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3:无奈之下成为了当初自己不想成为的模样

在这个隆冬的天气,人们不愿意出门成了常态,因为家里有暖气。

11:00多,她带上银行卡和身份证去银行里拿自己补办成功的银行卡,因为银行已经发短信提醒时间已到。

旧卡的有效期是10年,补办新卡需要¥5的手机续费,还有¥12的邮寄费用。

就是说不卡是付费的,相当于客户自己用钱买到这张卡,才有使用权和拥有权。

新卡激活成功,那旧卡该怎么办呢?

她要求旧卡归自己所有。

理由就是自己已经掏钱把这个东西买到了,名正言顺地归自己所有。

一是为了安全,另外是给自己做一个留念吧!

她想着肯定是无可厚非的。

可是银行柜台的工作人员无论如何都说是按的规定,要把旧卡收回!

操作顺序是:把收回的旧卡当着顾客的用剪子剪掉卡片里的芯片,然后把这卡片要上交。

无奈之下,领导出面解决:

还是按银行的规则做了相应的处理。

她肯定是生气的!

她自己仔细再一想:是不是自己实实在在地有恋旧情节?

非要拿过去的十年之前的银行卡做纪念呢!

而且前台的银行工作人员也感到尴尬和无奈!

年轻人的工作也不容易呀,她自己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

那是不是有另外的一个通道可以和风细雨地解决遇到的解决这个问题呢?

途径真的是有:

银行的领导说,假如当初自己付¥12的邮寄费,可以把这个卡寄到客户的家里,那么就卡就归自己有。

问题来了:当初付的五元钱是制卡费用,工作人员没有说再付¥12的邮寄费用啊!

她补充道:那现在可以付¥12的邮寄费让旧款归自己有。

银行的领导说:卡已经寄回到银行了,来不及!

她又补充道:

假如有下一次十年到了的时候,工作人员会提醒她自己是否想拥有自己的旧卡的权利,也就是愿意不愿意付¥12的邮寄费的问题了!

当初补卡的时候,她一再的要求自己想拥有旧卡,也就是说旧卡的管理问题,由她自己拥有。

可是工作人员一再强调说旧卡由银行收回,根本没有说是付¥12的邮寄费就可以完全拥有旧卡的权利。

没有在做什么或者大吼大叫:我们是客户,你们是银行啊,没有任何办法,无可奈何地离开了银行。

接受无奈!

释然、释然再释然!

原来她也是一个豁达的人!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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