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今天朋友介绍阿兰(化名)过来咨询婚姻问题,我是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的司法人员。阿兰是30多岁两个娃娃的母亲,八年前丧夫,现与一离异男同居,想解除同居关系。
一坐下来,她就开始噼噼啪啪说个不停:丈夫八年前因车祸去世,那时候小儿子才二个月,我网上认识现在的男人,他来我这里,吃我的,住 我的,不工作,还赌钱,对我小儿子还好,对我的大女儿横看竖看不顺眼,周末在家看一下电视,放一下音乐也被说。我们一起住在街上我与亡夫建的房子里,生活来源全部靠我自己开发廊,收些房租,以及家公家婆的支持来维持两小孩子的读书与生活。
刚开始我们就说好,不结婚,也不生小孩了(男方离异,孩子归前妻抚养),就一起相陪伴过日子,他也同意的。来这之后,带有一点钱来,他爱赌博,玩麻将,玩六合彩等,这几年下来输完了,常常叫我要钱去赌。
最终,我们吵架了。现在,我累了,不想一起过下去了,我赶他走,他还要告我,还要我补偿他青春损失费。吵架当中,有一次还闹到了派出所。
我们是没有办法过下去了,他也回去老家了,但是三天两头又来,我不给他进门。当下,我应该怎么办?
我说,你们只是朋友关系,是同居关系,大家都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既然朋友情分没有了,男女朋友分开是正常的,如果同居期间有一起创造的财产,也可以写一份析产协议书分清楚。生活是自己选择的,自己的生活自己过,酸甜苦辣自己懂。对于你的选择,只能说一开始就迷糊了,不结婚在法律上来说对你,对他都是不负责的,没有任何约束,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不赞同,也不反对。
我建议,如果分开,态度必须坚决,只要你的态度坚决了,再纠缠下去,只能依据治安处罚法或者是其它的法律法规来处理了。
感悟:一个近四十岁的女人,自己带两个娃娃,着实不容易,是有经济收入,怕别人成为合法丈夫后占有房产,所以选择只找男朋友,不想结婚情有可原,但是可以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书来约定,就可以规避这个法律风险了嘛。
允许男方参赌,俗话说的,小赌怡情,大赌伤身,久赌败家。刚开始,赢钱回来,你笑脸相迎,等于认可、纵容他赌博,认可不劳而获,我本人是不赞同,多少家庭的土崩瓦解也是因为赌博,你想想看,在法律上来说,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赌博关屡教不改也是法官判决离婚的情形之一呢。爱你的时候,爱屋及乌,都好;不爱了,吹毛求疵,什么都不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