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说的一切都可能是错的!
即使你赞同我的观点,你的生活也不会因此有任何改变!
除非——你采取了相应的行动。
(这是书先生在简书的第71篇文章。本文约2800字,请花8分钟来阅读。)
引子
情态动词是中国英语学习者的难点,情态动词误用也是中国英语学习者最常犯的四大错误之一。不过,从现在开始,所有有缘看到这篇文章的朋友,从此将再没有情态动词使用上的烦恼。因为在接下来的文章里,书先生将从使用和功能的角度来讲解英文情态动词的用法。
决定写这篇文章,是因为很多朋友在咨询OP英语学习法,想对此有点了解。这篇文章就是为了满足这些朋友的需求。
OP法是一种面向使用、面向功能的英语入门教程。所有语言点的讲解、练习的设置都以真实使用为准则,以实现功能为导向。这套教程结合了语料库语言学(corpus linguistics)、系统功能语法(systemic functional linguistics)、文体分析(genre analysis)和认知语言学(cognitive linguistics)的最新成果。在对这些研究成果精心选择和编排的基础上,书先生和路夫人制作了这一套快速入门的教程。
本篇文章是OP教程的一小部分,目的是让朋友们一窥OP法在语言点解释上的威力。在讲解中,我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但熟悉语言学的朋友应该能看到系统功能语法和认知语言学的影响。
如果你看完这篇文章,对情态动词的用法能够恍然大悟,那你就应该相信OP法的也能够让你轻松学会英文其它语言点。虽然创造这套教程用了我们好几年的功夫(仅仅是花在阅读各个领域经典著作的时间就是个惊人的数字,更不用说要从中抽取出适合学习者的内容并加以精心编排),但如果能够让中国的英语学习者从此不再觉得英语是个难题,我们也算为中国的英语教育做出了贡献。
情态动词是干什么的?
情态实际上是谓语动词的组成部分。一个完整的谓语动词由三部分构成:情态+时态+语态,顺序也按此排列。其中时态和语态是必须的(compulsory),情态是可选的(optional)。比如下句:
It should have been finished long ago.
在这个句子中,should是情态动词,have been表示动词为完成时态,而been done表明是被动语态。请注意have been和been done的重合部分been,那是时态和语态的结合处。正是因为时态和语态有重合部分,所以二者必然同时存在,是谓语动词的必要组成成分。而情态和它们是分离的,所以可以有,可以没有。
如果说时态和语态主要和动作本身有关,那么情态主要和说话者的态度有关。我们所说的话,看似纷繁复杂,其实只有两种目的:
- 传递一个信息。比如,
He is her brother.
He played Pingpong yesterday.- 促成某事发生。比如,
Come here.
I want you to leave.
因为我们说话的目的只有两种,所以我们对说出来的话持有的态度也只有两种。
认识情态(epistemic modality)
针对传递信息的句子,我们的态度是对信息真实性的判断。说得专业点,是对命题真值的判定。负责表达这一态度的情态动词被称为认识情态。举个例子,如果我们要对He is her brother.这个命题的真实性表达态度,根据我们对此信息的把握程度,我们可以说:
- He must be her brother. 他肯定是她哥哥。
- He should be her brother. 他应该是她哥哥。
- He could be her brother. 他或许是她哥哥。
- He may be her brother. 他可能是她哥哥。
- He might be her brother. 他也许是她哥哥。
其中,使用must,表示我们对这个判断很有把握,使用might表示我们对这个判断没什么把握。另外几个词在使用上没有明显的程度差异。但是请注意,只要使用了情态动词,把握性都比不使用要低。哪怕我们说He must be her brother.也不如直接说He is her brother.来得肯定。
上面4个例子是对一个现在事实的判断,对已经发生的事情也可以做出判断。比如:
- He must have played Pingpong yesterday. 他昨天肯定打过乒乓。
- He could have played Pingpong yesterday. 他昨天或许打过乒乓。
- He may have played Pingpong yesterday. 他昨天可能打过乒乓。
- He might have played Pingpong yesterday. 他昨天也许打过乒乓。
和前面的例子一样,must的把握最大,might最低,could和may无明显差异。同样,最肯定的仍然是什么情态动词都不加。
义务情态(deontic modality)
针对那些促成事情发生的句子,我们的态度是促成事情发生的意愿强烈程度。负责表达这一态度的情态动词被称为义务情态。如果我们对Come here.这个意愿表示态度,可以这样说:
