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代表。新时代,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培养造就一支强党兴党、强国兴国的干部队伍。公务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事关整个干部队伍建设成效,事关党的执政能力、执政基础、执政地位。第一,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必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动广大公务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再上新高度。公务员队伍中600多万名中共党员全面接受精神洗礼,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突出政治标准。在公务员考录、遴选、调任、聘任等工作中,各级机关强化对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等方面的考察测查,严把入口政治关。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落实到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交流、奖励等各方面各环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考准考实政治素质。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对加强公务员政治素质考核考察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明确考核重点,量化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程序,使政治素质考核具体起来、鲜明起来、落得下来。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公务员政治素质档案,切实提高政治素质考核考察、政治把关的科学性和精准度。福建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中设置政治素质测评项目,使年度考核成为每年一次的政治体检。第二,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法规的保障引领作用 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是依法管理公务员的依据和保障,是落实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更加成熟定型,保障引领作用更加凸显。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做好公务员法修订工作”的重要指示,公务员法修订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19年6月1日,修订后的公务员法正式施行,标志着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进入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公务员法修订颁布后,中央组织部加强系统谋划、顶层设计,坚持“立改废释”并重,统筹推进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建设,着力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制度链条、厚植制度优势。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2019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对公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管理公务员,促使领导干部带头践行公务员法、组织人事干部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广大公务员自觉遵守公务员法,依法管理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第三,要抓源头抓培养,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必须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源源不断培养选拔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各级机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每年录用约20万名各方面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围绕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注重招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现代农业、生态环保、大数据等复合型人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加大招录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社会预期。进入新时代,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复杂变化的国际形势,都对公务员的素质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充分发挥公务员培训培根铸魂、赋能助力的重要作用,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训,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治理能力。 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中练。各地区各部门把经济建设主战场、服务群众第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有计划选派公务员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引导年轻公务员到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抢险救灾、信访维稳等艰苦复杂岗位和基层一线锻炼,在打硬仗、解难题、办实事中磨练意志、增强本领。 百年芳华铸就千秋伟业,铿锵步伐再启复兴征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大公务员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为己任,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奏响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时代强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