还是后怕。

那张脸,我是看过很多次的,我知道他是谁,我也知道我们之间有着怎样的故事,在我记忆深处,我知道那不是梦,可是我不能说出来,我要把这假装成一个梦,然后无尽的忘记,伪装,然后再在某一天想起。噢,原来我还有这样的一个故事。


2.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是鲁迅先生在《少年闰土》里的开篇描绘,当小学的我一看到这段文字时,觉得在再正常不过,也很贴切。深蓝的天空,那时的我看到夜晚的天空确实是深蓝的,那时的我也还没有近视,可以清楚的看到空中繁星点点,有几颗特别的亮,比如月亮旁边那颗,每天都陪衬在月光旁,不管圆月时,还是弦月,这种萤火之光也敢于皓月争辉的勇气,我今天才发现很适用于中学生写作素材里,用于举例,辩证,然后又如何呢?我早已不是中学生了,连大学生也算不上了。那就再看从前吧——

小学每年暑假,我都会去外婆家度过最热的两个月,我小学低年级。大概03年的时候,外婆家就装了空调,这在当时的农村看来,绝对是空调第一户,夏天的时候,我和比我小一个月的表妹,大2岁的表哥,比我大6岁的表姐,我妈妈,和我两个妹妹,我们七个人一起挤在空调房里,一张床,地上两张凉席。

有一段时间,我们突发奇想,在空调房里赏着月,吃着东西,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啊,于是我和我表哥表妹,一开始是到处搜罗着家里面“遗漏”的钱,大家都没有零花钱,身无分文,就在家捡漏,比如在桌子上的灰尘的一毛一毛硬币,台历下压着的五毛钱,躲在抽屉墙角的几毛钱,几毛几毛的拼凑起来,往往凑到了一块钱,一块五,就可以去小卖铺里面买很多吃的,一毛钱一包的酸辣粉,两毛钱一包的辣条,买回一袋东西之后,藏在房间的抽屉里,晚上我们早早地就进空调房,像做贼一样,拿出我们的成果,映着窗外的白月光,满足的吃着,笑着。

再后来,家里的毛票被我们搜罗完了,有一天去割兔草还是猪草,就发现马路边有一棵很大的酸枣树,树下掉下了很多酸枣,我们捡起来剥皮吃了一个,果肉很少,但酸酸甜甜的。把一大个核都含在嘴里,可以吮吸很久,于是我们捡了很多回家,准备晚上享用,下午,刚好看到家里在烧东西,我扯了几大片美人蕉的叶子,然后裹住酸枣,把它们放到火里面去烤,等了一会儿,把烤酸枣拿出来之后,皮开始薄而干瘪,很烫,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吃,但确实很美味,我把它们藏进房间,晚上的时候,早早的进房,开好空调,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月亮和星星发呆,偶尔一两辆飞机飞过,红蓝相间的尾灯一闪一闪,清晰可见,我把一个酸枣扔进嘴里,嚼着,咬着,然后,我们在夏日的夜色里,一起沉沉的睡去。

那时候的天很蓝,深蓝色的,我们一起睡在房间里,窗帘都不用拉,晚上就看着大月亮,看着星星睡觉,萤火虫偶尔碰到纱窗,蹭了几下就飞走,我还在吃奶的妹妹晚上也很乖了,会睡整夜,早上起很早,天空刚泛鱼肚白,半岁的她就醒了,开始闹腾,我也开始闹腾她,月亮还没落山,我抱着我妹妹下楼,抱着她在屋坪前跑着看着天空一点点的亮起来,月亮下山,星辰渐黯,那种清晨的香味儿,现在都还记得。

晚上的时候,外公在院子里纳凉,老蒲扇扇啊扇,臭虫甲壳虫飞虫都在走廊的白炽灯上挤来挤去,偶尔还掉下一只硬壳虫,那时候我外公刚洗完澡,头发比现在更黑,他穿一条老人的四角裤,坐在竹椅上逗逗小孩,扇扇蚊子;那时候我外婆在收拾碗筷,在厨房里拾掇着,步伐敏捷。

那个夜晚,外公好像在烧垃圾还是烧木头或者稻草一类的,一堆火苗在夜色里缓缓升起,塑料袋在热火的烧灼下慢慢熔化,散发出难闻的味道,塑料袋开始发黑,我突发奇想,找来了一只木棍,去火里缠那些塑料袋,然后像小孩吃面条一样,把燃烧物在木头的顶端裹了几圈,塑料袋真耐烧啊,我举起火把,像古装剧里面的士兵一样,要趁着夜色烧光敌军的粮仓,我举着火把跑来跑去,外公在旁边轻轻的呵斥着我:“莫料啊,夜步料火会濑尿咧”(客家话,别玩了,晚上玩火会尿床的。),我还是欢快的跑着,跑着,跑到屋子的侧边去,天是暗的,菜园里有一两点萤火的光,烈火在我手上灼灼燃烧,只到全部化为硬邦邦的灰烬,一点一点滴下来,像是小孩的粘稠的鼻涕一滴一滴落下。火渐渐灭了,我突然发现天很亮,一抬头看天,很蓝,是那种深蓝色的天空蓝,不是天空的漆黑,就连银河都能清楚的辨认,还有北斗七星,每天都是在我们房间窗口那个位置,深蓝的天空上挂着圆月,躲在了那棵百年老树后面,风吹树动月现,四方井里倒映出树木和月光的阴影,青蛙跳过,就泛起了一圈圈的水光涟漪,我想用手去触碰它,一切都是那么的纯粹干净,后来的日子里,我再也没有看过深蓝色的天空和那种剔透的环境了。最相似的,也就是在宫崎骏的动漫里面,《龙猫》里的那棵大树,那个夜晚,才能让我引起共鸣,好像在哪见过。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窾广的田野,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水稻。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女,双目有神,手持一把火把,向黑夜温柔的怀抱奔去。那夜却孤傲转身,只留下一条长长的银河。


3.初中杂事

    初一初二是07,08年,还是在江工厂的房子里度过的,那时候的我很过平庸,也没有什么特别快乐的事情,当初在我妈妈肚子未出生就已在逃难的妹妹已经两三岁了,我的大妹妹已经五六岁了。家里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吃饭,上学,带妹妹,现在想来,从一年级到初二这8年里,我现在已经没有联系任何一个同学了,没什么玩得好的朋友,可能当时是有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是没有了,不过我并不觉得惋惜,因为那些日子,确实很平淡,生活都泛不起一点美丽的涟漪。

直到某一天,我爸不知怎么心血来潮,说要买房子,我们01年搬进西门江工厂,那时候还是只有我一个孩子,住2室房子。后来两个妹妹出生了,我爸可能意识到了房间不够住了。我妈听闻之后,以为只是说说而已,毕竟那时候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全家就只有父亲一个人的收入来源。我爸提及了这件事之后,有一天突然回家了,说要回来看房子,对于这我爸这毫无征兆的出现,我妈开门的一瞬间愕然了,却还是以为他说说而已。我爸回来了几天,和我妈去看了几套房子,在某一天就突然敲定了新房子,从开始有买房子这个想法,到买到手,好像才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是现在我们住的房子,130平米的三房,09年搬进去到现在,不知不觉,我们已经住了8年了。