- You will come here! 你必须来这儿!(否则后果自负!带威胁语气。)
- You must come here! 你必须来这儿!(强烈要求,但不带威胁。)
- You should come here! 一种要求或者建议。
- You can come here! 你可以来这儿!(我觉得没有什么理由阻止你来这儿。)
- You could come here! 你可以来这儿!(同上,但语气更弱。)
- You may come here! 你可以来这儿!(我允许你来这儿。)
可能让很多人没有想到的是,will这个看似普通的词,却是义务情态中程度最高的。它一般用于两种情况:一,威胁别人,如果没有办到,后果会非常严重。二,上级对下级,命名不容置疑。
前面说到,对于真值判断,不加情态动词是程度最高的。但这个规则不适用于义务情态。在促成事情发生中,使用will和must所表达的意愿要强于什么情态动词都不用。
从上面的例子中,善于思考的朋友可能已经发现,义务情态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 说话者想要事情发生,要求听话者执行。比如will, must和不用情态动词的情况。
- 听话者想要事情发生,说话者去除障碍。比如can, could和may。
这种分类可以参照物理的力学原理来理解。促成一个事情发生,就好比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在物理世界,我们有两种方式来实现这一点:第一,施加推动力。第二,去除阻力。
上面我们是站在促成事情发生的那个人的角度看的。我们也可以从去做事之人的角度来看,那么类似的也有两种情况:
- 说话者询问是否会被要求做某事,或者说话者表明自己受到外力要求做某事。比如:Do I have to leave? I have to leave.
- 说话者要求去除阻力,或者说话者表明阻力已经消除。比如:May I have two tickets? I am glad that I can leave now.
上述两种分类只是角度不一样,背后的原理相同——要么施加推动力,要么去除阻力。
值得注意的两个地方
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几乎所有的情态动词都既可以表示认识,也可以表示义务。但是也有特例,我列举如下:
- might只能表示认识不能表示义务。*You might go. 你可以走了。这个说法不成立。
- have to,ought to这样的词组型情态动词,只表示义务,不表示认识。因此,我们不能用You have to be her brother来表示推测。
第二个需要注意的地方是,我们必须结合语境来理解一个情态动词的功能。同一个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情态动词的功能可能完全不同。请看下面的例句:
You can read that book. It's not very difficult.
You can read that book. I've already finished it.
第一个句子中,can是用作认识情态。因为“我觉得那本书不难”,所以我对“你有能力读那本书”这个命题的真值判断有一定把握。
第二个句子中,can是用作义务情态,表达的是“你读这本书”的阻力消除了,因为“我已经读过了”。
结语
相信认真读到这里的朋友,对英语中情态动词的用法已经了然于胸了。当然,每一个情态动词还有更细分的用法,这个在OP教程里有详细的讲解。不过,在掌握了一个框架后,再来看更细的用法,也不会再是摸不着头绪的难事儿。很多学习者之所以觉得学英语很难,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理解框架,总是在进行碎片化学习。我们在另一篇文章《学习理念 | 中国人学英语最常犯的错误(方法篇2)》提到过这样做的弊端,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再去看看。
因此,如果我说,这可能是迄今网上对情态动词用法解释得最清楚的文章(This may be the best article online in terms of explaining the usage of modal verbs.),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个命题的真实性表示极高的把握,所以你会说:
Yes, it is.(记住,什么情态动词都不用,才表示最高程度的认识。)
【作者简介】
书先生和路夫人,80后大学教师一对。
书先生语言老司机,玩转英语、德语、Python计算机编程;
路夫人旅游达人,足迹遍及欧洲、美洲、亚洲和大洋洲!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过精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