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薰衣草,成片的紫色,淡淡的清香,袅袅的白雾,一樽木屋,一米阳光,再配上一条大狗,两杯咖啡,三张报纸,舒适,安祥。
她来了,走进了我的生活,住进了我的心里,原本以为可以只有吃饭、睡觉、上班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就像是给描红本涂上了它应有的色彩,令人艳羡。我知道总会有这么一天,我会遇到她,原来就是在那一天。
渐渐的我变了,向来喜欢安静的我发现:原来精神层面的世界可以这么微妙。我可以想她彻夜不眠,想要发现更多新鲜的事物跟她一起分享,只是为了见她一面,那时的我智商接近临界,语无伦次,言不达意。我甘愿降低智商,因为这就是在爱情面前,一个真真切切的我,一个矮子。
一个过来人说:“这就是爱情的力量,更是一种缘分”。我不喜欢轰轰烈烈,来去匆匆。相反我更喜欢平平淡淡,相濡以沫。万事皆归于平淡,短暂的火光难抵长久的守望。
我的薰衣草花田里少了一个一起吃早餐的人,呶,她来了,我要把她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