装修房子的过程也是异常辛苦的,我妈一边要做家务,接送孩子,一边又要盯着房子的装修,为了节省费用,我妈一个人在新房子里面刮着瓷砖上的石灰,打扫着卫生,那段时间,很累很累,我妈只有80多斤,经常到了晚上,我和我妹妹在家等着我妈回来做饭,我就先煮好米,切洗好菜,等我妈回来炒,等到别人家炒菜声都渐渐小了,饭菜飘香了,万家灯火初上,我妈将当天新房装修的任务完成了,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来做饭。可真是累啊,那样的日子。天都黑了,我和我妹妹在院子里玩着,又进去里面把电视打来开看看, 听着咿咿呀呀的自行车声音,才知道我妈回来了,熟悉的声音,就是那门前越来越近的自行车轱辘转动的声音。在少年一寸一寸长高的时候,偷偷的融进了岁月里。

不知忙了多久,也不知我妈擦过多少遍新房的地砖墙壁。

更不知道自行车的轮子转了多少次360度。

终于,我们搬进新家了, 我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了,窗户很大,窗户外面是一片芦苇,还没有开发的一大片原生态的地,早两年已经开发成一个小区了。那时候春天的时候,芦苇特别好看,之前冬天的风很凛冽,干枯的芦苇也会被吹动很响,像是一个老人在不停地摩挲自己干枯的手掌,开春后每天回家,就发现芦苇有了一点点变化,一天天变绿,之后就是一大片的绿,柔柔的肢体,很美。我喜欢把我房间的窗户打开,呼吸着绿色的空气,有些居民会在后面开垦出一片土地,种种辣椒丝瓜蒜苗等蔬菜,我外婆在我家的时候,也在家后面开垦了一片土,种了茄子,丝瓜,辣椒,黄瓜等。时不时的就能尝上一些新鲜的蔬菜。

我喜欢,初中回家走过的那条小路,田下路木房低矮,路过都都可以嗅到木头潮湿腐烂的味道,青石板走的很光滑,光滑的很厚重,坑洼不平。

我喜欢,走出巷子的那条马路,梓福桥两旁的香樟树开的茂盛,如同魁梧的男人伸出两只交叉着的大手,叶子交错纵横,骑着自行车经过可以闻到香樟籽的清香。

我不喜欢,放学后如涌的人潮,像是一只只手足无措的蚂蚁,相互争吵挤闹,而我只想下一场雨,把所有蚂蚁全部都淋湿。也包括我自己。

我不喜欢,校门口小店里老板娘不怀好意的笑,市井妇女的笑让你分不清真假,刚叫完一个美女又来了一个帅哥,也只有你自己才乐呵呵。

然后,我总结出来了。我喜欢的全都是没有生命的东西,譬如草木,景观,还有时间; 我不喜欢的全都是有生命的属性,譬如谄媚,嘲讽,痴笑。

4. 我不后悔我不喜欢你

我初中最喜欢的老师只有2个,一个是初一的班主任,姓左。很慈祥,对每个学生都一样好,也很会讲课;一个是初三的历史老师,是一个中年男子,在我中考前一天,他把我叫去了办公室,狠狠的鼓励了我一番,当时我眼眶都红了,很少有老师对我这么好,一点点的关注,就能让我无比感动,这位老师在我高一的时候就去世了,我为这位可敬的老师祈祷,六七年过去了,我也时常想起那天下午他对我说的话,那种眼神,那种笃定和信任,让我一往无前了很久。

而我今天并不是要歌颂这2位可敬的好老师, 我想说的是2位我不喜欢的老师其中代表之一。

所谓的一日为师和各种歌颂老师恩情的在我这里都不受用,我一点也不后悔自己不喜欢你们,相反,这么多年过去了,对你们还是没有好感。

最最最值得在这里拎出来说的,就是我初三的英语老师,此女面相瘦长,架幅金属细丝眼镜,及其喜欢带着有色眼镜看人,也比较偏爱异性学生,初三的我,成绩不太好,在初中的好班里面中下游的水平,唯独语文和英语还凑合,就算不怎么听课,一百二的分数也总能考一百分左右,最少都不会低于九十,可能这在老师眼里就是差学生,是不正常的,是值得怀疑的。真正触动我怒火的一件事,就是这位所谓的英语老师对我莫须有的罪名。

有一天的晚自习是英语小考,晚自习之前的天还没有完全暗下,班上有一个很机灵的男生就在教室宣扬说:某某班已经考过了,有答案呢,此男成绩优秀,在班上可以排到十名左右,尤其理科特别好,而我却不以为意,我对考试答案没兴趣,我不是优生,也没有必要在人前留下那种很厉害的高分印象,不用用尽全力去保留自己的形象,何况是我自己也能考的英语。当天晚上就那么平淡的过着,我就那么依次做着试卷,没有很费劲的考,也没有很敷衍的答。说实话,其实做英语试卷的过程是很充实的,满满的一张试卷,花上两个小时用心的去做,这个聚精会神思考的过程,在并不出彩的那时,也让我有一点点的安慰。

第二天早上,忘了是语文晨读还是英语晨读,英语老师莫名其妙的就走到了我的位子上:某某,你和我出来一下。我看着她手里的试卷,不知道她想整出什么幺蛾子。

“我们班有人去别的班问了答案,你知道不?”那两片薄嘴唇一张一翕着,我似乎知道她要吐出象牙来了。

我想到了昨天晚自习前发生的一切,基于一个同学的道德感,我还是高傲冷漠的说说:“不知道啊”。

她就这样拿出了我的试卷,那无耻的眼神里对我透露着深深的怀疑和嫌弃,大意就是:你告诉老师,你是不是去别的班问了答案?是不是你?

那时我15岁,我觉得,那是我15年以来,受过的最大的耻辱,我无所谓的站在走廊上,旁边的一个老巫婆在洗着我的脑,隔壁就是老师办公室,进进出出的老师往我们这里时不时的扫了一眼,早读扫地的人三三两两的拖着扫把路过,铁皮垃圾斗和地砖碰出叮叮当当的声音,隔壁班的学生在走廊上端着一次性饭盒吃着炒粉。我打量着身边的一切,唯独就是不给她一个正眼。

我觉得有点好笑,全班60多个人,为何谁都不叫,单单就叫了我出去?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对我青眼相加?这让我觉得无比的愤懑和委屈。

“我说了不是我,你凭什么这样怀疑我啊,你要是不信你再给我出一份试卷,我再做一遍”。

“你抄了就抄了嘛,你和老师说实话,老师不会说你的,下次不要这样了”。

当时我的心里一万只草泥马奔腾呼啸而过,我觉得这个巫婆的世界观坍塌了,无比的丑陋。教室内的读书声无比的聒噪闹耳,总之一切的一切都很不舒服。

我忘记当时具体反驳了什么,但是我知道自己很凶,我的底气在那里。类似于:你能不能不要乱说,我是自己做的好吗?谁抄了?有你这样的老师吗 等等,除了没有问候她家人和那些侮辱性的词句,我把所有都理直气壮的说了一遍,说完之后很爽,我走进教室,还是憋了一肚子的火。

从那以后我对英语老师就没有好感了,如果说以前是无感,那现在就是负分;也从那以后,我和她都对着干。

在课堂上,她偶尔叫我回答问题,我说出一个选项,她说你是如何看出来的呢?我很吊的说了一句:“全文理解”,全班哄堂大笑。这样对着干,看着她愤怒的脸,我心里很舒服,很过瘾,很爽,总之,她生气,我就开心。

在一次发英语报纸的时候,那时候我们的作业就是报纸,类似于那种题目周刊,有一次好像是我请了病假,回来的时候上了英语课,才发现自己的报纸一片空白,在她讲习题的时候,她走在我旁边,问我:

“你的报纸怎么一个字都没写?”

