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啊,
请允许我用这样的称呼叫你。当你收到这封情书时,有没有大吃一惊呢!在如今这个发达的年代,谁还会再想到以笔“书”情,而我则是一个奇葩。不要怀疑,因为更奇葩的是,在给你写这封信的之时,我压根不知道你身在何方,姓甚名谁。因为,那时的你还没出现。不过,我还是想在现在就将这封情书写给你。
今夜无眠,思绪不由自主的想到了你。不知何处的你在此时做何事。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可我却还没从思绪中走出来。想想,给你写封情书吧!(春天已过,不要想太多了)话说,刚提笔,便傻眼了。原谅我笨拙的文笔,真不怪我,不是向你抱怨,而是我活了二十年,貌似没见过情书长啥样。也许你会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实际上我还真没见过“猪跑”,你可以在心里鄙视我,但不要说出口来,因为你很幸运的收到了我的情书。
想象之中,愿天空画一道彩虹。想象之中,你是与众不同。
佛说:前世五百次是回眸,换来今生一次的相遇。我却想说:佛肯定忘记我是近视眼了,即使回眸了,也没看清你的脸。我自认为遇见你,不是上天的安排,而是我自己的努力。这都源于我的每一个选择,所走的每一步,在某年某时某刻某地的你因某事而与我相识。
初见你的映像早已模糊,因为对于记人,我是Loser。而在时间的推移下,你的身影不自觉的在我脑海中定型。
阳光开朗是你的标志,时而搞笑幽默的举止,总是带动周围的气氛,不经意之中的发现,才了解到你还有另一面的王者风范。何时起,对你如此清楚,从外在到内在。
确定喜欢你,在不经意之间。某天,身边的朋友说起你时,耳朵不由自主的捕捉有关你的信息;某天,当你不经意的一句问候,我的心会雀跃许久。原只当一切是友情,只是在某天,朋友开玩笑的将我俩扯一块时,你的淡然一笑与我的面红耳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有人说,初恋是最美好的。我却不以为然,因为比起初恋,更美好的属于暗恋。
那最初的一丝情愫,与日俱增。众多人群中,第一时间总能找到你的身影,远远望去,真是赏心悦目(这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你的一个回眸,总让我自以为是认为那是对我飘来的目光。傻了吧唧的装作偶遇,想象着电视中的情节,后来才发现不止是“童话里都是骗人的”,电视剧里也是不可靠的。恋爱中的人都是白痴,我想,暗恋中的人连白痴都不如吧!装作上厕所,一次一次的从你打篮球的地方经过。只因闺蜜说,打篮球的男生最帅。的确如此,帅的我都呆了。朋友问我是不是尿频尿急尿不尽啊,厕所都成我家了。处于白日梦中的我还乐呵呵的点着头。想起不久前一位朋友曾这样说过:都说打篮球的帅,踢足球的帅,我看啊,只要长的帅,弹玻璃球都帅。是这个理嘛?翻开过你用过的笔记本,上面龙飞凤舞的字还真是霸气侧漏,写的真好!!!我想老师应该不认识吧。英语老师讲过“Love Me,Love My Dog”(爱我就爱我的狗),我想爱屋及乌用在我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不知此时的你,有何感想。初中时,同学叫我阎王,高中时,同学叫我女罗刹。其实外表冷酷的我内心是个很活泼的人,只是未能让初识我的人了解。因为,不善于表达总被我拿来当借口。也许,在你看来,女生过于强势、冷酷会不讨喜,但我想说,每一个人都会将自己的软弱武装起来,只是方法不同而已。我仅此而已。爱恨分明的我,执拗的我,在我得到一些东西的同时也失去了许多,而我的自我安慰是:人生如此而已,走着瞧。
十八岁的雨季已过,我的初恋未送出,我不失落。二十岁的青春,给还未出现的你写下这封情书,我未犹豫过。随心而行,只为我的青春无悔。每走一步,都再没回头之路,时间带走的,再也找不回了。正如那句话: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
最后这句送给我的初恋未来的你: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