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能力是律师最重要的能力之一。确实,代理词、法律意见书、情况说明以及写在WORD里的邮件答复,无论是诉讼还是非诉,可以说律师的日常工作就是在和各种文书打交道。而如果听说某个律师的文书能力很强,也基本可以断定他OR她一定是个大牛。
不可避免地,起码对于一个律师助理来说,必须熟练运用Office软件。这里就拿WORD举例子吧。
一如WORD门深似海,小学时最喜欢WORD因为感觉最简单,长大后最讨厌WORD因为感觉最复杂。这种感受在考计算机一级时达到巅峰:怎么会冒出来那么多闻所未闻的功能??这些按钮到底在哪里??
实习后也明白了为什么它叫“Office”软件,因为在办公中尤其需要能够深度运用它的能力,我所遇见的主要就是调整格式、对齐之类,特别是在制作合同上——毕竟从律所出去的文件代表着律所的脸面,美观整洁的文案是客户对自己律师所提供服务的第一印象嘛。也曾从别的实习小伙伴处耳闻,已经有合伙人在思考建立全所统一的文件格式,我十分理解。
在互联网上针对WORD的诟病很多,内容主要集中在调整格式令人抓狂、功能不知如何使用上。于是像Markdown这样的简洁明了的写作工具应运而生,只是在法律界还未大量推行。
鉴于法律上复杂的文书林林总总,短期内难以用Markdown的简单格式来统一,故学习WORD乃至其他Office软件仍然任重而道远啊。