“我昨天请假了没来”。

“那我刚刚讲过的题目你怎么一个也没有动?”

“我会啊,不一定要写上去吧”

“你这人,怎么这样说话,老师和你好好地说你还不听。哪有什么知道答案报纸还没动一个字的”

“是啊,我就是会,我不想写,谁说就一定要写上去啊”

又是一次全班哗然和我内心的暗爽,在接下来的一年里,直到中考,我都和我的英语老师对着干,所有的源头都来自于那次莫须有的罪名,现在想起来,我还是很庆幸自己当初没有怯懦,我不喜欢你,我就是要和你对着干,我就是把你惹恼了我就很高兴,我就是喜欢看你讨厌我又打不到我的样子。

我不后悔自己不喜欢你,就像蜜蜂不后悔离开那片没有蜜粉的花丛;

我不后悔自己不喜欢你,就像叶子不后悔离开那棵早已腐烂的老树;

我不后悔自己不喜欢你,就像礁石不后悔触到那艘载满海盗的大船。

我后悔的事情有很多,可我唯独不后悔自己不喜欢你。

5. 一个秘密

    我有一个秘密,但是我不想开诚布公的说出来,我不确定在以后的日子里谁会看到这些东西,我宁愿隐晦,或者如蜻蜓点水一般的带过,那个时间点,那种生活,那种天气,闷热而潮湿,焦躁不安,那个四月成为了肆虐,四七成为了死期,疼痛失望和看不到的尽头,苦涩刺鼻难以下咽的中医,嗯。

6. 小结

就这样悄悄然的毕业, 初中,是我最讨厌最叛逆最愤世嫉俗的时候。

我一大撮厚重的刘海遮住了眼睛,我妈每天催促着我剪刘海,不要遮眼睛,我却每天和她争辩没有挡眼睛。

我每天下午放学不吃饭,却买些乱七八糟的武大郎烧饼路边摊吃,后来便秘很多天都上不出厕所,吃的东西一直排不出来,都不敢吃东西了,于是吃了很多香蕉喝了几勺茶油在一天的早上终于排出来了石头一样的一大块便便,堵在门口,全身通畅,心满意足的去上学,从那以后再也不乱吃东西。

我不愿趁着人海拥挤回家,于是我走小路,一路慢慢乱逛乱看摇摇晃晃的回家,到家都已经一个小时了。

我冬天里不愿穿很厚的衣服,于是我穿着南极人的保暖内衣,外套一件加绒夹克,就这样凛冽在寒风中。

一年冬至,周末的下午,我和同学去初二的教室写(抄)作业,那是还在江工厂,等我们下午五点多出来之后,天真冷啊,天色渐暗了,我明显感觉到室外降温了,我穿着一件粉色的运动滑料外套,一件我妈织的土黄色高领毛衣,冻的瑟瑟发抖,路边的树使劲的摇晃着,干冷的空气吹割着我的脸,十分难受, 我一路跑到了家里,妈妈已经蒸好了糯米饭,冬至吃糯米饭是我们那的习惯,就和春节吃饺子一样,一回家我就把木门关上,不让院子里的风吹进来,软糯的米饭里面藏着一粒粒青色的豌豆,还有已经去核的红枣,我妹妹的小脸一到冬天就会皲裂,红红的,她还不及桌子高,也站在凳子上用调羹吃着香甜的糯米饭,厨房里的煤炉灶散发着微微的热量,我妈坐在旁边的小木凳上,专注的勾着毛拖鞋,或者织毛衣,不时的跺跺脚,搓搓手。光线很暗,空气很冷,空间很窄,糯米却很甜,时光也很暖。

我还有很多不能说出来也不愿说出来的东西,要真的细细道来,几天几夜也写不完。

我们爱过的人可能很多年后会忘记,

我们恨过的人可能偶尔才会被想起,

唯一有温存的,只有经历过的岁月,好与不好,都难回头。


      最爱是高中

岁月杂记

    从初中到高中林林总总的写了很多东西, 有些上传到空间,有些上传到百度文库,有些我自己也找不到了或者日志被自己删除了,收集这些没有头绪杂乱的文章,更是俯拾岁月,再闻书香。

                            窗外 

                              ____2012.5.13

以林青霞的成名作为题,《窗外》,当初纤瘦青涩的江雁容,如今年逾半百,将知天命。说起林的幸运,亦或是命中注定的,闲逛西门町的人每天都很多,唯独林这一逛,便以出水芙蓉的形象在《窗外》中一举成名,并非戏剧。

我是被铃声吵醒的,意识还不怎么清醒,踉跄地推去了身上的被衾,瞥了一眼天色渐暗,走到门边按门铃开门,才发现是房里电话里的声音,匆匆说了几句,便继续倒在沙发上睡,她不回来,我自己准备饭菜便可。不回来也罢,我自得清静,我烦躁吵闹。 窗外响起了天津麻花的叫卖声,南国和北国的距离在这几句叫卖声中被拉近了,仿佛只有一爿窗的距离,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在沙沙的喇叭中叫着,“卖麻花  卖天津大麻花”„„沙沙的声音跟了他一路,尾随着垂下的夜幕。

有人认为最幸福的是是老两口开家小店,打烊后在灯下一起数钱,他想必家中定有个温柔的妻子等着他,在门口等待着他,在暮色下为他推进小车,虫儿在草窠中窸窣作响。桌上应该放着热腾的饭菜,房子可以不大但最好的橙黄色的灯光,孩子在等下写着作业,幽幽摇晃着的的灯光晃动着他作业本上的文字,此时尽显温暖了,那男子稍作盥手后便同妻子入饭,简单的天伦之乐,虽然没有很优裕的生活,有爱就有了一切,有爱便有了幸福。 蜷在沙发中想完了这些,心中暖暖的,窗外,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宝马车里可以坐着一个肥肉横膘的男子形象,叼着雪茄说着粗话,或者是摇下车窗往车下吐口唾沫,让人避之不及。自行车上可以是一个爷爷辈老态的形象载着一个天真无邪的孙子,他在教他背一首古诗,那首诗就跟了他们一路,知道缓缓的化成夜色流进了两个人的记忆里。感动应是如此。

我不想只是做一个看戏者,只是在高楼中津津的读着别人的故事,我曾对未来有过千百种构想,最后却无力的回到了现实。对于生命真正的含义,我不得不说两个人:史铁生和汪国真,前者把死亡看作是一种节日,人生如果仅去求的两点一线的一帆风顺生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魅力。这是史对生命的最高境界,也是众人所追求的最佳心态;后者认为人的价值在于不断完善自己,在我看来是对生命的锤炼,对生命的追求。在这春意阑珊的时候,我已收获到了一份温暖和感动,你们呢?

