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心事
“我要住校。”饭桌上林琅突兀的一句话让林禹山停住了夹菜的筷子,顿了顿,没说话。
“你考上重点初中,我和你爸特地在这边选了这个小区,就是离你学校近,让你不用住校,怎么又说住校呢?”林太太不解地看了一眼儿子。
“我想住校。”
“住校不好,伙食不好不说,夏天没空调,冬天不能用电褥子,可能还要晨练……”
前几句话林琅倒是没放在心上,一听到“晨练”,他皱了下眉。
坐他对面的林琳看见了他拧巴的眉头,打断了母亲:“妈,我们学校不用晨练。”说完向林琅使了个眼色。
“就算晨练我也不怕,我就想住校。”林琅说着拿眼瞥向一直不说话的父亲。
“我和你爸为了你,都要医院和这边两边跑了,你怎么……”林太太有些急了。
“姐不也在这边读书吗,怎么说的好像只为我似的。”林琅不满地看了母亲一眼。
林太太也自觉失言,看了一眼埋头吃饭的林琳,不说话了。
“那就住校吧,只不过,一住就得三年。”林禹山说完,看着儿子,等着他表态。
他知道儿子是一时兴起。他明白像林琅这个年纪的少年开始会有挣脱父母庇护的冲动,他能理解这种冲动,但他没有过这种冲动,因为他自懂事起就是他人的庇护,并未体会过被庇护的感觉。他自打学校有宿舍起就开始住校,放假回到家也要秉着长兄如父的原则照顾弟妹。长期的自立生活造就了他自律的生活习惯和独立的性格,这无疑为他年轻时期的白手起家奠定了基础,他如今算是青年有为,而立之年已拥有了一家中型规模的医院,衣食丰裕。他想,既然儿子选择远离自己所给予的庇护,那就要一路走到底,别走累了又原路返回。如果他没这个勇气,那也正常,毕竟九岁还是一个依赖心理很强的年纪。林琳和林琅入学早,又正赶上小学五年制的最后一年,而林琅由于成绩优异又跳了一级,所以十岁的林琅和十一岁的林琳一起在今年九月将入学重点初中。不过不同的是,林琅是保送,而林琳是通过关系和大把的钞票进去的。
林琳听着愣了一下,看了一眼林琅,心想,他不会叛变吧?
“好。”林琅也抬起头,看了一眼父亲。
这小子够意思,林琳心说。
“刚刚真怕你做叛徒。”林琳兴奋地朝林琅竖起大拇指。
“切,我又不是胆小鬼。不过你怎么知道学校不用晨练?”林琅白了林琳一眼,问到。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瞎猜的。后半句话林琳是在心里嘟哝的。
当后来得知该校不仅有晨练还有晚跑时,林琅连断绝姐弟关系的心都有了。无奈不能回家,他只能在每天的闹钟声中,在心里狠狠地骂一句:林琳,你个骗子!
林琳恐怕只有在林琅面前才会这么放肆。所谓的放肆,就是谈条件,耍小聪明,撒谎之类的。这些对于十岁的小孩而言,并不是什么恶劣的品质,也只算是孩子调皮的天性而已。但在其他人眼中,林琳似乎是没有这类令人难缠的天性的,这个其他人,甚至包括她的父亲。她是同学眼中的小家碧玉,是老师眼中的优等生,是父亲眼中的乖乖女。林琳习惯了这样的误解,她此也只是一笑待之,她知道这样善意的误解来自于自幼儿园起到小学毕业让她拿到手软的“优秀小朋友”和“三好学生”的奖状,来自于一次次她在升旗台下的讲话,也来自于她在三年级一次考过的十级钢琴考试,最直接的,还是来自于她那张看起来从不会叛逆的脸和永远单一的马尾发型。而这次升学考试的失利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父母的失望都溢于言表,就如母亲餐桌上的那句话,其实是失望后的忽视。她也曾对自己有过这样的误解,以为自己乖巧到不会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当然,这样的误解终结于三年前她喜欢上肖晓的那一天。
林琳后来想起她对肖晓长久的爱恋,其实少有爱恋的成分,更多的是习惯而已。
原来把爱养成一种习惯就能成就长情。但如果把习惯当成爱,却会酿就一场漫长的悲剧。
当林琳看到林琅重点初中实验班的通知书时,她比他还高兴,一中的班级分为实验班,重点班和普通班,实验班只有一个班,人数只有五十人,是优等生中的优等生。林琳并不是对林琅的大好前途倍感欣慰,而是她知道,肖晓也进了实验班,如果林琅住校,那和肖晓同寝的几率就太大了,如此近水楼台林琳自然要利诱其当自己的信差。而不需林琳大费口舌,林琅却一口答应了,不费吹灰之力得来的胜利让林琳有种不安,但刚才餐桌上林琅笃定的语气让林琳对两人之间的姐弟之情有了新的定位,果然是亲生的。其实林琅并不是真的顾及什么姐弟情深,也不是真的懂事到牺牲自己的安逸生活来成全林琳的地步,也不是稀罕林琳许诺给他的月零用钱,他也到了开始往心里藏心事的年龄,他住校也是打着近水楼台的主意,只是他有自己想要亲近的那轮月亮。即使林琅和林琳是从小从床上打到床下,互相揪过头发,咬过鼻子的过硬交情,林琅也没把自己的心事向林琳吐露过半句。这个打架从没输过姐姐的弟弟,性格却比姐姐文静很多,他顶多在林琳面前撒野,连妈妈都觉得他的性格太文弱。从长相便可见一斑,林琅有着比林琳更清秀的眉眼,甚至屡次有亲戚朋友搞错他们的姐弟关系,虽然是小时候的事了,林琳还是觉得愤愤不平。一怒之下不再进理发店减头发。头发留长后,果真没人再认错。
当几年后她再次换上齐耳短发时,已经是不会再被错当成男孩子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