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听老爸说,我妈把小狗毛毛送给别人了,突然就伤心失落起来,不知道妈妈为何又是这样,每次都兴致勃勃抱回家一只可爱的小狗,养了一段时间厌烦了就送给别人,难道她都没有感情吗?
我生平不喜欢也不愿意换东西,手机也是,小狗也是,总是希望能够长久地用下去,养下去,把他们当做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不到万不得已不愿意轻易割舍,最怕离别。且泪点较低,一想到毛毛去了另一个陌生的人家,就不由得鼻子一酸,想起它的种种可爱来:它,小小的,黑油油的圆眼睛,一身浓密卷曲的黑毛,脸上有一条张歪的白线,三只脚穿着“白鞋”,活泼可爱但却很有性格,敢和大它三四倍的狗狗小米打架,喜欢把头栽到鞋里睡觉,第一次带上铃铛时生气得不得了,不断的挠铃铛,后来实在被铃铛响的闹心了就生无可恋地趴在自己的窝里一动不动,我拿块牛肉引诱它,它一抬头铃铛一响,就索性继续趴下,连牛肉也不吃了,当时觉得它好有性格;之后不久它趁姥姥开门跑到门口去玩,过了一会儿我们唤它回来却完全没有反应,铃铛也没有响,我们慌了连忙出去找,找了几分钟才发现它就定定地站在门口的柴火堆后面,几分钟都没有动,因为它聪明到知道如果它一动铃铛就会响,我们就会发现它,所以就索性不动了……希望明天能说服我妈,把它重新要回来。
从小就觉得身边的万事万物都是有自己的灵魂和生命的,所以对于那些自己非常喜欢的动物、植物以及物品,都不愿意轻易更换,就像大学毕业时带回家的那株仙手指,从东城搬家时带来的那盆多肉,大一老爸给买的兔子也一直在身边,手机呢也一般是老爸多次督促才换的……如果说我为何如此恋旧,我也不是很清楚原因,可能时因为小时候看了太多的童话书了吧,对自己周围的事物都在不知不觉中产生情感。前一段看了一本书叫《布鲁克林有棵树》,看到其中的一段对话很有感触【(弗兰西的妈妈)凯蒂说“我知道没有圣诞老人。”“但是你必须把这些东西教给孩子。”“为什么啊?我不相信还教她?”“因为,”玛丽·罗姆利(弗兰西的外婆)简简单单地说,“孩子得有想象力。想象力是无价的。孩子得有一个隐秘的世界,里头住着从来不存在的东西。她得相信,这很重要。她先得相信这些不属于人世的东西。这样一来,等世道艰难了,孩子就可以回去,住到想象里头。我都这一把年纪了,还觉得很有必要回顾圣徒的生活,回顾过去发生的各种神迹奇事。有了这些想象,以后日子不好过,也不会钻牛角尖困在日子里头。”】
晚安,亲爱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