人定之时夜早已深了,就此煞笔。

毕竟一个春天 只能唱一首歌,这个春天我很满足。期待另一个四月天,必然会有另一番感动。


                          呐喊

                    —高二现场比赛的文章

  我是一尾鱼,一尾注定要心碎的鱼。

  豫章素有“物华天宝,人家地灵”之称,他就像是一个温婉灵动的女子,葳蕤的草木是她最美的霓裳,参差荇菜,左右流之,放眼望去满是柔绿的水草,浩淼的湖面偶尔泛起一些熠熠的鳞光,即便是到了秋天,这里也不会是肃杀一片,反而是芦苇汪洋,飞絮满天。成千上万的珍稀鸟类在这里栖息——彭泽之地,她如若一块温润的玉,静静的嵌在这个繁华的都市里,游人来到了这里,倒是有了那么些返璞归真的味道了,对于这一切,我都只是听说而已。我的爷爷,那条因蓝藻中毒而死的鱼,总是在我的面前形容那样一个美景,每当他竭尽所能地描绘那种安谧美丽的家园时候,瞳孔里满是空洞和遗憾。

    当我还是一条鱼的时候,我的爸爸就告诉我说,我们的家园已被外来物种所占领了,他们以一种可怕的速度恣意蔓延着,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语气满是犯怵和惶恐,等待我们的是食物的枯竭和无处可贵的处境,我们必须离开这个地方,真的要这样吗?为什么长辈们都这样惧怕人类,难道他们是魑魅?魍魉?恍惚中我还能想起小时候清澈美丽的湖面,那时没有烦恼,亦不用悸动。

    别离彭泽前,我决心最后一次游湖面,奢望能重温那种旧梦中的和谐景象,即便没有,也当时我最后的纪念吧,我用尽全力想冲出湖面上的那层浮游物和油垢,暖春了,我想伸出头透个气,看到的却是几株桃树枯枝,蓦然一醒,不是入春了吗?桃树根部被一些各色的垃圾袋所占领了,透出一股异味,似乎要充满空气中的每一个罅隙,之后它们便露出了狰狞的笑,人家芳菲四月天,纵然不是在山寺,也不该是这样一番景象啊!干枯的树枝像是老人嶙峋又充满黑垢的手,我一阵心酸,不想再看下去了,扑腾了记下鱼鳍便游走了,对他们说的话开始半信半疑。

当日王勃思忖片刻便写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千古绝句,想到这里,我似乎看到了一丝曙光,于是乎,我在水中用力的翻腾几下,带着些欢快和愉悦寻找着希望,“啾——啾——”,鹤声唳唳,仿佛要穿透苍穹,转头一望,原来是几只鹤被猎者所捕,有一只早已无力的躺在了地上,粘稠的血汩汩地往外流。不见孤鹜齐飞之景,只闻灰鹤哀鸣之声,我心中倏然一惊,多一秒钟也不愿再待下去了, 这怎么会是我想要寻找的呢?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看到的是人类的暴殄天物和恣肆妄为,为世俗利益而纷扰生物的丑态。纵使我是一条鱼,纵使我只是一条鱼,我也在呐喊,我也只能呐喊:人类,谓之人世间最高级的动物,为什么还要愚蠢到破换自然和生态的地步呢?

  后来,我走了,我们都走了,离开的时候很犹豫,脸上却漾着一种不可名状的遗憾和感激……

                孤僻为始 挣扎为终

我的高中以孤僻为始,有些东西,不用标记,自己也会记得。

文理分科后的那半年,不知道为什么,到了新的班级,我像着了魔一样,不爱说话,没有朋友,我剪了短发,就像耿耿那样,只不过我没她可爱和幸运。

我骑着自行车上下学,穿着一件黑色的大棉袄,低着头走进教室,害怕和人接触,每天中午放了学,我几乎是全校最晚走的那个走读生,放学四十多分钟后我才走,因为我讨厌拥挤的人群,害怕校门口刚开那几秒钟的人潮涌动,越多的人我就越慌,这半个多小时里,我也不闹腾,就自己坐在教室里面写写东西,做做作业,看到住宿生都吃完了饭,来教室里面午休。等到人走的差不多了,我就不慌不张的回家,慢悠悠的走到自己的自行车旁边,然后骑车回家,到家吃完饭一点多了,其实我也不知道当时自己在逃避什么,只是觉得一个人呆着就很好。安静的享受着一个人.

下午的时候,我也不曾离开自己的座位,我不吃晚饭,因为我不愿意走来走去,我想把自己关在一个笼子里,就像关在教室里一样,我不走出去,别人也不愿意进来,我在位子上写着作业,钻研着题目,很奇怪的是,由于我这种孤僻,我竟然在月考中得了全班第一名,我并不是考到这所重点高中来的,而是出钱买进来的,尽管我只是我们那个地方最高等学府最垫底班的第一名,那次的成绩在年级上还是中上游,470+的分数,勉强都可以上一个二本线。

那时候,谁对我都不了解,所以谁都以为我特努力,特勤奋,是一个好学生大学霸,班主任狠狠的表扬了我一番,我很高兴的把这个喜讯告诉我妈,一路都按捺不住喜悦,骑自行车啊感觉都要飞起来了,那次让我第一次感觉到,原来一个人心无旁骛的努力,真的是会见效的。我每一节课都不开小差,每节自习都努力做题,每天晚自习回家都背书到很晚,我就这样努力着,紧绷着,持续了一年半,最差的时候,也考了400+,勉强在三本线左右徘徊,最好的时候,考了500+,在二本线左右徘徊。

我以为我可以这样徘徊徘徊的就幸运飘过,但是没有, 到了高三,所有的老师都大调动,我实在撑不住了,我感觉前面这一年半来过的心力交瘁,上课犯困,实在听不进。以前一个章节一个章节的考,复习有目标。现在所有的东西像大杂烩一样砸过来,我感觉自己慌张了,真的,我感觉自己的记性越来越差,精神越来越差,我开始烦躁,郁闷,挣扎,开始侥幸,松懈,放弃。到最后我实在撑不住了,我只学我爱学的东西,比如语文和英语。我每节课都不落下。

上次回家,在房间里我翻到了一堆高考练习的语文试卷,厚厚的一叠,每一张我都很努力的用心做了,密密麻麻的笔记,卷子的褶皱,褪色了的资料袋,这些,我都会珍藏着。

高中这3年来,我唯一坚持下来的事情也只有写日记。整整三年,我写了6本。在临近高考前那几天,我全部都翻了一遍,莫名其妙的觉得自己以前很傻逼,很非主流,于是叫上了前桌好友,借了班上一个男生的打火机,把五六本本子,带到一个老教学楼里面,也是我们班以前的清洁区,全部烧掉了,带着我三四年来幼稚可笑的思想,全部烧掉了。

是的,我们不记难过的事,难忘的事也不需要刻意去记。

大学的事和诗

——我们不写难过的事,只写难忘的事

                                我的军训

南昌的8月底真的好热,闷热,像是一个大铁锅在煮着一滩粘稠的焦糖,我就是里面的一个分子,带着期待和不舍,离开家,来到南昌,我爸爸和我哥哥送我去的学校,然后我认识了我室友,然后我认识了我美丽的班导,认识了一班说熟不太熟的同学,加入了广播站,一开始是兴趣,后来慢慢的从干事,到站长,坐着一些然并卵的事情,先再看看,虽然看起来很操蛋, 但这走过的这一路, 都很难忘。

2013年八九月,军训最难忘的是2件事,第一是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头脑发热,选班长的时候自己举手了,做了一个多月的临时班长, 和一个北方的姓王的同学, 暂且叫他北方王吧。第二是加入了广播站,在广播站实习。

当班长这件事情想起来还有些乌龙, 当时婷姐问班里有没有自荐班长,好久都没人举手,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头脑一热,却发现北方王也举手了...班里的气氛有点尴尬,婷姐让我们2个人都当代理班长,对北方王的第一印象,有点像唱京剧的,北方人,高,瘦,穿个沙滩花裤衩,人字拖,一股痞劲,流里流气。但是我没想到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几个人会成为好朋友,在实习毕业了将近1年,仍然还有联系,军训的日子真的好累, 班长,广播站,军训, 三个兼顾让我抓狂,班级有事情班委必须留下来,广播站实习那边就要请假扣分。广播站有打杂跑腿的事情不能不去,小事最能彰显人的态度啦, 班级要派人领书我不去也扣了印象分,到最后班级投票的时候,我得了很少了分,具体忘了,应该不超过10票吧....当时我不清楚我的原因是什么,有点默泪,婷姐看出了我的尴尬,就说没选上的,可以选别的职位,到了团支书的时候,我依然参选,还是依然寥寥的票数,团支书反而被班级一个平时不起眼的妹子,就是很有亲和力,憨厚的那种妹子得了,我整个人都是懵的看完了接下来的班委选举,我觉得自己做了很多,流了很多汗水,为什么不被认可,是不是同学们都不喜欢我,还是我哪里做得不对?那时候,我把自己为班级做的贡献都想了一遍

大夏天的军训难得可贵的午休时间,我一个个寝室跑着去发填写的表,跑了几栋楼的六七楼;收集了班里的班费,去存1000多班费的时候,学校的破自动取款机把班费给吞了,当时吓得不轻;军训的时候绞尽脑汁,想游戏,喊口号,嗓子都哑了。等等等等

后来,还是我的室友C点破了我,有一天,她很认真的问我:你知道你为什么没选上班长吗? 我怅然若失,说不知道,她说:我觉得就是因为你的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不熟悉你性格的人,看起来会让人觉得很傲。我想了一下,突然能够想通了,我不是那种自来熟,也不适于渲染气氛,对于不熟悉的人,我喜欢默默观察和揣测,就算是表面功夫,我也做不来。确实,那时候的我还没有从高中转接过来,高中的时候, 值日班长的我往讲台一座,谁讲话,凶他,瞪他,骂他。然后还是一起愉快地玩耍,大学的晚自习, 谁说话,我依然是凶,大声吼。这种给人的影响,想想真是可怕,哈哈,我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幼稚,一群是一个县城的初中高中老熟人,有共同语言,甚至是认识了十几年,天天放学回家一起长大,一群是五湖四海的陌生人,性格各异,背景不同。怎么能用一样的方法对待呢? 后来不久我就想通啦,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我广播站顺利通过了,并在一年之后当上了站长。

关于广播站的历程,之前每天军训空隙,但凡有一点时间就要往广播站跑,那个小小的天台一个不到10平方的房间,很热,和蒸桑拿一样。这两件事情要坐下来并且要做好都是很不容易的, 特别是我当时熬过了广播站实习的时候,军训早上出完操后,6.50到8点是休息时间,但这个时候也是广播时间,一下早操,就飞奔到广播站,迟到了一会儿,都会作为审核不合格的依据,中午也是如此, 军训白天的所有休息时间,我都没有休息, 而是在广播站待过的,我的寝室在7楼, 最多的时候一天爬十几趟楼梯,那时候的我,没什么追求,就想着能在里面播播音,读读东西,仅此而已。我乐此不彼的折磨着自己,我没想过我这仅仅是折磨自己的开始,开了这个头,我便经历过了早上5点多起来的素拓晨跑,红五月合唱校庆迎新的一遍遍彩排,大二时候的接新生暴晒,无数个泡汤的周末,我被差使或者我差使着别人,不过呢,至少在当时看来,我是乐在其中的,我尝过汗水与训斥,我也收获了光彩和称赞,好了,关于这个感受和过程是怎么也写不完了,总之就四个字:累有所值。我很想念当时的自己,自信,干劲,充沛,积极。

现在,北方王和C都是我的好朋友~~感谢大学的美好时光,让我们认识了不同地方的朋友。

                            以前的人

老牛姓刘,是我们寝室长,也称:栋花,厅花,她曾经在牛排店兼职的时候,有一个后厨的小男生追她,又好像是一个比我们年长的大哥,她说在牛排店大厅的服务员里面,就她最好看,就是厅花,我当时要笑死了,整个6栋宿舍也数你最好看,你怎么不说你是栋花?叫她老牛,是毕业后才开始叫的,拿到毕业证4个月之后,她就生下了一个男宝,少女啊少女,你再怎么年少,也还是任性不过岁月。所有的事情没有先来后到,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康宝姓康,第二个字形似宝,总有老师念错名字,我知道我们三个人之间有一个秘密,很大的秘密,回望过去就会毛骨悚然,现在,让我们来想一点温暖的东西,康宝很瘦。没有上过90斤,还记得大一的时候,天天晚上和她男朋友打电话,她男朋友,现在应该说前前男友了,名字叫可乐,当时QQ备注和来电提醒也是可乐,下学期买了电脑后,晚上经常会在寝室里和她男朋友视频,我们几个人,总是凑上去看,对着她男朋友评头论足一番,调侃几句,我的床正对着康宝的床,每次我要上床睡觉,或者是换衣服,总要羞涩的提醒她:“亲爱的,快把你的电脑摄像头关掉,不要和你老公视频了,等我钻进被窝先”。等我慢慢蠕进被窝,她又开始和她男朋友甜言蜜语了,我就在床上玩着手机,看着电视老牛在和他当时的男朋友打电话,就是现在的前男友,两个人打情骂俏,一下子又撒娇,好吵,然后C就在一边玩着电脑,看着舞蹈视频或者聊着QQ。时不时的偷听几句他们打电话腻歪的句子,然后大声的学着,总之各有各的事情。一下子又是刷牙洗澡水湿哒哒的声音,很多细节很多声音我都能想起,我觉得我们都很逗,无话不说,无事不欢。

胖子是名副其实的胖子, 他的名字里面有一个勤字,还有一个外号叫勤勤。原因是因为大学时候,我们有一个很嗲的函电老师,她很喜欢撒娇,有一次胖子没有认真听他的课,不给于回应,她就小嘴一撅,说:勤勤,你怎么不理我啦。 听说当时班上都笑疯了,从此之后我们就经常学这句话,勤勤~勤勤(第三声),胖子心思很细腻的,有点像双鱼座的性格,多愁善感,容易把别人的无意之言放在心上,但是也很逗,喜欢偷拍,喜欢照顾到每一个人的情绪,那时候班上有几个很害羞的女生,勤勤每天上课都坐在他们旁边,惹他们说话,把他们带外向,但是并没什么用,哈哈。

石头是排球队的队长,他的爱好就是排球,他的女朋友也是排球,还有羊油,他姓杨,羊油是谐音,羊油很逗,给人一种憨憨的感觉,和他的外形完全不符,每次说话都思维混乱,逻辑不清,特别是和胖子拌嘴的时候,胖子和石头像放炮一样噼里啪啦的说,他越是一急,越说的乱七八糟。

上课的时候,我们五六个人坐在一起,一起说话,一起玩手机,一起听课,有时一节课一句话也没听,有事一节课都在很紧张的上着。

中午下课吃饭的时候,赶紧跑到食堂一楼占位子, 扔五六七八本书,然后各自打饭,有时候会吃黄焖鸡。

胖子就会问我们:“诶,你们去吃鸡吗?我们今天去叫鸡吃”。

石头就会骂回去:“死胖子,天天吃鸡”。

  “卧槽,你那天自己和我一起叫,你没吃鸡啊,自己最喜欢叫鸡”

……

胖子他们喜欢把碗里的肥肉,辣椒夹给羊油,羊油就扔回去,然后一圈人扔来扔去,五六个人扔了一个圆圈然后饭也吃完啦,大学的时候是很快乐的,上课快乐,吃饭也快乐,一起逃课也是乐趣。

                                  飘飘

飘飘是我们班的一个女生,也是一个性格迥异的人,她基本不和班上的人主动说话,却不是那种高冷孤僻,你问她什么,她会很正常的回答你,但是就是不能收放自如,比如呢,他总是上课端端正正的坐着,从来不缺席说话,笔记也总是拼命的抄;比如呢,毕业之后,她就不知所踪,把我们班导班委的QQ都删了,也不接电话,有关毕业的事情也联系不到人。总是安静出现,然后莫名消失。

飘飘喜欢穿那种短款外套,然后里面很长的打底毛衣露出来,走路拖拖踏踏,跑起来一种跑不动的感觉。飘飘还有一双鞋,之前穿的就像鳄鱼嘴巴,鞋底子都张开来了,我们谁也不知道她的故事,只是私底下议论着。

勤勤和栋花都曾上课故意和她坐在一起,企图打开她的话匣子。

奔放的栋花有一节课,为了把飘飘带外向,和飘飘坐在了自己最不喜欢的第二排...然后一节课,我们都在后面看着她猥琐的笑,看着飘飘羞涩抗拒的扭动身体,完后,我们问她,说了啥。

栋花说:我刚刚问飘飘,我说飘飘,你知道宝宝是从哪里生出来的吗?

“啊,你怎么敢问飘飘这么open的问题”,“然后呢然后呢,她怎么说?”我们好奇地问。

然后栋花就做了一个姿势,模仿飘飘的招牌动作,飘飘很喜欢眨眼睛,就是不敢和人对视,面对面就拼命眨巴眼睛的那种,栋花一边眨着眼睛,一边娇嗲的学着飘飘:“哎呀,不要问我这种问题,我不知道”。哈哈哈

当时那个场景,真的特别好笑,我可以想象出飘飘当时躲闪羞涩的样子,我们都笑了,我发誓,那是没有恶意的笑,栋花也是真诚的想帮助飘飘,让她不要拘着自己,和大家打成一片,但是她并没有成功,我们年轻的时候笑过的一些人,真的不是那种嘲讽,而是单纯的觉得,这件事情真的很好笑,能够在时光里回声很久。

勤勤更是被无情的忽视了,勤勤也有几次故意坐在飘飘旁边,借助聊天,学习,问问题和她说话,当然,他说的都是正常的,没想到飘飘理也不理他,现在想来,栋花还是不错滴,至少飘飘给她回应了啊。

和飘飘最后一次碰面,是2015.年圣诞节前后回学校,那时候我看到了飘飘,我说:“飘飘你在哪实习啊,”她说她在上海。我说:“上海哪个区啊,我也在上海啊”,她开始欲言又止了,像是说不出来,又像是不想告诉我。我当时很纳闷,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人呢,连自己在哪里上班,也讲不出来。

飘飘就是我们班的一个疑点,毕业之后,我发现她的QQ也把我删了,所有的人就这样和她失去了联系,班级群也退了谁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如何,从事着什么。

其实,飘飘很像高中时候的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害怕和别人接触,有着自己的心事,有社交恐惧症。和她不同的是,我慢慢的走出来了,而她,不知所向何踪。


                                田螺王饭馆

我们学校后街,从我们这一届进校就拆除了,到我们这一届毕业,就建好了,说来也真是不走运,每次我们要去逛街,要去吃饭,就回去蓝天学院对面的后街,某一年的元旦,他们发现了一家很好吃的饭店,具体名字忘了,大概就是田螺王饭店还是怎么样,很好吃,也很划算,三四个人,也吃不过一百来块钱。

从蓝天学院对面直走进去那条街,夏天的晚上,路边的小摊在叫卖着水果,清补凉。冬天就卖着烤玉米,有好几个霓虹闪闪的小店,上面写着“性”字,隔不了多远就一个这样的小店,有洗剪吹15,也有一些服装租售,直走不远,右拐有一条小街,各类的店面和小吃,臭豆腐,烤冷面,花甲粉丝,还有摆摊卖盆栽,卖小动物,贴膜耳机,但我们最爱的那家店,不用转弯,直走就好了。

我们的最爱的是纸包鹌鹑,米酒螃蟹,香辣花甲,蒜泥生菜,基围虾,爆炒铁板鱿鱼,干锅千页豆腐,干锅包菜,每一个菜都很入味,都很好吃,纸包鹌鹑,黑黑的,很好吃,很香脆,但是感觉有点恶心,小小的鹌鹑黑乎乎的像一块炭一样,头部小爪子都在,感觉不知道是怎么个死法...又觉得吃的极其残忍,最爱的还是香辣花甲,米酒螃蟹和炒鱿鱼了,花甲个个饱满,蘸着浓郁香辣汤汁,吃的非常过瘾,蟹脚最辣,变态辣的那种,配上米酒的香味儿,口感特别好,我们总是每个人都带上一只手套,吮吸着蟹脚,汤汁拌饭也很好吃,往往吃到后面,嘴巴都红的不得了,却也是停不下来,再配上一口雪碧或者可乐,超级爽。铁板鱿鱼,最棒的是刚上来的时候,铁板上面的油还在刺啦刺啦的跳动着,新鲜的芹菜还没被熟烂,还没有碰到铁板的热度,青青脆脆的,这个时候口感最好,到最后难免会熟烂了一点。鱿鱼又辣又香,外皮有点脆脆的,里面雪白很嫩,完完全全的入味了,那种味道,我已经一年没有吃过啦,能够再回南昌的话,一定要再去田螺馆里面

我们点了一次福寿螺,就是超级大的那种螺,肉质丰腴肥美,但是大家一致觉得有点怪怪的,这么大的螺,第一是不入味,第二是总觉得炒的不干净,不能完全煮熟,那么大一只,所以我们吃过一次,就没点第二次了。

栋花被她侥幸坑来助学金的那一次,就是请我们来这里吃的饭;我生日的那天,也是请大家来这里吃的饭;还有之前他们跨年,是第一次发现这家店;还有一次我和北方王和C在这里后街逛啊逛,也在这里吃过。

总之呢,这家店就像是《匆匆那年》里面的雨花餐厅,朋友们一起吃饭聚集的地方,有时间有机会,一定要再约上三五老友,一起再去一趟田螺王~

                              再忆凤凰

                                                      —纪2015.2月和室友C两人的湘西之旅

一.吃过的烟火味

很不巧,我们一来这里,凤凰就开始治理河道了,我想象中的照片背景是纯朴秀丽的沱江,硬生生的变成了挖掘机和挖出的一堆烂泥,不过,除却此点,凤凰还是很动人的。

我们是寒假去的凤凰,有点孤冷的美,那几天下着雨夹雪,气温直逼零度,后来的一年,我又去了乌镇,感觉仍不如凤凰,二月凤凰四月乌镇,我觉得并不是因为淡旺季,大抵是因为湘西依山傍水,出门就能见到山,山上能看到人家在做饭的炊烟袅袅乘着寒气浮上青天。

在虹桥门口,有一些村民自家的小饭馆,围着一个写着猪饲料广告语的蓝围裙,衣着质朴,头发油腻而松乱,小店不算整洁干净,但是煤炉上的蜂窝煤冒着红彤彤的热火,老板提着一个竹篾编的暖炉,在门口招揽着生意,这种“烟火味”,让人温暖而安心,点几个家常小菜,尽管可能不合胃口,但老板的热情和淳朴,仿佛是在自己家里面的小村小镇,像某个憨厚老实的大伯大舅。乌镇则相反,我去过的店面都是雪白的石灰墙,窗明几净,瓷砖地板,一个个店铺整齐规划,都是小饭馆,相比之下,我宁愿选择前者,我曾经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大概意思就是说,为什么日记韩剧总是比国产剧做的更好?因为日韩剧的题材取景总是很贴切生活,同样是没钱,日韩剧的女主就会住在一个狭窄暗淡的小隔间,屋内摆设杂乱无章,国产剧的女主则是一毕业就租住在魔都宽敞精装修的房子里;日韩剧的主角和朋友们在家里黄色的钨丝灯下面吃着泡面,在路边大口大口吃着平民的串串,国产剧的女主角在明亮的房子里小口吃着食物,桌子上从来不会粘上米粒饭菜,十分干净。干净的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

我们好像吃过三家店,一家就是店面装修良好,有当地特色的吊脚楼饭店,吃的血粑鸭,酸菜鱼,还有一碗青菜,一份汤,当地味道特色很明显,可是感觉并不很合我这个江西人的胃口,传说中一片赞誉的血耙鸭,也没有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第二家是上文中说到的那个“烟火小店”,当时下着雨夹雪,天气很冷,所以点了一碗酸辣汤,一些炒菜,我记得最深的是那碗酸辣汤很酸,是米醋的那种酸味,听老板介绍,这是他们当地的苗家酸辣汤,虽然不怎么好喝,但是别有一番风味,喝了之后身子暖烘烘的,。第三家是一家小饭店,类似于沙县的那种装修,一进门,当地老板看到我们冻的不行,就拿过来了一个火笼给我们烤火,我们一边点菜,一边烤火,吃的好像是酸萝卜,茄子等一些当地小菜,火笼真暖啊,炭火在里面噼里啪啦的响。一旦有顾客进来,老板就会提上一个火笼,没有暖气,一切倒也显得满足自在。

我迷恋这种生活中的烟火感,就像一碗汤冒着热气腾腾的香味,柴火堆里的烧着的木头散发着摇曳的美,蜂窝煤从黑沉沉变成了轻轻的灰,煤气灶上喷出的火苗流泻出煤气的淡味,一切都源于生活,又归于生活,真实而美好。

⦁ 漫无目的的走

用了学生票,打了很大的折去看凤凰里面的景点,沈从文故居,东门城楼等等,就和百度里面的那些图片和攻略一样,故居都是大同小异的,然而我还是喜欢看那古人睡过的床,朱红色的床檐挂着流苏穗,白色的文章和白色的被子沾满了灰尘,有点恐怖又有点好奇,古人穿过的绣花鞋,穿过的上襦,簪过的银步摇,古老而美好。

我和C两个人为了不浪费这两日有效的门票。撑着伞在凛冽的寒风中慢慢走着,走了很久很久,脚还是没有暖和,冷冰冰硬邦邦的,雨夹雪噼里啪啦的下着,左边是高山,右边是沱江,就算是冷,空气质量很好,幸好此时人很少,我们从不拥挤,慢慢的走着,沿路有静吧,有手工艺店,有手艺人在打着姜糖,遇到了一家卖民族服饰的店,价格很便宜,一个小女孩在当家,和我妹妹年龄相仿,十岁左右,店面很大,有六七十平米了,她说她说布依族人,爸妈都出去有事了,我们试着和她讲价:

“便宜点吧,拿2件”。

“好吧,最多就少十块了”

“这个怎么卖?再便宜点吧”

“这个真的不能再便宜了呢,我们进过来都是***钱呢。”

小女孩很实在可爱,我在想着在城市里面,10岁的小女孩能把自己料理好就不错,哪里还能去照看一个这么大的店面呢?就算是在农村里面,懂事的孩子帮父母照看着小店,也没有这种落落大方的谈吐,精明而又不失天真,惹人喜爱。

走过城楼,石墙上面的苗族老婆婆在刺着苗绣,买着银饰,纳着鞋底,一针一线,苗族老奶奶头上顶着苗族织布的一个大圆盘帽子,坐在小板凳上刺着绣,腿上包着一块小袄,膝盖里面放着一个保暖的小火笼,我和C停在了这里,看着这些精美的刺绣,便购置了几个,荷花碧水,鸳鸯戏水,等等。

买了几百块钱回去,一堆从没有穿过一次的衣服,猕猴桃酒,姜糖倒是很合我的胃口。

我记得我在一个叫做给未来的自己店里面写了明信片,寄给2年后的自己,也就是2017年2月份会收到,还有3个月,我记不清我当时写了什么,我还买了一本封面的碎花黑底麻布,扣环牛皮纸质的本子,在本子的右上角刻上了我的姓氏的字母,很有意思,我一直随身携带,保存到现在。

那几天很冷,我们住的客栈是民房,很干净温暖,但是被子很薄,晚上睡觉一晚上开空调要加20还是30块钱,为了省这些钱,我和C两个人相互取暖,洗了澡之后就赶紧钻进被窝,有一次晚上聊天聊了很久很久,八卦,心里话,憧憬,希冀等等,有时甚至到第二天早上,手脚都是冰的,从凤凰回来之后,我发现我的手脚都稍微有点肿了,像冻疮的那种肿。

突然感觉写不出什么了,此时无言胜有言,走过的风景只有我们自己记得,用再多美好华丽的辞藻来形容,都是泛泛之谈,风景再好,也是生活中的取景。

我爱生活,并且希望和你一起生活,共享烟火。

工作


                    除了生死,都是小事

谈到生死,其实并不是一件忌讳的事情,我想表达的意思,是要珍惜当下,放松心态,我有一个好友,高中好友,她这些年来的坚强,我现在才能体会得到。

从初中开始,我才发现人是有多么的脆弱,初中前桌的那个男生曾经是我的好朋友,在初中毕业的那个暑假意外去世。年级上一个我不熟悉但是也知道的男生,在那一年也意外去世了,高一的时候我初三历史老师也因病去世,我很震惊当时,他很年轻,当时才五十左右,读高三的时候我同班一个很好的小伙伴的爸爸因病去世了,她很坚强,表面并没有表现出很大的悲伤。大一的时候,我一个高中隔壁班的女生也因病去世,那个活泼的女孩子,谁都意想不到的,我现在都能想起她的笑容。中学的时候,我的姑父也在一个夜晚就没醒过来了,大学的时候,我的亲舅舅突然离世,早几日,一个高中复读班的学弟在打篮球的时候突然就这样突然的离开。

写着上面那段文字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沉默的,一件件事情,一个个人的音容笑貌仿佛就在我眼前,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一个个善良的人,人很强大,但谁也争不过天,说天,其实不如说是命运,我希望我身边所有的人,不,是这世界上所有的好人,都有福报,都该安享生活。

我时常会想,他们在世界的那一头,还是有另外一个时空的,大家都有自己的身份和职业,有的是飞行员,解放军,老人,老师,学生,青年人,等等等等。他们和我们是无异的,他们各种身份组成了一个社会团体,也要生活起居,有情感,有思想,是不会寂寞的,离开,只不过是去了另外一个地方而已。当然,这也是存在的人仅能给自己的一个慰藉。

那个高中好友范的朋友圈里写了这样的一段话,大致意思是:“这些年来都怕接电话了,每次接到电话总要先调整呼吸,思前想后,脑子里想过无数种可能才敢接听,从小到大,生死离别不管见多少次,都不能习惯。”她当时发这个状态的时候,我并不能理解是什么感受,直到昨天晚上,很少主动联系我的爸爸突然发了信息给我。

“**,晚点打个电话给你妈妈。”看到这个消息,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来。

“怎么了?她感冒了?”

“说是检测结果有点问题”

……

我打了一个电话回家,能听得出我妈的情绪很低落,心情很烦躁,但是还是一个劲的安慰说:

“你爸爸有什么事都喜欢到处说,没事,一点小事,先把结果拿去南昌检测一下”。

电话这头的我,早已经泣不成声,早几天刚在轻松筹里面,看到一个高中同学在筹集医药费给自己的妈妈,她妈妈因卵巢癌住进了医院,那个妇女蜡黄的脸,那个少女天真的笑,突然就闪现在我眼睛里。

“**,**?没事的,就是做了一个妇科检查,有点异样,每年医生都要做这么多检查,见怪不怪了,现在还没出结果,也可能就是普通的毛病,吃点消炎药就好了呢”。

这边的我还是泣不成声,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不再抽泣,我当时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时候我除了哭?我还能干吗?我无法陪在我妈妈身边,我感觉自己特别无能,特别特别无能,出来上班的这一年,我没有给过家里一分钱,没有帮家里分担过什么,总是抱着一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心态,我能活得这么舒服,完全是在父母的庇荫下,家里不需要我做什么,只要管好自己就行,但是,有哪个父母不是为儿女操劳一生,又有多少儿女会把自己20岁以后的日子全心全意放在父母身上呢?我很羞愧,我甚至感觉我很不孝。

我觉得我的父母,我的家人就是我的太阳,这个时候,我突然想到了高中好友范,我翻了一遍她的朋友圈,找到了那段话,此时不能再感同身受了,这些年来都怕接电话了,大学的一天上着课,我妈突然打个电话给我,要我回家一趟,大舅去了。这种恐慌的电话,脑子里想过无数种可能才敢接听。

而范,就是在高三的一节课上,接了这样的一个电话,然后就跑出去了,过了很久才回来,一个多礼拜吧,除了偶尔的发呆,她还是一个元气少女,父亲去了,这种坚强的内心,情绪隐藏的让我感到可怕,身边还有多少人都有不为人知的故事,还是我们活得实在太局隘了,太过被幸福浸润着,以至于看不到外面的风飘雨淋,想到这,我突然很想我的高中好友,我给范发了一条微信。早几日,她刚刚失业,心情很不好

“范,你在干嘛呢”。

“在和Z逛街呢,(Z是她的从小学到现在的闺中密友)。”

“这样啊,真好,你逛吧,我继续搬砖了哈。

“加油”。

嗯,不管她之前和前段时间经历了什么,至少现在是开心的,人生得一知己很难得。

我抬头望望窗外,冬天的霾又开始出来了,这是11月的中下旬,下午的四点,接下来的一个礼拜都是下雨。

放晴,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大城小事

                                                            ——实习的第三个月,怀念,麻木,迷茫的一个暮冬之时写下的

2月下旬的沪,,东风开始拂面了,尽管如此,薄霾还是得意的飘在城市的上空,公交车上的人看着轿车里的人闲适的姿态,轿车里面的人看着在马路上横冲直撞的电瓶车,电瓶车上的人艰难的在非机动车道上挤着,人和人之间一天两次的擦肩而过,一天就过去了。以此循环。

        在这种逼仄的日子里,我常常会倒叙着回忆着读书的时光。从高中到大学。想起高中的早晨,我和朋友们在天未亮的时候就穿梭在路灯底下,三五成群相互打闹,相互追逐着对方的车子。想起高中的课堂,我坐在靠墙靠窗的位子,旁边的两个女同桌在看着小说,偷偷分享着零食。春天的时候,窗外的树开始长了,我看着它的叶子逐渐宽厚鲜绿。在春光的照耀下,油亮亮的扭动着身姿,几捧阳光柔柔的照在我的课桌上,在惺忪的睡眼里,我困意的看着窗外的那颗摇动着的大树,绿油油的摆动着很是好看,政治老师在讲台上自导自演的讲着哲学,我看着看着那棵树,就这样在春日的午后睡去。在那样稀松平常的日子里,春天就过去了。

  夏天的燥热是猝不及防的,我不再迷恋于郑 愁予的《错误》,也不再嗜睡了,高三那年夏天我在看《平凡的世界》,偷偷的夹在笨重的历史书里面,润叶的聪明善良,晓霞的玲珑执着,秀莲的勤劳能干。狂热的少安扯着嗓子在黄土高原上怒唱着信天游,自卑的少平偷偷的躲在柱子后面看着沾满了雪的几个黑馍馍……书中有太多动人的地方。那一年,我十分迷恋陕北,迷恋黄土高原。觉得那是一代人的记忆,更是一种信仰。也是一种吃苦耐劳,不向现实低头,最能体现人的特质的一个时代。未成年的我不怕碌碌无为,这个故事陪伴了我一整个夏季。毕业季的时间显得格外的冗长,每个人都压抑而又欢乐的过着,生活最可贵的是有美好的记忆可以保存。而善于自嘲的我们是快乐的,这样足矣。如今三年过去了,我去陕北的夙愿也是时候该实现了。人总是感叹着,有时间的时候没条件,有条件的时候没时间,其实,谁不是呢。

      我的大学时光似乎没什么值得被想起的,也是是因为过的太过安逸,一是学校春天的风景很美,天空澄澈,嫣红柳绿,湖水漪漪,三月份的时候樱花开遍一片,粉色的很好看,可惜花期太短,春雷阵阵便掉落了。四月份的时候香樟树开始开花了,飘散出清香让人十分清醒,整个人都变清晰了。五月份的时候,三教的樱桃树接满了黄黄的小果子,傍晚操场上开始很多人在跑步了,在暮色渐浓下淋漓的一圈接着一圈。二是忙于各种有用没用的活动中,时不时五点多就要起来的晨跑中,乐此不彼。三是和室友无聊而又重口味的日常,朋友二三。高中的五本日记,大学却是寥寥十几页就打发了这几年,韶华不为少年留。人啊,果真还是要坚持一些好的东西的。

        而今春衫褪去,2月下旬下午的沪,万家灯火初上,再过半个小时,霓虹闪亮车水马龙;再过半个小时,我就能成为我自己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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